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鹽城“弒母案”:少年事發後在餐廳坐了一天,廁所內被帶走。視頻/新京報我們視頻

文 |唐映紅

又發生少年弒母案。這次是在江蘇鹽城建湖縣。

據報道,3月19日中午12時許,建湖縣警方發佈通報稱,18日上午8時許,當地37歲女子楊某被發現死於家中,13歲的楊某之子邵某有重大作案嫌疑。經調查,3月16日晚,邵某因不服楊某管教,雙方發生激烈衝突,致楊某身亡。受訪的鄰居稱,邵某讀初中,成績一般,因爲家庭經濟條件不好,他經常因爲錢的事情與母親爭吵。據說導致悲劇的爭執事由是,他母親覺得他一天到晚和寵物玩,於是一氣之下當着他的面把寵物狗摔死。

爲什麼說“又”,是因爲近年來類似悲劇多次發生,2018年12月湖南沅江12歲少年殺母案後,衡陽又發生13歲少年錘殺雙親後逃逸的案件,讓人爲之唏噓。

從法律角度來看,未滿14週歲的犯罪嫌疑人,因其年幼不會被追究刑責。鹽城這名弒母的13歲少年,依法也難被追究刑責。但無論是處於哪種文化下,弒母都是不可寬宥的忤逆之舉。邵某即使不會被追究刑責,因爲少年時的弒母,接下來的生涯恐怕也將活在自己製造的陰霾中。

近年來,多起未成年人極端犯罪案件,已經引起了多輪如何對少年提供有效的懲戒、處置的討論,而在此之外,社會探討或許也該伸向對“預防”層面的思考。透過近來的這幾起殺親案,就可看出,箇中悲劇都跟家庭教育存在問題有着或多或少的關聯,“母親家教過嚴”或父母罕有管教之方等,已然成了共性特徵。

值得一說的是,這裏指出問題,不是爲了指責作爲受害者的那些父母——逝者已矣,當被尊重,何況是受害者。只是希望世人能從中汲取教訓,避免後人重蹈覆轍。

針對這起人倫慘劇,我們理應對邵某的母親報以最大的同情,邵某雖是未成年人,做出如此惡性殺人事件並不值得同情。

江蘇建湖13歲少年不服管教弒母,兩天後被抓獲。視頻/新京報我們視頻

對於弒母的具體原因,警方通報中提及不多,但從鄰居等多方說法看,有些場景依稀可以想見。而結合發展心理學和家庭教育學的相關理論,邵某的家庭教育可能存在的問題也值得剖析。

邵某成績一般,家庭經濟條件也不好,兼處於青春期,自尊心相當敏感。而“母親的教育方式或許有些強勢”、“在管教上有問題”,二人經常“因爲錢的事情”發生爭吵,可見二人相處並未實現恰到好處的“相容”。而其母親摔死寵物狗,也印證了這點。

對父母來說,孩子進入青春期,宜儘量尊重和維護孩子的自尊心,特別是孩子在學校和家庭中受挫的情況下,而不宜“強刺激”。對青春期自尊心敏感的邵某來說,他與他寵愛的狗之間,往往寄託了他在學校和家庭生活中得不到的心理慰藉,他也很容易把對自己的情感投射到寵物狗身上。而楊某作爲母親,“覺得他一天到晚都在玩(和寵物),就一氣之下當他的面把寵物狗摔死了”,確實易給兒子造成精神上的傷害,會讓邵某感覺到自尊被徹底否定,對於母子親情造成不可彌合的嫌隙。

毋庸置疑,親子矛盾能最終發展到弒母,中間可能有多重複雜的因素。但從近年來的多起弒親事件來看,如何通過改善父母管教方式“潤滑”親子關係,顯然是個現實議題。

在我看來,要避免此類惡性事件的發生,提高父母親子教育的水平,需要更加重視親職教育。親職教育在西方國家比較流行,其含義爲對家長進行的“如何成爲一個合格稱職”的好家長的專門化教育。

在歐美,親職教育已經有超過80年的歷史,已經成爲現代教育學下面的一個重要分支。在中國社會,向來都缺乏親職教育的共識,既缺乏政策性的支持,也鮮有機構傳播踐行。某種程度上,這也是一些父母缺乏科學管教孩子的方法,往往含辛茹苦、嘔心瀝血,卻始終不得要領的原因之一。

在網絡上,經常可以見到“做父母的也該考個家長證了,不是什麼人都能當”的言論,雖是戲言,也可以看出親職教育存在的必要性。事實上,在去年的“兩會”上,也有委員提出“開展親職教育讓家長成爲合格父母”的建議。

事實上,包括上海在內的不少地方已經意識到親職教育的重要性。自2017年以來,上海檢察機關聯手婦聯創建親職教育制度,對失職家長開展親職教育823人次。還有些地方則推動親職教育進社區。類似嘗試多多益善。

這對社會也是提醒:在關注青少年心理健康之外,社會也應當鼓勵更多的父母接受必要的親職教育,創造條件和提供資源讓他們學習和了解勝任父母角色起碼的應知應會。

唐映紅(媒體人)

編輯:陳靜 校對: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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