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山乳业(6863)公布,联交所于今年3月27日起,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的第一阶段,并已于今年9月26日届满。于今年9月27日,公司收到联交所发出之函件,表示联交所决定根据上市规则指引于同日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将于明年3月26日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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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须于除牌程序第二阶段届满前至少10个营业日(即明年3月12日或之前)提交可行的复牌建议。复牌建议需要显示公司按上市规则之要求,拥有足够的业务运作或资产。联交所将于除牌程序的第二阶段完结时决定是否将公司列入除牌程序的第三阶段。

根据该集团之情况,联交所施加其认为适当之复牌条件包括通知股东及投资者一切重要资讯以评估集团之状况;证明公司有充分及有效之财务报告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以履行上市规则规定之义务;及刊发所有尚未公布之财务业绩,及处理任何审计保留意见。

该公司股份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及完全达到复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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