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星

由於一戰時協約國戰時宣傳對德軍的醜化貶低過度,戰後反而起到了反效果,使英語國家的許多人拒絕相信,德軍曾犯下許多戰爭罪行和不當行爲,如槍殺平民、系統徵發被佔領土的資源和人員。法國和比利時的許多工廠被拆卸運回德國,市鎮被徵收重稅,違反軍政府輕微規定的人被送到德國做工。1915年7月,色當就承受了100萬馬克的稅收。此外,出於普法戰爭時的慘痛記憶,德軍對狙擊行爲實行連坐制,一旦發現有人狙擊,動輒對無辜平民進行集體報復。1914年8月25日,在比利時的魯汶,就有248名市民因爲有人狙擊德軍被槍殺,還有10000名市民被驅逐,市鎮也被放火焚燒,其中藏有30萬份中世紀珍貴手稿的魯汶大學圖書館也被燒燬。這些巨大損失是來自於德國的國家行爲,受害者求償屬於正常之舉。

當然,威爾遜總統的十四點計劃畢竟只是粗略的意向,當巴黎和會將其落實到法律文本上時,無可避免,根據解讀者的立場差異,對這一點的解釋會產生巨大的差異。然而,最權威的解讀者——威爾遜總統,雖然本着長老會的良心,堅持這一點只應當解釋爲對法國和比利時的民間財產損失作爲補償,由於國會的掣肘與自身健康的衰退,在和會上並未能產生應有的作用。

對於《凡爾賽條約》中的賠款條款執行發揮巨大影響的,正是德國的宿敵法國。老虎總理克里孟梭明確認爲應當通過賠款將德國經濟打殘,從而限制未來的德國重拾擴張主義。佔領薩爾煤礦和萊茵河西岸非軍事化,都是法國這一盤大棋的一部分。法國對《凡爾賽條約》的執行,出現了許多激進之處,這做法或可商榷;但條約的履行是否得當,和條約本身有無效力,本身並非是同一層面的問題。

《凡爾賽條約》並未規定具體賠款數額,但提出組成一個專門委員會去研究。該委員會先提出,在1921年5月1日前德國必須交出200億金馬克,但德國藉口經濟困難,只交了80億金馬克。1920年,在德國召開了一次國際會議,研究落實賠款條款。德國外交部長預估:“敵人當中,一些人想擠牛奶。一些人想割下牛的頭。那些擠牛奶的人將會與我們達成協議。”該會議決定了德國向各協約國賠款的比例,即法國佔52%、英國佔22%、意大利佔10%、比利時佔8%、日本與葡萄牙各佔0.75%、希臘、羅馬尼亞、南斯拉夫共得6.5%,併爲美國保留了應得賠款的權利,德國每月還要提供200萬噸煤抵債。但由於法國和德國均不滿意,因此法國提議之下,在1921年賠款委員會提出應當將總額定爲2260億金馬克,42年付清。但德國明確表示,總額應爲500億金馬克,其中200億金馬克德國已經用煤炭、機車等實物償清,剩下300億金馬克則是將已經劃歸波蘭的上西里西亞留在德國版圖,以及恢復德國的正常國際貿易地位之後才能付。

佔領魯爾期間,一名法國士兵正在科隆附近的一列裝滿焦炭的列車巡邏

儘管魯登道夫等人在戰爭末期明確告訴文官政府,戰爭已經打不下去,只能接受和平條件。但由於德軍是停戰後才從外國領土上撤軍,本國從未被佔領。因此戰後很快出現了一種神話,即德軍在前方並未失敗,而是被後方的猶太人等敵對勢力破壞,背後被捅了一刀,纔會接受《凡爾賽條約》。由於大多數德國人並未從內心承認失敗,這就導致德國政府對於賠款的態度一直是軟磨硬頂,很少有配合。1921年德國支付的分期賠款是固定的,大約是其國民收入的10%,但如果讓根本無意執行合同的一方履行合同,合同執行效果自然可想而知。

值得一提的是,1924年,北洋政府與德國經過三次換文,獲得了德國的戰爭賠償,包括德國付中國津浦、湖廣鐵路債票;並交善後借款到期之息票916 萬元。德國政府負責解決德國私人對中國政府所有之索償。中國則宣佈鐵路借款及善後借款恢復還本付息。由於二戰後中國政府放棄日本政府賠款,所以這也是現代中國政府迄今對外獲得的唯一一筆戰爭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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