▲台铁局说明普悠玛翻覆后关怀处里。(图/记者曹悦华摄)

▲台铁局日前说明普悠玛翻覆后关怀处里。(图/记者曹悦华摄)

记者李蕙璇/台北报导

寿险公司给予普悠玛翻覆身故者慰问金多寡遭外界质疑,业者吐苦水说自发性给予慰问却惹来招议实在很无辜,而且当初是有律师在媒体发文认为给予孩童死亡理赔涉及道德风险尔后才修法遭删除,业者对于再修回来给予理赔也多表支持,但不敢再说任何意见,免得又被当箭靶惹议。

以普悠玛翻覆意外身故者的赔偿部分,台铁今年向产险公司投保的铁路旅客运送责任保险,主办为明台产险与合办的13家产险早已与台铁商议,只要台铁提出不幸罹难身故者相关的医疗诊断书、死亡证明书、除户资料等,将优先给付其保险理赔金250万元予台铁,再由台铁转交给罹难者家属。

而罹难身故者若有投保人寿险,依目前《保险法》第107条规定为15岁以下身亡者,保险公司依法是退还加计利息的保费或是帐户价值,并无死亡理赔金,但依同法第107-条,保险公司须给付每人丧葬费61.5万元。

若是为高中职以下的学童则还有学生团体保险,每人身故金为100万元。

资深寿险主管表示,只是当大众被唤起原来《保险法》第107条,排除15岁以下身故的死亡理赔金,而从立委、学术界、立法院研究员到人寿公司业者等,陆续表态支持应给予死亡理赔,保险业者则觉得无奈又无辜,满腹苦水。

目前寿险公司汇整各会员业者的共识,倾向定额给付15岁以下死亡理赔金额。至于该金额是200万、300万还是要更高金额,业者纷纷摇头说「没有任何意见,不可以乱说,说多说少都可能会被骂……」等低调回应,一致说「全权交由保险局与立法院修法订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