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了看科蜜的留言,感到很奇怪,請問科蜜人氣的多少是用什麼作為標準?科比四屆全明星賽票王,詹姆斯六次,而且詹姆斯還沒有退役估計退役前還能拿一個兩個的,請問科蜜這算不算人氣高的標誌?號稱60億的科蜜怎麼不把科比年年抬成票王?就說明科比沒有那麼多的人氣!再說說球衣球鞋的銷量,可以說詹姆斯的球衣球鞋銷量真是甩科比無數條街,難道人氣越低的銷量越高?喬丹,庫裏,詹姆斯他們的銷量高都是人氣低的表現?只有科比是銷量低人氣高的巨星是不?再說美國人的推特,詹姆斯是庫裏和杜蘭特之和,科比就更不能提了,難道這到了科比這也應該反過來寫,越少的人氣越高?再說說贊助商合同,詹姆斯一個高中生拿的合同就是巔峯科比不能比的,現在詹姆斯已經獲得耐克終身合同,難道耐克高層認定詹姆斯人氣低所以銷量高?而科比人氣高而銷量低?發現一個定律只要涉及到科比,就要反過來說:比如科比場均24,但是是歷史超級得分手!等等總之科比的一切都不是數據能體現出來的,總之科比是一個抽煙喝酒打架罵人賣淫但依然是個好女孩,絕對!


有人說科比在美國的影響力遠比不上詹姆斯,而在中國卻恰恰相反。雖然很多媒體和球迷總說這是一種印象有但實際上確實如此,科比在美國的影響力也非常大,只不過在中國可比已經成為了一種籃球的圖騰,代表人物。可以毫不誇張的說科比就是喬丹一樣的存在。

2在2008年北京奧運會時,韋德就曾經感慨,科比在中國簡直就是搖滾巨星,到哪都是萬人矚目的焦點,可以說每一次科比的中國行都是人山人海,無論科比來中國,走到哪裡都是焦點,相比於在美國而言,科比在中國確實受到了更多的重視。

在某種程度上來說科比具備著東方打球的飄逸和審美,我們看球不單單是暴力美學,而更多的是真的美如畫,科比堪稱是進攻萬花筒,十八般武藝樣樣精通,在籃球場上能夠做出太多匪夷所思的動作,另外科比擁有著孤膽英雄式的氣概,我們都知道從小到大大家都被灌輸團隊至上,出現像科比身上那種堅韌,不服輸,孤傲,是很多人所缺乏的。

而詹姆斯的打球風格,實際上並不符合東方人的審美,這也是為什麼現在很多中國球迷喜歡庫裏,在這個條件下實際上詹姆斯並不佔優。而在美國更多的球迷喜歡暴力美學,另外詹姆斯是一個團隊為主的球員,喜歡合理,在球場上打了非常的老道,並不是說我們中國球迷不喜歡團隊為上的球隊,比如馬刺隊的球迷也不少,但是喬丹科比式的人物一直以來都是我們國人所崇拜和嚮往的。

大家如何看待科比和詹姆斯這種反差呢?可以在留言區交流。


請給我一個可信的事實或數據證明「遠比不上」詹姆斯。可能說這些話的人連「影響力」應該怎麼定義都不知道……認為社交媒體賬號粉絲數量、球衣銷量這些就是影響力?

社媒賬號粉絲數量不僅僅在中國可以購買,在美國也可以買,395美元一萬粉絲……而且科比的這些社交賬號是最遲開通的,你如果關注他的那些賬號(非團隊運營的)你就會知道,他半年才更新一次,最多一個月一次。你再看看詹姆斯?而球衣銷量更是說明不了什麼,科比都退役多久了?球衣就兩個號碼一支球隊,而詹姆斯呢?所以這些東西根本就說明不了什麼。

那真正的美國社會影響力是什麼?榮譽?得了吧,那個只是對於籃球這一專項,你甚至放在整個美國體育界來說都差距很大,看看08年科比確定出徵奧運會時整個美國體育界(非籃球專業板塊)報道的熱度,甚至連《華爾街金融時報》都在副刊上刊登了這條新聞。你見過《華爾街金融時報》插播過詹姆斯的新聞沒?NBA球隊奪冠都上不了!何況只是一個球員入選奧運會名單這種屁大點事?(當然,這個是有背景原因的,04奧運會、06世錦賽因為沒有科比夢之隊都輸了)跨界插播新聞這叫影響力!

詹姆斯熱火27連勝是個偉大的紀錄吧?他們當時超越的是火箭的22連勝(後來勇士創造了24連勝),也就是第23連勝那一場,這在當時就是歷史第二長的連勝,僅次於湖人的33連勝。就在這一天後,美國當地時間2013年3月23號(22號晚比賽完的),《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華盛頓郵報》、《今日美國》等眾多主流媒體(當然不會是所有媒體)體育板塊頭條的新聞卻是科比的……為什麼科比會搶走這一偉大紀錄的新聞頭條?因為那一場比賽科比傷愈復出……更奇葩的是他也就僅僅傷停了兩場而已……這叫影響力!

詹姆斯得分超越喬丹的紀念夜在洛杉磯自己的主場度過,在他命中那一球之後,對手沒有叫暫停,甚至連自己的主教練也沒有叫暫停,更沒有碰到一名掘金隊員上前擁抱祝賀,只有現場的主場觀眾自發的起立鼓掌。而科比得分超越喬丹的那天正做客森林狼,當他罰中超越喬丹的那個罰球時主場球隊森林狼主教練老桑德斯(現森林狼主教練小桑德斯父親)主動為科比叫了一個暫停,而在大屏幕上主隊森林裡更是特意播放了一段自己製作的科比紀錄短片回顧他的生涯精彩得分(在這之後聯盟要求特殊情況,比如超越殺麼得分、三萬分等主場球隊必須播放紀錄片恭喜),球隊老闆泰勒更是親臨現場將這場比賽的比賽用球贈送給科比。這叫影響力!

火箭勇士今年季後賽次輪收視率創下近7年新高,歷史第二高。為什麼是近7年?歷史第二?因為第一的是12年湖人和雷霆的那輪系列賽……而你要知道去年勇火的西決收視率甚至高過總決賽收視率!你說詹姆斯吸引力甚至不如哈登都不為過(當然,主要是因為懸念不大),可是勇火如此大吸引力的比賽依舊跨不過有科比的比賽(生涯最後一次季後賽)。這叫影響力!

至於退役賽季的影響力我就不多說了……那叫籃球比賽?那分明就連巡迴演出……而且都是客隊球迷、官方自發的行為!當然,也許詹姆斯退役的時候也有這種待遇。

至於科比在國內的影響力確實比詹姆斯高,這點毋庸置疑,我就不再舉例一一說明瞭。

所以那些說「遠比不上」詹姆斯的?請問他們這是在演小品呢還是在說相聲呢?


對於這個問題描述的,我首先想說一句:瞎扯淡。現在科比已經退役三年多了,詹姆斯還正值巔峯時候,如果要比較現在他們二人在美國的影響力,那科比肯定不如詹姆斯。但既然要比較,必須拿兩人巔峯時期的影響力來比才較為客觀。

巔峯時期的科比影響力無論是在美國還是在中國,都要遠遠超越詹姆斯。人們之所以覺得科比在美國的影響力不如詹姆斯大,大概是受科比在中國龐大的球迷羣體影響所致。畢竟美國只有三億多人口,而中國則十三億有餘,球迷基數成倍於美國。

科比是後喬丹時代最接近喬丹的球星,他的球風、球技、意志和自信度都跟喬丹非常相近。1994年,NBA才正式在中國轉播,而現今中國的球迷羣體基本由70~00年代的人組成,其中又以80和90兩代人居多。所以很多球迷並沒有真正看到過喬丹時代的比賽,都是看的錄像。NBA進入中國後,作為後喬丹時代聯盟裏的標誌性球星,央視在捧科比,解說也在捧科比,就是這些最初傳播NBA的媒體和籃球人影響了中國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之後,這些被影響的青少年就慢慢的喜歡他華麗的球風,也折服於他的曼巴精神,最終被「俘獲」成為了他的球迷。2008年北京奧運會,科比韋德詹姆斯一行,中國球迷直接忽略了韋德和詹姆斯,而科比竟獲全場幾萬觀眾十幾秒的歡呼,這待遇估計也沒誰了。每一次」科比中國行「,人氣也是鼎沸,交通都直接癱瘓。

在美國,科比的影響力也是超高:4月13日被命名為」曼巴「日;同一支球隊退役兩件球衣;洛杉磯一個地鐵站改名為」Kobe站」;退役戰,美國舉國關注;退役當天,美國各大體育聯盟停止賽事。

詹姆斯雖然一直被人詬病「抱團」。但是這麼多年一直都是聯盟第一人,聯盟也將他捧作NBA代言人,球迷自然不會少。尤其是2016年詹姆斯為家鄉球隊克里夫蘭騎士帶回隊史第一個總冠軍後,他的聲望到達了頂峯。論影響力也不比巔峯時期的科比遜色。但是論及在中國的影響力,詹姆斯還真的比不上科比,甚至不能望其項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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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比在美國的影響力應該是和詹姆斯差不多的,或者說稍差一點點吧,並非像題主說的「遠遠不及」。而如果論在中國的影響力,那確實是科比完勝詹姆斯。原因有以下幾點:

科比趕上的時代更好。科比崛起的時刻,正是NBA在中國蓬勃發展的初期,換言之,很多中國球迷最開始看NBA,看得就是科比,第一個認識並喜歡的球星就是科比。如果再往前,喬丹那個時代,中國很多人還不知道NBA呢,所以科比算是佔到了天時。

再者,科比在湖人打球,一是湖人本就有著全球的影響力,二是因為湖人的比賽時間有利於中國球迷觀看。詹姆斯所在的騎士或者熱火都是東部球隊,很多比賽都是在北京時間凌晨或者早上打的,時間比較早。而湖人的比賽基本是上午甚至中午才進行,那麼很多球迷起牀後看得就是湖人比賽,而非更早的騎士比賽。所以這點算是科比佔到了地利。

最後,科比的球風也是最受球迷喜愛的一種類型,堅韌、頑強、血性。當然這點中美球迷都是一樣的。所以科比也有人和的優勢。

那麼,天時地利人和,科比基本都佔全了,尤其是對於中國球迷來說,科比是他們看NBA的啟蒙者、比賽時間也很友好,球風又那麼討喜。所以科比自然在中國獲得了巨大的人氣,不僅是詹姆斯,所有NBA球星裏,論在中國的影響力,應該都是不及科比的。


感謝邀請:

運動除了競爭屬性之外,衍射了人們個人喜好傾向,其中最典型之一就是:「英雄主義」。

科比和詹姆斯作為NBA超級巨星最突出兩個代表,個人魅力,造金能力以及球場主導等等各個方面,更多相似亦迥然不同。無論是「蜜」和「黑」,爭議本身就是一種影響的傳染,也間接反映出球迷對兩位人物英雄色彩的偏重大小。

科比球迷60e,說明什麼?

60e這個數字,並不準確。但的確折射出科比在籃球領域對全世界的影響力。

  • 科比個性,打法,要求,求勝心

偏執與努力是科比身上永遠存在的兩個標籤。這很符合中國人印象中對於「英雄人物」的成功解讀,換言之,一個人想要出人頭地,就必須付出百倍的努力。科比的「曼巴精神」精髓就在於此。如果說邁克爾-喬丹讓中國球迷了解了籃球,那麼科比讓中國球迷懂得了籃球的意義。如此,60e的影響力真不算什麼……

勒布朗·詹姆斯,解讀籃球暴力美學的代表

與科比不同的地方是,勒布朗-詹姆斯有驚人的身體天賦,一巔幾十年即使如此。輪努力程度,勒布朗-詹姆斯比不過科比「凌晨4點鐘的洛杉磯」,當然這並不是說詹姆斯不努力。

從打法而言,科比屬於技術流派,各種美如畫;而詹姆斯突出詮釋籃球這項運動的魅力,各種暴扣撩醉眼,傳接主導全力詹。

另一方面,詹姆斯除了戒指略遜科比,榮譽 數據 記錄並不次於科比,甚至還佔據優勢。這就造成兩位超級巨星比較之下,各種爭議的不斷。

美國球迷熱衷運動帶來的刺激感,也理性於數據分析下的判斷。沒有疑問,詹姆斯更加符合美媒的口味。中國球迷英雄主義色彩更濃,只能說「蘿蔔白菜,各有所愛」罷了。


科比不能和詹姆斯比,科比只是在中國有部份死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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