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ASP.NET)網頁程式發送電子報?.....事情不是我們想得這麼簡單


這個問題,是各大論壇的FAQ了
我都不想回答了,只好寫一篇以後可以重複使用(重複回答)


技術問題。
    寄信程式,不難寫。
    但要考慮網頁程式通常有(預設)90秒執行時間的限制
    如果您要延長也行,但為了這個因素延長,後續如果造成影響,自己要想清楚....

寄信程式,直接抄就能用。不需要動腦筋。

[習題]透過 ASP.NET寄信(發信、發Mail),System.Net.Mail.MailDefinition 類別
http://www.dotblogs.com.tw/mis2000lab/archive/2011/05/11/system_net_mail_maildefinition_20010511.aspx

http://msdn.microsoft.com/zh-tw/library/system.net.mail.smtpclient.aspx

 


當然,透過資料庫,定時發信也是OK的。SQL Server都有寄信的功能。

寫一個簡單的Windows Form,連上資料庫(抓取會員E-Mail)發信也行。


所以,技術、程式上並不是重點!

*******************************************************************************
市面上很多專業的電子報軟體(通常是Windows Form / .exe檔)

    找一臺舊的PC裝上去,就乖乖發信了
    幾天幾夜也不會出事,最後還有一份報表告訴你哪些發不出去了
*******************************************************************************

 

 

 

以下是我的經驗(會出包的地方,都跟Coding、技術無關

耗費網路頻寬
    大量寄發電子報、會員信,數量都是以「萬」來統計
    隨便一兩萬封信,是小Case。十幾萬封信件的我也發過。
    一發信,對外頻寬就就沒了(可能當年頻寬比較小)

    別忘了!除了把信件發出去,「被退回的信件」數量也很驚人的!

    有些菜鳥,把發信的程式 直接放在網站上面執行,........一發信,頻寬喫光,連客戶都上不了這個網站.......這不是自己找死嗎?

    後來只好為了發送電子報、會員信,另外找臺 Mail Server與獨立頻寬的網路

 

Mail Server
    不要以為自己搞一臺 SMTP Server就能「射後不理」

    很多資深的網管人員,他們的 Mail Server不接受這種「只發信、不收信」的垃圾信件製造機!
    網管我是不太懂啦,我朋友有告訴我:「當這臺發信的主機,在DNS上不是MX,很多人都能把他檔下(不收信)」

    另外,一個不小心,被人告去垃圾信件的組織,就被列入黑名單。     很麻煩!要寫信去解釋,不然連你公司都遭殃。


人情壓力(這個最可怕!!!)
    「哇!你們家可以發送電子報喔、我要發活動宣傳、我要XXX...........」
    以後工作就作不完了

    你幫隔壁的同仁忙,不見得收得到錢
    但出事一定是你擦屁股、一定怪罪在你身上

    例如:有人翻臉,不想收信,會直接打電話罵人。
    最後會牽拖到「你,這個發信人的身上」,明明你是幫人家忙,但最後你挨罵!

 

無理刁民,處理不完
    有些腦袋裝X 的會員,明明是他 "自己加入"的(我可沒拿刀架在他脖子上面逼他)

    我每一封電子報,上面都有取消的方法、取消的電話、取消的操作網頁...等等

    他們就是不管,就是打電話來罵,還說我竊取他們資料,要告我.....
    還要我主管出來談,甚至寫信到公司總部、水果日報爆料(告狀)

(XX的,有幾次辦抽獎活動,有些人沒中獎,一樣來鬧事呢!

    有次A單位辦活動,名額有限。有人報名比較晚,卻來電罵人、說要告我這個發信廣宣的單位....

    這年頭~無理的刁民可多了!



現在還有個資法,大家要小心

以前國外就有垃圾郵件的懲戒法,被抓到,一封要罰多少錢....等等

....................發送電子報、會員信,這種屎缺別往身上攬!

 



技術從來不是問題!
寫Code也不難........

 

但隱藏在背後的、「人」的因素才會處理不完。
 

 

 

相關討論:
其他幾個與程式有關,但仔細想想以後,只靠「寫程式」的思維去做...... 卻是無法釐清、
甚至「做出來以後,客戶也未必滿意」的問題
 
與技術無關的 "技術"問題、與寫程式無關的 "程式"問題
 
 
 
 

我將思想傳授他人, 他人之所得,亦無損於我之所有;

猶如一人以我的燭火點燭,光亮與他同在,我卻不因此身處黑暗。----Thomas Jefferson

寫信給我--  mis2000lab (at) yahoo.com.臺灣  或是  school (at) mis2000lab.net

................   facebook社團   https://www.facebook.com/mis2000lab   ......................

................   Google+   https://plus.google.com/100202398389206570368/posts ........

................  YouTube (ASP.NET) 線上教學影片  http://goo.gl/rGLocQ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