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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圈有一種綠,叫做.......好吧好吧,這種情況的確不適合調侃,王寶強是我最喜歡的影視明星,當初王寶強發出公告時,整個心都碎了。這麼好的一個人,這麼樸實的一位明星,怎麼會遭受這樣的打擊?好人有好報這句話不靈了麼?

馬蓉這一系列操作下來,已經爛了大街

從最開始給王寶強戴綠帽子,尤其是和寶強的經紀人,想想都不是滋味。到後來的爭房子,奪資產等等事件,基本上讓馬蓉走到了人生的最低點。一失足成千古恨,真理,真的是真理。

這件事在娛樂圈引發的風波實在是太大,以至於當時很多影視或者娛樂圈的大佬都看向了自己的經紀人,多多戒備總會沒壞處的。(哈哈,開個玩笑)

經此事件,王寶強算是徹底消沉了一段時間,很久都沒見過他的蹤影。而宋頡估計也很難在經紀公司這個行當裏混下去了。

至於訴訟費,應當是法院調解的結果吧

之前也聽說過類似的案件,好像是法院進行調節,調解的程序之一是雙方均攤訴訟費。(一般來說這樣調節會很困難,但對於兩位不差錢的娛樂圈人士,應該不是什麼難事。)

二十餘萬,說多不多,說少不少。但要是這二十餘萬能夠彌補王寶強的心理損失,顯然是癡人說夢了。

往事已矣,沒有必要在糾結於此

這件事已經過去很久了,實在是沒有必要在糾結了。畢竟,人還是得向前看。

王寶強現在已經在失敗的陰影中振作起來,在事業和生活上都更上一層樓。


馬蓉和王寶強的事情可以說是折騰的太久了,從被爆料到離婚實在是個漫長過程,他們不累我們這些喫瓜羣眾都覺得心力憔悴了,現在終於告一段落了,大家都可以鬆一口氣了。

關於馬蓉承擔離婚案費用一事,我說說自己的看法,無論是明星還是普通人在離婚這件事上都一樣,沒什麼區別,馬蓉承擔多少這是判決的結果,這是她必須做的,至於給王寶強打20萬的事情,只是她自己說的而已,真假難定!

馬蓉和經紀人出軌這件事情當時確實讓人難以理解,王寶強作為一個草根明星就是太實在了,也是太容易相信別人了,其實這也難怪,一般明星和經紀人的關係都很好,從他們日常的照片就能夠看得出來,可能王寶強已經把他當朋友了,只是沒有想到這個經紀人真的是不客氣,做出這樣的事情,可以想像王寶強當時的心情!

一個巴掌拍不響,經紀人固然做法讓人唾棄,其實關鍵點還是在馬蓉身上,其實從嫁給王寶強那一刻起,就是奔著名利來的,當時有很多人都有所懷疑,而我們看到的確實如何恩愛,王寶強還帶她走紅毯,馬蓉纔是真正的大贏家,雖然丟了人格,但是名利雙收!

如今離婚了,他立刻變成了普通人,本身也不是什麼公眾人物,只不過之前靠的王寶強才能露露臉,這個落差她很難接受,只能拿離婚這件事不斷的炒作,包括這次的離婚費用,意圖太明顯了,上段時間還製造自己被打的假象,想博取大家的同情,無奈外人玩意對她厭惡和唾棄,這場苦肉計全是失敗了,可憐,很可悲!

據說離婚以後馬蓉得到一大筆財產,這個真有可能,雖然屬於過錯方,但是畢竟結婚這麼多年,王寶強的資產也不少,所以最近有爆料馬蓉去國外遊玩,心情大好,真的得了便宜又賣乖,只是心疼王寶強,一肚子苦水,無處釋放,善良總是沒錯的,喫虧也是福,起碼他認清了很多人和事,希望他早日走出這個陰霾,人生的擼還很長!


婚姻扯上經濟分割,從本質上我覺得,王馬的婚姻成了一宗買賣或者說是交易!都說王帶綠帽!其實我覺得在這件綠帽沒有爆發之前,王馬的感情也好不到哪裡去!他們的婚姻就是違婚姻,他們的結合可以說就是一宗買賣交易!!我自己的婚姻失敗了!我把我自己的婚姻失敗定性為我人生中的一次失敗!婚姻是要雙方經營的,是要雙方三觀一致,生活目標一致才能走下去的!我不同情王寶強,因為綠帽事件之前王馬的婚姻感情也應該就是半斤八兩!作為男人,我不相信王寶強在綠帽之前,沒有曖昧別人!當然我不同情王寶強,是因為他的綠帽有一部分客觀原因是他自己經營婚姻失利導致的!

其實真正的相守以沫,與子偕老的婚姻,是在我們爺爺輩那個時代!!當然這個時代也有,這個時代的相守以沫與子偕老婚姻成本太高!不僅雙方三觀匹配,經濟匹配,背景匹配,歸根結底就是門當戶對!

浙江溫州的大家族,子女的聯姻都是為家族企業!這樣的婚姻也許沒有感情,但是這樣的婚姻目的一致,就是以雙方家族的利息為主!所以這樣的婚姻值得王馬借鑒!!


就是對法院的離婚財產分割調解協議是比較滿意的,不然她也不會同意並簽字。承擔一半的訴訟費用23萬多,這是法院調解協議其中的一個條款,也是馬蓉在協議上應該履行的(這也是法律生效的文件,雙方都應遵守履行),這並不是馬蓉對王的有什麼貢獻獎。法院對馬王二人的離婚案最終是調解協議生效,並沒有進行判決。財產分割協議的結果是向王寶強方面傾斜的,佔比近應分割財產的2/3,馬蓉為1/3稍多一點(法院調解的基本點也是認定馬是有過錯的一方。有消息說雙方婚內資產是二億左右)。馬王二人所分割的各自資產評估認定數額,實際上人們也能算出結果,馬蓉大致分割了多少資產。謝邀。


二個人都是出軌高手,一個直,一個陰,但馬容選擇和玩陰的土包子離婚是絕對正確的,誰和陰男人在一起誰最終都會倒黴。


為什麼頭條老是拿一個出軌女人來事,編你不覺得你比馬蓉還可恨,頭條多散發一些正能量的東西。而不是拿婊子還立貞潔牌坊來說事。頭條應該多報光一些黑暗的。只要看到馬蓉二字,哎,對女人的一大污辱。


沒看法,這是人家的私事,跟我們有毛線關係。誰婚姻不幸願意被哪到任何場合公開討論!!!!離婚了各自安好不挺好嗎?有時間八卦人傢俬事不如報道點正能量的事情!!!


一失足成千古恨。偷情也是偷,你們太頻繁了,不遊著點。老哥從二十歲偷情到六十歲了都沒間斷過,卻是從來沒有讓任何人發現,你能有多少回?真是的!這是一門技術,你若還想偷情,拜我為師,保教保會,學費不貴。


婚姻法規定,離婚案是沒有輸贏的,所以離婚訴訟費是一人一半分攤的,所以離婚案兩個人都要出錢,就是告訴大家離婚就是雙輸。


這本來就是別人的錢,你賣幣的錢已經收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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