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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之前也有討論到。百節年為首,春節歷來就是中華民族最隆重的傳統佳節,目前的七天假期,其實也只有三天是法定節假日,另外四天是用雙休日湊過來罷了。所以,我也認為春節假期太短,這裡有一個新的提議:春節假期從小年開始,到正月十五結束。

這樣,春節前大約有一個星期的時間。需要出遠門或返鄉過年的人們,都有了充足的時間趕在節前到達目的地。同時,春運壓力大大縮減了,不管是個人備年貨,還是商家供應商品都可以從容不迫,有序進行。

自古以來,人們把春節定於農曆正月初一,但一般至少要到農曆正月十五(元宵節)新年才算結束。春節是個歡樂祥和的節日,是親朋好友歡聚的日子,是人們增深感情的紐帶。節日交流問候傳遞著親朋鄉里之間的親情倫理,它是春節得以持存發展的重要要義。目前卻都在大年初七即被粗暴打斷,顯然嚴重的傷害了大家歡度佳節暨親朋團聚的歡樂氣氛。而將假期延長至元宵節,無疑直接解決了這個問題,俗話說「年也過了,節也過了」即是這個意思,過完正月十五才正是收收心開始上班上學的時候了!

至於多休息的這兩個星期時間怎麼補回去呢?我們可以參照目前好多單位已經在實施的辦法。比如在這一年中,選擇兩個月,每星期只休一天,累積出約十個工作日出來,放到春節一起休假。這其實是一個可供協商、靈活調節的調休安排,只要操作得當,對任何一方都不會造成不良影響。人家已經都試點成功順利執行了,好的經驗正好推廣給全國人民,豈不是皆大歡喜?!

大家認為如何?以上僅個人觀點,供參考。一種你覺得好的建議想要多多擴散,那麼請留言、轉發或點贊鼓勵,謝謝!


春節至少要放12天,其實大家都知道,臘月28後企事業單位和政府機關除一些特殊部門基本都沒正常工作了。正月初十前甚至十五前都是一樣,沒有正常上班,都在收心,與其這樣,不如放假。臘月二十八開始放假,外地工作的,最遠的一般兩天也可到家,近的還有時間準備年貨,這樣符合實際情況,也比較人性化。所以建議春節放假應從臘月二十八到正月初九,共計十二天。也才能體現春節作為一年最重要的節日。另外,強烈建議五一恢復七天假期。


春節放假時間確實太短。一共七天,還是補了兩個正常休息日的。

我們來把這七天分攤一下。

年三十當天往老家趕(講真的,城裡面,太淡了),到晚上能趕回家吃年夜飯就不錯了。好多在外地的,還買不到車票,如此不弱多放幾天,減輕春運壓力,營造過大年濃厚氛圍,充分傳承發揚傳統文化。

初一家人團聚,聊聊天,家有老人的,還等待子輩們趕早來拜年。

初二至初四,要去二代以內的親戚家走動,還有老丈人老丈母娘家,哈哈。三代以上的親戚,根本沒辦法走動了,沒時間了,頂多就那三天時間,還能往哪裡蹦躂。所以,親情冷淡,假期短是很重要的一個方面,有贊同的不。

初五就要想辦法回程了,而且路堵堵堵。如果初六走的話,那就更堵了,遠的近的都要回去上班了,所以基本上遠一點的,初五就開始閃了。

初六回到工作場所,調整一下心情,收拾收拾,再去要好的朋友家趕個場,這個年就算結束了。

如此縱觀,必需延長放假時間,提升親情,弘揚傳統,改善人際關係,營造和諧社會。於是乎,建議放假到元宵節。

這裡說一下,元宵節不放假,不營造節日氛圍,對於節日的傳承,那也是很危險的,不是我危言聳聽,認同的點個贊吧。大家開開心心過大年。


春節放假七天已足夠了。

春節期間是讓你回家與親人團聚,過傳統節日,另外還可和親朋好友會會面……等,在這七天內基本可以完成。如果有的人朋友多玩不過來,這可是另外的亊了,當然還有其他節假日。

有句老話「人嬉(玩)要懶,兵嬉要反」,人必須有壓力,才能保證有旺盛的鬥志,想多玩的人,肯定拿按月工資的,凡是計件工的人都想多撐點錢(特殊情況另外),他們認為早點上班有錢賺。

若行政機構休息時間長了,對老迫姓辦亊帶來很大影響等等……


我認為春節至少應該放九天假,其中包括兩個星期四天,一周工作日五天!最多可以放十八天,包括四個星期8天,兩周工作日10天!


逢雙月,雙休日休2天。逢單月,雙休日改休1天。大約餘26天分配給各個節日,這樣還不用串休。


10天左右比較合理。


不是認為,是事實真的太短


我覺得從臘月二十三放假,放到正月十五最好


無所謂,我們是農民沒有假期,也隨時都是假期。長一點對帶薪資的公務員有一定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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