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福建長樂、福清、連江一帶發現大建活人墓的現象。這些活人墓規模都不小,造價幾萬元,幾十萬,甚至上百萬的都有。

  按照現在各地執行的殯葬管理條例來看,是不允許土葬的。一般是死者火化後,安放在公墓裏;這樣既可以祭祀、又不破壞生態環境,更不會浪費土地。

  但現實的是,土葬屢禁不止;大修大建活人墓現象,也是依然存在。

  很多人都有“落葉歸根、入土爲安”這個思想;尤其是一些老人更有死了要有全屍,以便下輩子好出生的想法。這個思想就導致土葬屢禁不止。

  至於修活人墓這個現象,就存在許多原因:

  第一種原因是公墓價格貴,還有期限;像福建福清一個公墓墓穴要價5萬左右,自己建一個墓穴要便宜許多,且不用續費。

  第二種原因是搶佔地盤。在一些人的思想裏,有風水一說。如果祖墳葬對地方了,後代會興旺發家。所以在人沒死之前,就將認爲風水好的地方,修建活人墓佔爲己有。

  第三種原因是投資。將那些地段好的地方建好墓地,然後高價轉給有需要的人,反正福建有錢人多,不在乎錢。

  第四種原因是民間有“提前辦好墓地,活人會添壽”一說。

  第五種原因子女表示孝心。有些人趁父母還在世的時候,將老人的墓地建好,也算是孝敬父母的另一種表達方式。

  每個人都有感恩父母的心。因此修建活人墓的現象不限於福建,在全國許多地方都有這個現象。

  比如陝西榆林,就有人建了一座上千平方的活人墓穴,造價百萬以上。

  還有一港商在湖北武漢老家修建了一座用豪華活人墓,造價也是百萬以上。

  同樣在湖北,在一個叫通城縣的地方,該縣60歲以上的老人有7.8萬人,修建的活人墓卻有8萬座,基本上每個老人都建有活人墓。

  活人墓自古以來都存在,雖然都在等死,但是古今活人墓意義有點不一樣。

  古代活人墓很簡陋,有的是小土窯,有的是小山洞,隨地取材而建。因此這些活人墓叫法也不一樣,有的叫:瓦罐墳、自殺窯、寄死窯、老人洞、花甲之墓等等。

  古代的活人墓建好之後,是不空置的,是活人真住進去的。

  以前一些老人過了60歲之後,就住進去等死;也有的是一些體弱多病的人,家人實在是無能力照顧,只有讓他在這些洞穴裏等死。每天會送飯、送水;直到有一天,裏面的人再也不接飯菜了,就將洞口封死。

  不要感到驚訝!那個時候生活條件極差,賣兒賣女,喫人的現象都有,放棄多病的老人,也是在情理之中。

  這種棄老方式有點殘忍,與傳統的孝道也有衝突;但在生產力低下的古代,這何嘗又不是另一種尊老、表示孝心方式呢?

  這種棄老現象,不僅在中國有,像日本、韓國、印度等國都存在這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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