披頭士、貓王有經典是先軀,論熟悉來說是邁克爾·傑克遜,披頭士的發展以搖滾為主,貓王是MJ最推崇的經典歌王,我們這一代知道的MJ比較多,喜歡他的歌喜歡他的舞,MJ因此進了吉尼斯世界記錄。

論他們在音樂史上的影響力都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貓王更早一些,帶動了美國音樂的聲控導航,披頭士是60年代的產物,及搖滾爵士於一體,流行元素的搭配技巧而大紅大紫。

(圖片來源外站/世界巨星~M·J)

MJ是流行搖滾舞蹈創作為特色,應該地位最高,他是舞蹈家、藝術家、慈善家、表演家、歌手,他喜歡創新,是一位大膽探索的慾望型巨星,在他的演唱會上,可以發生為他吶喊而昏厥倒地,甚至有歌迷當場發飆死亡。

不過沒有貓王,沒有披頭士,MJ也不會如此成功,所以有著不可分割的一體,美國給予MJ格萊美傳奇獎,2001年他獨住搖滾名人堂,2006年獲吉尼斯最成功的藝術家大獎。

(圖片來自外站/世界巨星~M·J)

從MJ2009年6月25日離逝,到2014年6月25日,在他離開後的5年中,MJ凈收入超過6億美元,其他2位是沒有做到的。


每個人各有自己的特點,有自己的影響範圍。披頭士是搖滾樂隊,在世界搖滾史上都有濃重的一筆。貓王不就種族問題來言,也是世界流行音樂的奠基人。但是要說世界影響最大,當屬Michael Jackson。單從音樂來言,MJ是世界流行音樂之王,他的歌聲至今無人超越。從舞蹈來說,現在的很多舞蹈都是根據MJ的舞蹈演變哥過來的,而MJ從來沒有真正的舞蹈老師。就人物形象而言,雖然他面對著很多謠言,但是他依然儘力去奉獻自己的愛。也為此創作了很多膾炙人口的歌Heal the World, We are the World, Earth Song.正因如此,他的粉絲遍佈世界各地,即使去世之後,他的歌曲仍能成為各大榜單的榜首。他舉辦過盛大的演唱會,做過大規模的慈善,用自己的行動回應著歌迷。所以他的影響力已經超過了所有人


音樂不是單一的,也分了很多種,不過在搖滾樂和舞蹈上,麥孔傑克遜、應該是神人一樣的人物了吧,覺得比起來還應該是麥孔傑克遜更有知名度


說MJ第二,誰敢稱第一?


時代不同,人羣不同,不能比較


我只喜歡邁克爾傑克遜,不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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