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在「酷刑」這件事上,把想像力發揚到了極致。

洪武年間,幾乎每個縣的大堂之側都放著人皮標本,這是從前任官員身上剝下來的,以提醒後任者不要貪污。而起義領袖張獻忠更是活剝人皮的專家,他調教出來的劊子手能使人在被剝光皮之後數日不死。

把犯人一塊塊零拉碎割,讓他受盡痛苦而死,這更談不上什麼創意,因為明清兩代都把剮刑列入律條,用這種辦法處決了無數犯人。手藝高超的行刑者,可以使人在被割三千六百刀之後還神志清醒,這絕對是個無法超越的世界紀錄。

把人放進一個盛滿毒蟲的容器,應該是有創意吧?不然,這一方法已經不止一次被人用過了。妲己就曾經設置過蠆盆,蠆是一種類似蠍子的毒蟲。這個著名的壞女人經常把宮女剝光衣服放入蠆盆中,以此取樂。如果說這是上古傳說不足為憑,那麼以下事例則取諸正史:北齊後主高緯當政時,南陽王高綽進京朝見。後主問他有什麼新鮮花樣可以取樂,高綽說多弄些蠍子來咬人最好看。高緯當即命人捉來一斗蠍子,倒入大浴桶,並隨便抓來一個人,剝光衣服扔進去,看著那個人慘叫不已,不一刻便面目全非。高緯鼓掌大笑,事後還責怪高綽:「這麼好玩的事,為什麼不早點告訴我?」

兩個明代的酷刑,是一般人絞盡腦汁也想不到的殘酷。一種是抽腸,此刑乃是雄才大略的明太祖朱元璋發明,即用鐵鉤鉤住犯人的肛門,鉤出大腸頭,然後猛地向上一拉,犯人的腸子便洶湧而出,頃刻斃命。後來,張獻忠對這一方法有所發展。他的做法是用刀從肛門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然後對馬猛抽一鞭。隨著馬的奔跑,受刑者腸子被迅速抽出,最後被抽光腸子的身軀還要在地上被拖上一段時間。再舉一例,稱為刷洗,同樣是朱元璋發明。具體做法是把人剝光衣服綁在鐵床上,然後一瓢瓢地澆上開水,再用鐵刷子刷去被澆熟的皮肉,澆一層刷一層,細工慢活,不急不躁,直到皮肉凈盡露出白骨。

中國古代酷刑,從夾棍、拶指、超棍、推磨、直至「定百脈」、「喘不得」、「突地吼」、「死豬愁」,再到「鳳凰曬翅」、「驢駒拔橛」、「仙人獻果」、「玉女登梯」、「一封信」、「鼠彈箏」、「欄馬棍」、「燕兒飛」,已經一步步超越了普通觀眾的恐懼與厭惡混雜的初級欣賞階段,進入審美層次。關於酷刑的記載明確無誤地告訴我們:人類是這個星球上最邪惡的動物。


在我看來,對一個人最嚴厲的懲罰莫過於:將其視若無物,完全不給他絲毫的關注。就像一個隱形的人一樣,他出現時,所有的人都不願側身示意。等他說話時,沒有一個人回應,也沒有一個人在意他的任何舉止。

他存在於這個世界上,卻激不起絲毫波瀾,他是被忽略的存在。過不了多久他就會充滿憤怒,感受到絕望,而連這都得不到任何回應,這是一種內心的折磨。

據說在監獄中除了執行死刑之外,能夠給予犯人最嚴厲的懲罰,就是關禁閉。犯人一個人呆在私密的空間里,不和任何人接觸。

為什麼單獨關禁閉這麼可怕呢?我們在長時間不跟別人接觸的情況下,又會怎麼樣呢?答案很簡單,假如我們跟別人沒有聯繫,那麼我們也就喪失了跟自己的聯繫,我們會失去情感的平衡能力,精神也會發生錯亂。

心理學家曾經做過禁閉的研究。他們把人放在特製的罐子裡面,與外界失去任何接觸,他們的雙手中間墊上了墊子,切斷了觸覺。他們漂浮在一種特製的高密度液體中,他們接近於失重的狀態。後來,每個人都開始產生幻覺,無法區分幻想和現實的差別。他們與現實世界失去了接觸,因而自己也喪失了接觸。

人是社會性的動物,我們只有持續不斷的同其他人保持接觸,才能從別人身上認出我們自己,我們才能喜歡某個人,跟他們建立友誼或者墜入愛河。甚至討厭一個人,那也是一種聯繫。

因此,對一個人最嚴厲的懲罰莫過於切斷他同其他人的聯繫,切斷一切鏈接。讓他孤獨,讓他絕望,讓他憤怒,然後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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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我的同事講了一個最慘的手段的故事。不知是否有那麼回事。有一天,農村裡每個家庭里,都買了小雞來養。每天少兩三隻,不知是什東西給吃了。主人不幾天家裡的小雞就剩下兩隻,於是,主人把打野兔的夾子放在院子里,早晨發現了一個收貨。有一隻大貓給抓住了,主人實施了,世上比法西斯的手段還毒的手法。主人先把貓的頭用舊襪子把貓頭給套上。在家的院子里,用四根木頭棍,用鎚子砸下去,地上留有50公分高的木樁。主人把貓四條腿綁架起來。夏天,火爐子里,把捅火的鐵棍放進爐子里燒紅,拿出來後,一個手拿著貓尾巴,另一個手拿起鐵棍,往貓的屁股一插,直到從嘴裡出來,貓的毛全部立了起來,最後,主人把貓宰殺了,把貓皮崩在牆上了,到貓皮幹了,貓的皮毛都是立著的,這個故事可能是最慘遭毒手的。


中國古代最殘忍的酷刑名目繁多,列舉如下:

1、凌遲(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剮刑、 「千刀萬剮」。陵遲原來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即「緩緩的山丘」。用於死刑名稱,則是指處死人時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2、車裂:馬匹綁住人的四肢將人撕碎,秦朝著名的改革派商鞅即受此刑。

3、鑿顛:顛是人的頭頂,鑿是用鐵器打孔,即為一種用鐵器鑿人頭頂的死刑。鑿顛最早為商鞅所創。

4、鑊烹:([huò] 一種大盆狀的鍋,用以煮食物的鐵器)行刑時,把人放進鑊中烹煮。

5、炮烙之刑:相傳商紂王在位時,為了鎮壓反抗者所設置的一種殘酷的刑罰名稱。《史記·殷本紀》:「紂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即在銅柱上塗油,下加炭使熱,令有罪之人行其上,輒墜炭中活活燒死 。

6、刳剃(剖殺,割剝之意):是專門用來對付懷孕婦女的刑罰,讓行刑者活生生剖開受刑者肚皮 取出嬰孩,場面極其殘酷。

7、醢刑(讀音為hǎi):就是把人剁成肉醬,可想而知殘忍程度。彭越(西功臣,異姓梁王),後來被漢高祖劉邦斬首後處以醢刑。

8、騎木驢: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被判該罪的女犯定讞以後,將其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行刑者將女人捆綁妥當,將其雙腿分開,陰戶對準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最後抬著木驢上的女犯遊街,整個行刑過程才算完結。

8、挖眼:該刑罰挖掉犯人的眼睛,太殘酷了。

9、絞刑(絞殺):通常不是最低級的死刑。通常適用於高官皇族為保留全屍,通常會要求自縊賜死或絞刑(由他人勒死)處死,而不是可能導致身首異處的斬首。但是絞刑是一個時間長的過程,受刑人會相當痛苦。

10、腰斬:是用重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這種刑罰周代已經出現,直到雍正年間方被廢除。

11、梟首:砍頭懸掛示眾的意思。


中國古代最殘忍的酷刑名目繁多,列舉如下:

1、凌遲(陵遲):即民間所說的剮刑、 「千刀萬剮」。陵遲原來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即「緩緩的山丘」。用於死刑名稱,則是指處死人時將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2、車裂:馬匹綁住人的四肢將人撕碎,秦朝著名的改革派商鞅即受此刑。

3、鑿顛:顛是人的頭頂,鑿是用鐵器打孔,即為一種用鐵器鑿人頭頂的死刑。鑿顛最早為商鞅所創。

4、鑊烹:([huò] 一種大盆狀的鍋,用以煮食物的鐵器)行刑時,把人放進鑊中烹煮。

5、炮烙之刑:相傳商紂王在位時,為了鎮壓反抗者所設置的一種殘酷的刑罰名稱。《史記·殷本紀》:「紂乃重刑辟,有炮烙之法。」即在銅柱上塗油,下加炭使熱,令有罪之人行其上,輒墜炭中活活燒死 。

6、刳剃(剖殺,割剝之意):是專門用來對付懷孕婦女的刑罰,讓行刑者活生生剖開受刑者肚皮 取出嬰孩,場面極其殘酷。

7、醢刑(讀音為hǎi):就是把人剁成肉醬,可想而知殘忍程度。彭越(西功臣,異姓梁王),後來被漢高祖劉邦斬首後處以醢刑。

8、騎木驢: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被判該罪的女犯定讞以後,將其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行刑者將女人捆綁妥當,將其雙腿分開,陰戶對準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最後抬著木驢上的女犯遊街,整個行刑過程才算完結。

8、挖眼:該刑罰挖掉犯人的眼睛,太殘酷了。

9、絞刑(絞殺):通常不是最低級的死刑。通常適用於高官皇族為保留全屍,通常會要求自縊賜死或絞刑(由他人勒死)處死,而不是可能導致身首異處的斬首。但是絞刑是一個時間長的過程,受刑人會相當痛苦。

10、腰斬:是用重斧從腰部將犯人砍作兩截。這種刑罰周代已經出現,直到雍正年間方被廢除。

11、梟首:砍頭懸掛示眾的意思。

12、棄市:死刑的一種,自商周時即有。棄市就是在鬧市執行死刑並將犯人曝屍街頭的一種刑法,這是中國古代社會很普遍的刑法。

13、臏刑(髕刑):古代肉刑之一,即剔去膝蓋骨的刑罰。戰國時期齊國著名軍事家孫臏就曾受過此刑。

13:貫鼻和貫耳:也是古代兩種肉刑,使用鐵鏈穿透鼻腔和耳朵,犯人會異常痛苦,並且由於鐵鏈的長度,只能保持一個很難受的姿勢。通常用於戰場上對敵方軍兵,含有侮辱的意思。

14:夷三族/九族:系秦、漢時代之刑名。即凡犯特殊重罪,尤其謀反謀判謀大逆等十惡之罪名者,雖處以誅滅三族/九族之極刑,以收威嚇懲戒之效。

15、斧鉞:古代酷刑,意思是用斧鉞劈開頭顱,或將人劈成兩段使人致死。 金瓜擊頂:是用錘將人頭部擊碎。

16、鞭擊:是相對輕的處罰,屬於肉刑的一種,是將人固定好後用鞭子抽打。有些對死去的人挖起屍身來所謂「鞭屍」。

17、立枷:是清朝的一種法律懲治手段。在特製的木籠上端是枷,卡住犯人的脖子;腳下可墊磚若干塊,受罪的輕重和苟延性命的長短,全在於抽去 磚的多少。有的死刑犯會被如此示眾三天後論斬。

18:夾手指(並處手指里插竹籤):影視劇中常見的刑罰,所謂十指連心,恐怖至極。

19、鴆毒:喝毒酒的刑罰,這個刑罰在這些刑罰里算比較輕的。比如漢獻帝原來的伏皇后相傳是曹操手下鴆殺的。

20:投高崖:顧名思義,將犯人從高處扔進水中溺死,為了防止犯人逃脫,往往將犯人手腳捆住並將石塊等綁在犯人身上。

21、射殺:則是用弓箭將犯人射死,過程緩慢且十分痛苦。相傳楊家將里楊七郎就是被潘仁美用此刑處死的。

22、獸咬:將犯人投入獸欄被猛虎等禽獸撕咬並吃掉。

23:活埋:將人活活埋入土中,按照土的壓力,當埋至人胸口時因為壓力人無法呼吸將窒息而死。

24、灌鉛:是一種刑法,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

25、割鼻之刑:是指割掉犯人的鼻子,讓犯人受到的懲罰不但來自生理,更在於割掉鼻子後的心裡損傷。評書《岳飛傳》里金兀朮的軍師哈咪刺就被宋朝施以此刑。

26:墨刑:是在犯人面部刺字,然後發配到邊遠地區,俗稱「刺配」。給犯人一生帶來無法洗去的污點,《水滸傳》中宋江、武松、林沖等英雄好漢就曾受過此刑。

隨著人類進入文明社會,這些殘酷的刑罰正逐漸被拋棄了,現代社會主要一般刑罰改為限制人身自由的牢役等方式取代;即便剝奪生命也採取槍決、注射死亡等相對人道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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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第13版《不列顛百科全書》解釋,酷刑源於拉丁語『torquere』(扭曲之意),是對變態的才智所射擊的造成疼痛的眾多方式的一種統稱。

在古代埃及,死罪通常被處以絞刑,如果弒父的話,會被一束蘆葦鞭打身體,扔進荊棘從里來回打滾,直到皮開肉綻,然後在活的時候被扔進熊熊烈火。

不過隨著時代的發展,刑罰變得越來越殘忍,而且不僅僅是中國,很多外國的刑罰也是讓人為之膽寒。

亞述是人類歷史上第一個超級帝國,亞述帝國的征服戰爭以殘暴聞名,亞述人會把戰俘處以剝皮之刑,用來警告那些敢於和他敵對的民族。

歷史上有名的暴君,亞述君王阿述納西帕二世的碑刻銘文,講到他對美索不達米亞和敘利亞的洗劫:「我用敵人的屍體堆滿了山谷,直達頂峰;我砍去他們的頭顱,用來妝飾城牆。我把他們的房屋付之一炬,我把他們的皮剝下來,包住城門映牆;我把人活活砌在牆裡,我把人用木樁釘在牆上,並且斬首」。

描繪亞述士兵活剝俘虜的浮雕

下面,為大家介紹西方歷史上有名的酷刑

十字架

古代希伯來法律中的處決方式包括:焚燒、投下懸崖和十字架,其中十字架這一處決方式早期曾被猶太人大量使用。後來,十字架變成了羅馬人的獨特刑罰,最為著名的一次當屬於斯巴達克斯起義失敗以後,羅馬執政官克拉蘇將6000起義軍俘虜用十字架釘在從卡普阿到羅馬的大道沿線。

在行刑之前,將十字架平放在地上,讓犯人躺在上面。士兵們先用繩子將犯人手腕綁在橫樑上固定,然後再在手心上釘上鐵釘。在犯人腳下的木柱上,有一塊突出的木塊,讓犯人雙腳蹬在上面,然後雙腳相疊,用鐵釘穿刺固定。至於木塊的位置是否合適,那士兵們就不管了,所以有些高個子還要側著身彎著腿,而矮個子則只能踮著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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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這還是不足以殺死犯人,不過當十字架豎起來的時候,一切就都不同了。

十字架立起之後,犯人的體重便將他的身體往下墜,整個胸腔都被拉平。人在呼吸的時候,胸腔需要周期性擴張收縮,胸腔和腹腔之間的膈肌也要上下浮動,這樣才能完成體內外空氣的交換。可是在雙手張開並懸掛後,胸腔和膈肌都被體重牽制,雖然有繩子和腳蹬可以分擔一些重量,可是這用處不大,每一次呼吸依舊非常困難。所以犯人為了呼吸,只能把身體一下一下往上挺,可是這樣每動一下,就會使手腳的穿刺傷更痛。接下來,犯人離死亡就越來越近了。具體可能的死因如下:

1.疼痛性休克。由於手腳處接連不斷的劇痛,某些人可能無法忍受而活活被「疼死」。

2.失血。如果刺破了四肢的大動脈,則有可能因為失血過多而亡。

3.脫水。十字架上的犯人在無法飲食和遮陽的情況下,會持續被暴晒兩三天,從而導致脫水而死。

4.窒息。很多僅僅手部被綁著懸吊的人,經過幾個小時後都會因為肺部被拉伸而窒息,這種窒息對於體重大的人尤為明顯。即使十字架上的犯人在一段時間後並未窒息,也已經進入呼吸非常困難的階段了,最後就會因為窒息而死亡。

公元70年,羅馬將軍圍攻耶路撒冷的時候,以每天500人的速度用十字架處死猶太人,以至於到了最後,十字架林立卻抓不到足夠的猶太人來受刑。

血鷹

這個刑罰是由維京人傳入歐洲大陸的,維京海盜在建立殖民地後,為了恐嚇當地民眾,往往會對當地首領或者國王實行。

一般由施刑者親自動手將受刑者的後背在胸腔附近沿脊柱兩側開兩個口子,,然後把肋骨折斷,最後用雙手將受刑者的肺葉從胸腔中拽出,當肺葉離開胸腔之後 由於壓力,足夠空間等原因迅速收縮,而受刑者也將因為無法呼吸而窒息而死,由於從後背伸出的兩個肺葉,使得可憐的人看上去很像後背長了一對血淋淋的翅膀。

輪刑

先用車輪擊碎骨頭,再把受刑者被綁在一個大輪子上,倘若施刑人力道適中,受刑者全身骨頭碎掉但不會致命,再把它們軟綿綿的身體編到車輪的輻條上,這種刑罰會慢慢的將受刑者折磨到欲死不能,最後在極度痛苦的狀態下慢慢死去。

有時候或是換到另一個高處喂鳥,讓他們活著感受一塊塊肉被鳥啃噬的感覺。這個過程可能會持續好幾天,直到受刑者最後脫水而死。

在英格蘭,會用一個馬車輪子,犯人四仰八叉的被綁在輪子上,施刑人用木棍打碎犯人的四肢關節,再用燒紅的鐵鉗把身上的肉一塊一塊的撕扯下來,最後用利斧砍掉腦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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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8年5月的一個下午,在巴黎的一個車輪刑現場,一個犯人被砸的粉身碎骨,恐怖的場景導致現場一個孕婦因為驚嚇過度而早產,幸運的是母子平安。這個生下來的孩子被取名約瑟夫蓋盧定,1789年由約瑟夫蓋盧定發明的斷頭機被羅伯斯庇爾批准使用,這項法案被稱為「蓋盧定法案」。包括法國國王路易十六及其皇后瑪麗在內的成千上萬法國人在斷頭機下丟掉了腦袋,當然,也包括羅伯斯庇爾本人。

絞刑

早期的絞刑都是緩慢和痛苦的,犯人被吊到空中,在繩索里掙扎,直到窒息而死。對於那些健壯之人,尤其是頸部肌肉發達的,痛苦的折磨甚至長達20分鐘之久。

19世紀以後,在西部電影中經常可以看到的絞刑,是犯人突然從活動的板門跌落,折斷脖子瞬間死亡。

刺刑

這種刑罰是從蒙古流傳到西方的,15世紀羅馬尼亞的德庫拉伯爵性格異常殘暴,每每抓獲俘虜都要施以刺刑,此極刑就是用一根削尖的木樁立於土中,將受害者坐在尖端上面,讓這根長棒從受刑者的肛門插入,再從他的嘴裡穿出。通常這根木棒會從受刑者的胸部穿出,因此其尖端就會處於下巴下面,從而避免受刑者繼續下滑。幸運的話,受刑者會在受刑中途因為血管破裂或休克而死,但不幸的話,木棍或者長矛避開心臟、肺部、大腦的話,受刑者就會及其痛苦地被木棒刺穿,並且在這個狀態下可以活上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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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古代懲罰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一——騎木驢

  騎木驢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據《二十四史演義》說,明末的騎木驢是這樣的: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然後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自口鼻穿出,常數日方氣絕」。

  木驢,為裝有輪軸的木架,載犯人示眾並處死。 宋 陸遊 《南唐書·胡則傳》:「即舁置木驢上,將磔之,俄死,腰斬其屍以狥。」 元 關漢卿 《竇娥冤》第四折:「押赴市曹,釘上木驢,剮一百二十刀處死。」《古今小說·沉小官一鳥害七命》:「一日文書到府,差官吏仵作人等,將三人押赴木驢上,滿 城號令三日,律例凌遲分屍,梟首示眾。」

 據歷史記載,木驢有許多種樣式,大致可因當地的製造工藝水平高低,分為繁簡兩種。簡單的,不過是一段圓木頭,下面安四條腿,像一張條凳,所不同的,第一是「凳面」 不是平的,而是呈圓弧形;第二「凳面」正中間,有一根二寸來粗、一尺多長的圓木棍兒,向上豎著,象徵驢的器官,這就是這種刑具被稱為「木驢」的原因。

  女犯被判剮以後,就把她全身衣褲剝光,把她強按在木驢上,關鍵的是一定要把木棍插進女犯下身。女犯負痛,當然要掙扎,所以還要用四枚大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然後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遊街。遊街隊伍的前面,敲著破鼓、破鑼,之所以一定要用破鼓、破鑼,絕不是沒有好鑼好鼓,而是一定要和縣太爺出行的「鳴鑼開道」有所區別。

  NO2.古代懲罰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二——笞杖

  在古代社會,女人千萬不能淪為女囚,而一旦淪為女囚,輕則在堂上被裸體笞杖,即杖臀,或叫打屁股;重則被脫掉褲子遊街示眾,名曰賣肉。而在大牢里被牢頭玩弄、姦淫則更是家常便飯。

  笞杖是中國古代使用得最廣泛的刑罰。一些朝代規定笞杖之刑是杖臀,即打屁股。若是婦女犯罪需用笞杖,也是杖臀。宋、元兩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規定。

  到執行刑獎那天,原告一方事先選約集親友,一齊去到公堂,名曰「看打」。他們又花錢買通行刑衙役,在行刑時對受刑女子百般凌辱。衙役做這行是很在行的,他們的腳段有「掘芋艿」、挖荸薺」、「剖葫蘆」、「剝菱角」等名綱。有時縣官還未降堂,衙役先把被告女子褲子脫掉示寡,隨即拉到門後大街上,名曰「賣肉」。遇到這樣的情況,有的婦女受不了這樣的侮辱,回去後便自盡而亡。還有一種常規:被告婦女必須光著腳過堂。未過堂之後,先在衙後摘著刑具暫押。這時仇家就乘機鬧事,慫恿無賴子弟把這婦女的鞋子脫掉,褲子褪下,有的人順腳把鞋子拾去,滿街人隨意傳看。如果這天縣官不出堂,第二天照樣尋鬧一番。在過堂之後,還要監押在衙門後示寡一天,無賴子弟又去終夜圍瞅,撫摸挑逗,嘻笑取逗。

  NO3.古代懲罰女囚的十大酷刑之三——拶刑

  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頭的刑罰,故又稱拶指,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拶刑是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的刑罰, 故又稱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緊收,是舊時的一種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古代對女犯施用的一種酷刑。「拶」是夾犯人手指的刑罰, 故又稱拶指(用拶子套入手指,再用力緊收,是舊時的一種酷刑),唐宋明清各代,官府對女犯慣用此逼供。


第3名:合婚共死

合婚共死是一種最為可怕的

死刑

,當然其肯定也是最為有趣的一種。該酷刑源自於法國,在法國

大革命時期

較為常見。

即將兩個年齡相仿的裸體男女綁在一起,而後將他們投入水中使之溺水而亡。

在一些不能採用溺水處決的情形下,這對受刑者將會被處以一箭穿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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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名:

十字架

這是最廣為人知的古老

刑罰

之一,因為耶穌就是被執行的此刑罰。

受刑者的手腳會被釘在十字架上,而後十字架會被升起。

受刑者會被吊在

十字架

上直至死亡,這一過程可能會持續幾天,通常受刑者都是被渴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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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名:銅牛

銅牛,也稱西西里公牛,其是當地最為殘酷的

刑罰

。該酷刑源自古希臘,其是用黃銅鑄造的一隻中空公牛,在其一側有門和門栓。

行刑時,受刑者會被放入銅牛內,而後在其下面點火。隨著不斷的加熱,公牛會逐漸變為黃色,最終造成受刑者被活活烤死。

而銅牛的設計會使

受刑者

的喊聲變得極具樂感。可以預見的是該刑具的發明者,最終也被執行了該酷刑。

1.異端者尖叉

顧名思義,這是用來折磨異教徒的。這是一種中世紀的酷刑工具,兩端各有兩個尖刺,分別抵住咽喉跟胸部,兩邊都是要命的位置啊!!!

2.猶大的搖籃

受刑人會被懸吊在一個金字塔型的裝置上,金字塔的尖端刺入陰道或肛門……呃,好有趣的爆菊方式啊!

3.鼠刑

這個真心恐怖。將幾隻老鼠放入一個大桶內,桶內有一個出口,也是老鼠們唯一的逃生之路,行刑者用受刑者的腹部堵住這個口,大桶緩緩加熱,想逃離熱源的老鼠會咬爛眼前所有阻擋去路的東……

4.厚顏無恥的公牛

從古希臘流傳到中世紀的刑罰。也被稱為西西里的公牛,實心黃銅澆鑄,可以打開一側的門。受害人被關進裡面,然後銅牛被加熱。受害者發出的痛苦尖叫聽起來就像公牛的吼叫。呃,比炮烙更有創意……

5.Keelhauling(沒找到準確的翻譯)

看圖,這是用來懲罰海盜或者水手的。受刑人會被綁在船上並扔進海中,繩子的長度剛好是船的高度,這樣受刑人就會被拖著跟船走,船邊的藤壺會將受刑人刮掉一層皮,出血就引來了鯊魚,簡直生死不能。

6.剝皮

這個大家都懂的,冰與火裡面有剝皮家的嘛,他們做人也相當殘忍。更殘忍的是活剝皮,就是人埋土裡,只留頭在外面,頭部劃十字,把水銀灌入皮膚與肌肉組織之間,人就活生生蹦出來,皮留土裡。呃,果殼網表示這種剝皮法從生理構造上其實做不到。

7.鐵處女

看圖就懂。不過有史料記載其中的釘子不是很長,只要不亂動就只會受輕傷。因此,有人認為鐵處女除了用來處刑,也可以用來拷問,甚至可能只是用來嚇人的。如果實際使用鐵處女殺人的話,死亡的原因應該是出血過多導致休克。16世紀的德國紐倫堡製作的鐵處女特別有名……呃,德國人就是嚴謹。

8.乳房鉗

這個怎麼用真心不想說。被控褻瀆神明、通姦或墮胎的女性會被判這種刑罰。舊社會的婦女生活真是悲慘……

9.凌遲

這個不用多說,也叫千刀萬剮,一共3600刀。主要針對犯了謀反、犯上作亂、「口語狂悖」等「大逆」、「逆倫」罪的人設置的。想體驗其魅力的可以去看莫言的《檀香刑》。

10.船刑

船刑是把犯人綁在2艘船之間,強行灌食牛奶跟蜂蜜,全身也塗抹蜂蜜,然後讓他漂浮在水面上,被昆蟲啃食殆盡……呃,在被昆蟲啃食之前的情節,還挺浪漫的。

11.靴刑

這個有很多種。有的類似於手腳指夾板,直接夾壞你的關節,古代中國常見。另外,法王路易十五當政時,捉到一個企圖行刺他的人,為了要嚴懲他,法王也想出了一個「靴刑」來,也就是替犯人穿上一雙貼腳皮靴,然後不斷往皮靴上倒沸水……

12.恥辱面具

也稱長舌婦面具。這更多的是古代歐洲一件當眾侮辱罪犯的工具,而不是一件刑具。被控不虔誠、賣淫或施行巫術的女性會被判這種刑罰。這種面具還有尖刺會刺進受刑人的口中,讓她完全無法說話。

13.中國刑椅

椅子上的刀子會讓受刑人死得非常緩慢。幸好現在專家認為刑椅應該是一種權力的象徵,而非真的要致人於死。不過它更為知名的版本就是騎木驢,傳說中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姦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

14.肢刑架

看圖,類似於五馬分屍。

15.水刑

水刑是犯人被綁成腳比頭高的姿勢,臉部被毛巾蓋住,然後把水倒在犯人臉上,讓其產生快要窒息和淹死的感覺。美軍以前使用過。古代一般是關水牢。我猜是當時沒有自來水。

16.死亡輪

又稱為卡薩林車輪。這個玩法跟凌遲差不多,目的就是緩慢地置人於死地。人的四肢被綁在輻條上,輪子緩慢地旋轉,行刑者就掄著鐵鎚往上砸,盡量不把你砸死。下面都是好奇的圍觀群眾……


老虎凳

很多人都知道老虎凳這個刑罰,只知道恐怖至極卻沒有真正了解過。將大腿綁在凳子上,在腳後跟下不斷的墊磚頭,讓小腿和大腿擠壓膝關節,連掙扎都沒辦法掙扎。上了老虎凳還能下來的人,基本都是殘廢了,被硬生生折磨廢了。

電刑

電刑是近代到現代一直都存在的一種嚴刑逼供的刑法,通過電流來刺激人的大腦神經,讓其生不如死。在抗日戰爭時期以及現代的美國的情報局以及中國的情報部門,也許都會採用電刑來對犯人進行拷問。因為電刑能夠自由的控制電流和電壓所以是一種比較安全的刑訊方式。高壓電刑:如電棍,用高壓線圈造成電擊。電棍就是用高壓線圈將流量很小的電流升壓,加在兩個距離很小的電極上,用刑時兩個電極同時觸及受難受刑人的肉體,以接觸的部位形成電流迴路,這樣就會在極小的體表面積上造成高壓電擊,引起強烈刺痛,某些時候會產生高溫電火花,電擊同時伴隨燒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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