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皓暉老師在《大秦帝國(全新插圖珍藏版)》中專門分析過申不害失敗的原因。申不害正是「術治」派的代表人物。

 

所謂術治,是整肅吏治並保持吏治清明的方法手段。申不害所講的「術」有陰陽之別,「陽術」指任免、監督、考核臣下之術;而「陰術」,則是駕馭臣下、防範百官之術的權謀術。《韓非子》中記載,韓昭侯曾經假裝丟了一片指甲,急急忙忙地命人尋找,隨從於是剪下自己的指甲獻給他,韓昭侯憑此考察隨從是否忠於自己。這便是典型的「陰術」了。

 

術治的理念根基發自吏治的腐敗與難以查究,且認定吏治清明是國家富強民眾安定的根本,本來無可厚非,然而,種種權術一旦作為治理國家的主要手段普遍實施,國家權力的運行法則,規定社會生活的種種法律,便會完全淹沒在秘密權術之中,整個國家的治理都因權術的風靡而在事實上變形為一種權謀操控。申不害的悲劇在此,術治悲劇在此,韓國之悲劇亦在此。

 

說到底,「術」只不過是一種管理的方法,無法提升到治國方略的高度。它短時間內在某些方面可能會收到一定成效,但無法解決社會發展中面臨的各種矛盾和問題,尤其無法形成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時間一長,「術治」所取得的成果就會遞減或消亡,最終還得重新尋找新的解決辦法。

 

如果說申不害的術治更接近於一種陰謀,那麼商鞅變法則是「陽謀」。商鞅在變法初期有一個舉措「徙木立信」,這並不是什麼具體的變革措施,而是為了讓民眾相信秦國「政府」。正是因為建立了良好的國家信用,並且在變法過程中始終堅守信用,乃至讓國民信任國家成為一種牢固的傳統性的力量,變法才得以取得成功。孫皓暉指出,所謂「國家信用」,就是社會、歷史、人民給國家所賦予的透支人民力量的程度。商鞅作為偉大的政治家,正是認識到了這一點,才能夠在變革、建設中可以徵用犯人和奴隸產子成為國家軍隊。這是他最具遠見卓識之處。

 

同時,與申不害的術治不同,商鞅強調法治。當時韓非子將法家分為「勢」「術」「法」三派。法治強調中央集權,依法治理民眾,以國為本,國家至上。商鞅變法當時所採取的廢井田、統一度量衡和推行郡縣制、獎勵軍功、施行連坐等經濟、政治措施均旨在增強國力、保障穩定的社會秩序。

 

此外還有一點是當時的國君秦孝公信任並且支持商鞅變法,甚至會犧牲部分貴族的利益保障變法順利施行。


同樣是變法,商鞅與申不害的變法差異可大了。

如果用一個字形容,商鞅的變法稱為「法」,申不害的變法稱為「術」,如果用兩個字形容,商鞅的變法稱為「法治」,申不害的變法稱為「權術」。

商鞅的變法是自下而上的,用嚴刑峻法嚴格約束百姓,讓百姓遵紀守法,從而達到富國強兵、加強國君集權的目的,申不害的變法是自上而下的,用陰謀權術來約束官吏貴族,讓官吏貴族服從國君,從而達到駕馭百官,加強集權和專制的目的。

商鞅變法的主要內容是:

1、廢除井田制,實行土地私有制,允許自由買賣,調到農民積極性;

2、重視農業生產,抑制工商業,獎勵耕地與桑織,獎勵開荒墾地,實行以農業為根本;

3、獎勵軍功,建立二十等軍功爵位制,廢除世襲制;

4、實行統一度量衡;

5、實行郡縣制,由國君任何郡縣官吏,加強中央集權;

6、實行連坐法,一人犯罪,全家連坐。

商鞅變法是以國家為變法的主體,涉及到國家的政治、經濟、軍事、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說廢除世襲制,獎勵軍功,要想獲利爵位和地位,就必須建立軍功,要想建立軍功,就必須在戰爭中奮勇殺敵,拿著敵人的首級去換取軍功,去改變一個普通人的生活,讓每個人有一個憑能力進入上流社會的渠道,極大的激發了秦軍的戰爭力,秦軍人人渴望戰爭,有了戰爭就有了立功的機會,「虎狼之師」就是因為軍功爵位制而形成的,這是軍事方面的改革。

再比如說重農抑商,在古代社會,人口資源極其有限,物資極度缺乏,只能優先滿足人生存的必要條件,比如吃飯,只有糧食才能活下去,而糧食是靠農業生產出來的,而獎勵農業生產,就能提高糧食產量,有了糧食,就有了生活的必要物資,和戰爭勝利的戰略資源,這是經濟方面的改革。

再比如說郡縣制,與其讓國君擁有再多的權術,不如從政治制度上保證國君的權力,郡縣制就是這樣一種政治制度,所有郡縣的官吏由國君任命,沒有世襲,這樣一國之君就有擁有絕對的用人權,權力就集中於國君之手,無形就加強了國君的權力,就算是換一個國君,權力依然存在,不會因為國君能力的高低而影響權力的大小,這是政治方面的改革。

再來看申不害變法的內容:

1、整頓吏治,收回貴族特權,收回貴族財富充歸國庫;

2、大行術治,加強國君的權術,加強對官吏的考核與監督;

3、整肅軍兵,收回私兵,加強軍事訓練;

4、主張百姓開荒種地,多種糧食;

5、重視和鼓勵發展手工業;

申不害的變法與商鞅變法有相似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申不害也針對了政治、軍事、經濟等方面進行改革,但申不害更多的是強調「人治」,而商鞅更多的是強調「法治」,這是兩人的根本區別。

比如說申不害的軍事改革,是收回貴族的私人武裝,充當國家軍隊,並加強軍事訓練,申不害自任韓國上將軍,進行軍事改革,雖然提高了韓國軍隊的戰鬥力,但是申不害的改革是建立在個人的威信上,沒有從制度上和根本上改革軍事,這很像我們現在的上級領導出一個方案,然後由下面去執行,最終結果就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商鞅是從根本上和制度上解決了秦軍戰鬥力問題,用軍功獎勵極大的激發了秦軍的戰鬥力,可是申不害沒有,申不害只是加強軍事訓練,韓國士兵除了軍事訓練多了,基本觀念一點也沒有改變。

再一個就是申不害的大行術治,所謂的術治就是以權術來治理,說得通俗點,就是人治,就是教國君以各種各樣的權術和陰謀論,去控制百官,達到駕馭百官的目的,「術治」有一個致命缺陷,國君英明可以實行術治,一旦國君平庸,所謂的術治就成笑話,就會反過來被權臣控制國君。

商鞅的變法是以「法治」來治理國家,忽略了人的因素,所以即使商鞅被秦惠文王車裂所殺,而商鞅之法卻可以維持下去,所以會商鞅變法會成功。

申不害的變法是以「權術」來治理國家的,忽略了制度的因素,所以韓昭侯和申不害一旦去世,申不害之法也就隨之消亡,因人而消亡,所以不能長久,自然要失敗。


在孫皓暉老師的《大秦帝國》中有一段商鞅和申不害在各自主導一國變法之前相識相知的描寫,由此引申出對法家法治派和術治派的對比。真實的歷史上商鞅和申不害是否見過面如今已是我們不得而知之事,小說作品可能更多是為突出兩者的對比,從而形成一種戲劇衝突,不過無論真實的歷史上兩人是否見過面,但兩者的變法的確各自代表了兩種不同的變法模式。從某種意義上而言:兩者之間的確是有競爭關係的。當然作為過來人的我們都知道兩者角逐的結果:商鞅變法奠定了秦國一統華夏的最初基業,而申不害變法儘管也取得了一些成績,卻最終猶如曇花一現。那麼同樣是變法,為何商鞅與申不害的成就相差如此之大。

公元前375年韓國滅鄭,這時鄭國京邑(今鄭州滎陽東南京襄城)有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官吏,此時這個小人物還根本入不了韓哀侯的法眼。韓國滅掉鄭國後這個人成了韓國最底層的一名普通公務員,他的名字叫申不害。在《大秦帝國》中申不害和商鞅一樣是四處遊學的世子,其實他在被韓國起用變法之前就已混跡於韓國的公務員隊伍,只不過屬於最基層的公務員。公元前354年(韓昭侯四年)魏國出兵伐韓,包圍宅陽(今鄭州市北)。面對重兵壓境的嚴重局面,韓昭侯及眾大臣束手無策。危急關頭申不害審時度勢,建議韓昭侯執圭(古時臣下朝見天子時所執的一種玉器)去見魏惠王。申不害說:要解國家危難,最好的辦法是示弱。今魏國強大,魯國、宋國、衛國皆去朝見,您執圭去朝見魏王,魏王一定會心滿意足,自大驕狂。這樣必引起其他諸侯不滿而同情韓國。是我免於一人之下,而位於萬人之上也。夫弱魏之兵,而重韓之權,莫如朝魏。」韓昭侯採納申不害建議,親自執圭去朝見魏惠王,表示敬畏之意。魏惠王果然十分高興,立即下令撤兵,並與韓國約為友邦。申不害亦由此令韓昭侯刮目相看,逐步成為韓昭侯的重要謀臣,得以在處理國家事務上施展自己的智慧和才幹。

公元前353年魏國又起兵伐趙,包圍了趙國都城邯鄲。趙成侯派人向齊國和韓國求援。韓昭侯一時拿不定主意,就詢問申不害,應如何應對。「申不害擔心自己的意見萬一不合國君心意,不僅於事無補還可能惹火燒身,便回答說:這是國家大事,讓我考慮成熟再答覆您吧!隨後,申不害不露聲色地遊說韓國能言善辯的名臣趙卓和韓晁,鼓動他們分別向韓昭侯進言,陳述是否出兵救趙的意見,自己則暗中觀察韓昭侯的態度,摸透了韓昭侯的心思。於是便進諫說應當聯合齊國,伐魏救趙。韓昭侯果然十分高興,即聽從申不害意見,與齊國一起發兵討魏,迫使魏軍回師自救,從而解了趙國之圍。這就是歷史上著名的「圍魏救趙」的故事。由此我們不難看出:申不害其實是一個頗有心機深通權謀的人。韓昭侯也從申不害處理外交事務的卓越表現及其獨到的見解中發現這位「鄭之賤臣」原來是難得的治國人才,於是便力排眾議,於公元前351年破格拜申不害為相,以求變革圖強。

申不害變法的第一步就是整頓吏治,加強君主集權統治。在韓昭侯的支持下他首先向挾封地自重的俠氏、公釐和段氏三大世家貴族開刀:果斷收回其特權,推毀其城堡,清理其府庫財富充盈國庫,這不但穩固了韓國的政治局面,而且使韓國實力大增。與此同時大行「術」治——整頓官吏隊伍,對官吏加強考核和監督,「見功而與賞,因能而授官」,有效提高了國家政權的行政效率,使韓國顯現出一派生機勃勃的局面。隨後,他又向韓昭侯建議整肅軍兵,並主動請命,自任韓國上將軍,將貴族私家親兵收編為國家軍隊,與原有國兵混編,進行嚴酷的軍事訓練,使韓國的戰鬥力大為提高。特別值得一提的是申不害為富國強兵,還十分重視土地問題。他說:「四海之內,六合之間,曰『奚貴,土,食之本也。又說:「昔七十九代之君,法制不一,號令不同,而俱王天下,何也?必當國富而粟多也。」因而他極力主張百姓多開荒地,多種糧食。同時他還重視和鼓勵發展手工業,特別是兵器製造。所以戰國時代韓國冶鑄業是比較發達的。當時就有「天下之寶劍韓為眾」、「天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的說法。申不害相韓15年,「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製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韓國雖然處於強國的包圍之中,卻能相安無事,成為與齊、楚、燕、趙、魏、秦並列的戰國七雄之一。

申不害屬於早期的法家變革人物,當時的法家主要有三派:慎到重「勢」、申不害重「術」,商鞅重「法」。申不害所說的「術」是在執行法的前提下使用的,而「法」又是用來鞏固君主統治權的。因此他並不是不講「法」與「勢」的。關於君主的權勢申不害認識得很清楚。在戰國諸侯爭霸的情形下君主專制是最能集中全國力量的政權形式,也是爭霸和自衛的最佳組織形式。他說:「君之所以尊者,令也,令之不行,是無君也,故明君慎之。」令是權力的表現,是一種由上而下的「勢」能。「權勢」是君主的本錢。然而申不害重「術」的法制思想卻為歷代封建帝王加強君主集權提供了理論和經驗,也為一些人搞陰謀詭計開了先河。事實上申不害的主公韓昭侯深得申不害的權謀術數之精華:有一次韓昭侯因飲酒過量,不知不覺便醉卧在床上,酣睡半晌都不曾清醒。他手下的官吏典冠擔心君王著涼,便找掌管衣物的典衣要來一件衣服,蓋在韓昭侯身上。幾個時辰過去了,韓昭侯終於睡醒了,他感到睡得很舒服,不知是誰還給他蓋了一件衣服,他覺得很暖和,他打算表揚一下給他蓋衣服的人。於是他問身邊的侍從說:「是誰替我蓋的衣服?」侍從回答說:「是典冠。」韓昭侯一聽,臉立即沉了下來。他把典冠找來問道:「是你給我蓋的衣服嗎?」典冠說:「是的。」韓昭侯又問:「衣服是從哪兒拿來的?」典冠回答說:「從典衣那裡取來的。」韓昭侯又派人把典衣找來,問道:「衣服是你給他的嗎?」典衣回答說:「是的。」韓昭侯嚴厲地批評典衣和典冠道:「你們兩人今天都犯了大錯,知道嗎?」典冠、典衣兩個人面面相覷,還沒完全明白是怎麼回事。韓昭侯指著他們說:「典冠你不是寡人身邊的侍從,你為何擅自離開崗位來干自己職權範圍以外的事呢?而典衣你作為掌管衣物的官員,怎麼能隨便利用職權將衣服給別人呢?你這種行為是明顯的失職。今天你們一個越權,一個失職,如果大家都像你們這樣隨心所欲,各行其是,整個朝廷不是亂了套嗎?因此必須重罰你們,讓你們接受教訓,也好讓大家都引以為戒。」於是韓昭侯把典冠典衣二人一起降了職。

這件事一向被作為韓昭侯嚴明朝廷體制的行為正面宣講,但其實我們也可以換一個角度看:一國之君不思改良國家政體,只專註於誰給自己戴帽子、穿衣服之類的細枝末節,又以權謀術數監視臣子,成天和臣子們鬥智斗勇,從某種意義上而言:不是加重內耗嗎?遺憾的是中國古代歷朝君主幾乎都深具權謀之術——在專制政體下皇宮幾乎是天下最為骯髒齷齪之地,是陰謀權術匯聚之地,是勾心鬥角爾虞我詐之地,要在這樣的環境下生存下來進而成就大業就不得不修習權謀術數。自古以來的君主論治國理政或許有昏君,但論玩弄陰謀權術一個比一個精明,所謂亡國之君不過是被比他更精明的人給玩死了。自宋以後隨著華夏尚武精神的日益衰落,內爭之勢反而愈演愈烈——皇帝們對外不能禦侮殺敵,不過搞朝廷內鬥接連玩死過岳飛、熊廷弼、袁崇煥......客觀而言:在專制年代一國之君若是不通權謀之術就做不長久江山;然而一國之君不專註於國家體制的創新變革,而一味醉心於權謀之術正是國家衰亡之始。如果我們用商鞅變法作為對比就可以明顯看出這種重權謀術數的變法的缺陷性:商鞅重法,而重法的表現形式是編著之圖籍,設之於官府,而布之於百姓。申不害重術,而其具體表現形式是藏之於胸中,以偶眾端,而潛御群臣者也。法的對象是民,而術的對象是臣。我們知道商鞅變法通過軍功爵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措施成功將整個秦國打造成為全民崇尚耕戰的國家,反觀申不害變法主要針對的是朝堂大臣。商鞅在秦國進行的是一場涉及政治、經濟、軍事以及百姓社會生活的全方位變革,而申不害變法更多是通過權謀術數對朝廷吏治進行整肅。申不害和韓昭侯死後韓國又迅速衰敗,日漸淪為被人征伐的對象,從某種意義上而言:申不害變法過於醉心於權謀術數,而忽視對國家體制的深徹變革就已潛伏下這場變法曇花一現的禍根。不過在申不害和韓昭侯在世這些缺陷並未表露出來,《大秦帝國》將韓魏大戰設定在韓昭侯在世時,將申不害設定為自殺其實是為了襯托商鞅變法更為徹底而進行的藝術加工。


歸根結底,申不害在韓國的變法,只是一種淺層次的改革,沒有觸動大貴族的根本利益,也沒有能夠充分調動韓國農民的生產能力。申不害過於依賴君主玩弄權術來治國,沒有形成切實可行的一套制度,反而給韓國官場帶來不良風氣。申不害的水平與商鞅相比,確實差得多了。從申不害的所作所為來看,他死後人亡政息,他的變法歸於失敗,確實是理所應當。


戰國前期秦國與韓國是實力最弱的二個大國。這二個國家幾乎都過著吃不飽,穿不暖的日子,國家貧苦之際,兩國的國君秦孝公、韓昭侯幾乎在同一時期任用了法家學派的衛鞅、申不害推行變法強國。倆人都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在申不害手上韓國由一弱國變為東方之一小霸主。申不害是法家的術治派主張「以術御道」,整飭吏治,致力於打造一個君主集權、吏治清廉的國家。申不害的術治取決於明君,君強則國強。衛鞅是法家法治派,主張建立一整套完備的法律體系,舉國上下,唯法是從,依法治國。衛鞅的法治取決於對律法的堅守,只要不破法則國家就一直強盛。所以惠文王車裂了衛鞅,但他也很清醒,秦國想起要強盛,新法必須繼續。

就當時來看,二人的變法都取得了很大成果,秦國與韓國一時都呈國力富足,軍事強盛之勢,一段時間內兩國幾乎不相上下。但申不害搞法數、權術治國只能是人治,人亡則政息,申不害、韓昭侯之後韓國就衰落了,由此看來,同是變法,衛鞅法治治國成功了,申不害術治國失敗了。


戰國時期,各國爭雄,列強混戰,各國也紛紛湧現了政治大家輔佐君王治理國家。其中商鞅和申不害都是主持國家法制的歷史傑出政治改革家。

歷史的結果大家都知道,商鞅變法後的秦國統一了六國,申不害變法後的韓國經歷了短暫的輝煌後被滅。 影響秦國的商鞅變法和韓國的申不害變法,後來也經常被拿出來一起對比,看兩種變法對國家產生的不同的深淵影響。

首先,申不害變法是在公園前375年韓國滅鄭國後,韓國版圖擴大,但是國力虛弱。當時各國變法雲涌,不變法就落後了,韓國當時訪學魏國進行法家變革,在韓昭侯的支持下選擇了申不害。

申不害和別的法家一樣,變革講法治,但是不同的是強調君主的統治之「術」,他認為君主委任官吏,要考察他們是否名副其實,工作是否稱職,言行是否一致,對君主是否忠誠,再根據了解到的情況進行提拔和清除。這個重臣委任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使剛剛擴大版圖的韓國政局穩定。

  • 政治上:主張帝王權術,強調君主之術的法制。申不害向當時的王權貴族勢力動手,收繳他們的特權,清除兵權統一歸國家所有,對官員考核,鞏固王權。
  • 農業上:分割王權貴族封地給農民,鼓勵開墾,大力發展冶金鑄造,一時間,國倉富裕,國力強盛,更有「天下之寶韓為眾」、「天下強弓勁弩皆自韓出」的美譽。
  • 外交上:連趙盟齊,防範魏楚。多年未有戰事。在國力強盛之餘,申不害提出「兩年滅周,一年滅陳,拓地千里,成為大國一展雄圖霸業」的大方略。 申不害在韓國實行以「術」為主的法制,經過15年改革,加強了君主集權,使韓國「國治兵強」,政治局面比較穩定,國力也有所增強。「內修政教,外應諸侯」,幫助韓昭侯推行「法」治、「術」治,使韓國君主專製得到加強,國內政局得到穩定,貴族特權受到限制,百姓生活漸趨富裕,史稱「終申子之身,國治兵強,無侵韓者。」(《史記"老子韓非子列傳》)

但實行這種政策也產生了另一個後果,即「一言正而天下定,一言倚而天下靡。」「術」取決於君主本人的才能,君主本人比較正確,有能力,國家就會比較興旺;相反,國家就會陷入混亂,老百姓就會遭殃。正因為申不害與韓昭侯用「術」有餘,定法不足,「不擅其法,不一其憲令」,因此並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韓國的問題。韓昭侯一死,韓國很快又衰落了,因此申不害變法不能算是真正的成功。

而商鞅變法,立足於法,法不必權貴,君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爵位不得功不能世襲,奴隸可封將軍。君臣關係,秦國變法之後,司馬錯、甘茂、張儀、甚至水工鄭國都不是秦國人,秦國按法律按軍工或者政績封官,同時這些人可以在朝堂之上大膽諫言,比如司馬錯諫言取四川。而韓國呢,立足的是執法的君王,必不是完全的法制,多少帶一點人制。結果等韓昭侯死後,法令也就容易被廢除,也就不夠徹底。


我個人認為,兩個變法的立足點不同,商鞅變法的立足點是,變民之道,打破奴隸社會階級的固化,給百姓上升的機會。申不害變法的立足點是,變君主之道,使君主有效的治理臣屬!

商鞅變法在於打破沒落的奴隸社會的社會結構,他變法更加大膽,觸及到了阻礙當時社會發展的根本問題,比如廢井田開阡陌,獎勵軍功,沒有軍功的貴族就沒有爵位,打擊奴隸主貴族利益!他給百姓上升的空間,在社會大變革時期,很多人可以改變自己的出身,提高社會地位,比如,平民立了軍功可以得到爵位和田宅,百姓開墾了私田,承認他是該土地的主人,中國從此有了地主的稱呼!這些大刀闊斧的措施,都是立足於民的,是民之道!

申不害在韓國的變法,我認為並沒有失敗,他的立足點在於君之道,申不害除了與其他法家人物一樣講法治外,主要強調君主的統治之「術」,即任用、監督、考核臣下的方法。他認為君主委任官吏,要考察他們是否名副其實,工作是否稱職,言行是否一致,對君主是否忠誠,再根據了解到的情況進行提拔和清除。「術」的提出,對於當時建立官吏的任免考課制度,有相當重要的意義。但是申不害沒有過多的觸及奴隸主貴族的利益,所以改革不徹底,沒有讓韓國富國強兵!

所以兩者不是成功與失敗的差別,而是變法的立足點不同!一個徹底,一個不徹底!

以上純屬個人見解,希望得到批評指正!


商鞅變法是指戰國時期(公元前475~公元前221年)法家著名人物商鞅在秦國進行的兩次政治改革。秦國的秦孝公即位以後,決心圖強改革,便下令招賢。商鞅自魏國入秦,並提出了廢井田、重農桑、獎軍功、實行統一度量和建立縣制等一整套變法求新的發展策略,深得秦孝公的信任,任他為左庶長,開始變法。此次變法是中國戰國時期各國改革中最徹底的改革,經過商鞅變法,秦國的經濟得到發展,軍隊戰鬥力不斷加強,發展成為戰國後期最富強的封建國家。後來由於商鞅作法自斃而遭到五馬分屍,但秦惠王和他的子孫都繼續實行其新法,為後來秦滅六國,統一中國奠定了基礎。

中國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權。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權者,君之所獨制也,人主失守則危。 ——商鞅

一、商鞅無疑是一人獨裁製度的堅決擁護者,他的三輪變法(分別是農耕、軍戰和中央集權),最終的結果是把秦國變成了一個無比強大而恐怖的戰爭機器。

他的強國之術是一次激進的國家主義試驗,在經濟模式上則體現為「命令型的計劃經濟」。在他的統治下,秦國成為眾所周知的「虎狼之國」,舉國上下蔓延著極端功利主義的進取氛圍,每個秦國人其實都成了國家的工具,宛若後世出土的那些兵馬俑,人人面無表情而無比強悍。

在戰國中期之後的一百多年裡,秦國成為最主要的戰爭發動者。據楊寬在《戰國史》中的統計:秦孝公在位24年,發動戰爭6次;惠公在位27年,發動17次;武王在位4年,發動2次;昭王在位56年,發動48次;庄襄王在位3年,發動4次;嬴政在位26年,發動戰爭31次。總計一下,從「商鞅變法」開始到完成統一大業,前後141年,秦人共發動戰爭108次。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終於統一六國,自稱始皇帝,一個偏僻落後的西域小國,終而用萬千白骨堆成了「千古一帝」的堂皇功業,這幾乎可以被看成是「商鞅主義」的勝利。

商鞅身死之後,秦國在他既定的政策軌道上繼續暴烈地前行。它的重農戰略及國有專營體製為財政充沛提供了保障,而獨有的軍爵制度更是激勵了軍事上的野心和兇悍。此外,雖然其治國思想長期被視為「異端」,但是,以兩千年的歷史跨度而論,商鞅的基本治國理念被頑強地延續了下來,他的核心理念被眾多的獨裁者所沿襲,在很多朝代,實際上呈現出「半法半儒」「儒表法里」的景象,所謂「百代都行秦政法」,「商鞅主義」的幽靈從來沒有在中國的政治舞台上消失過。美國學者約瑟夫·列文森便論證說,中國的皇朝體制有著一個「自相矛盾」的運行規律:儒教君主制的基礎恰恰是反儒教的法家原則。

二、商鞅鐵腕變法,固然讓國家強盛,卻也結怨無數。

首先,軍爵制度徹底抹殺了貴族與賤民的界限,人人可以通過戰爭獲取功名富貴。早在商鞅變法頒布的20年前,同樣是衛國人的吳起在楚國進行改革,就提出「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王室子孫的爵祿繼承只能延續三代,然後就要把封地收歸國有,重新分配。吳起因此遭到貴族的嫉恨,終被射殺。20年後,商鞅再提此議,並且做得更為徹底。

商鞅的政策是兩條。第一,「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收回貴族所有的爵秩,取消特權,重新分配,只有在戰場上立下功勞,才能夠重配爵秩,列籍貴族。第二,「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只要有軍功,無論貧賤都可以獲得貴族的爵秩。

商鞅設計了20個等級的爵位,都以殺敵多少來計算。比如,作戰時殺一甲士,憑其首級可賜爵一級,並賜田一頃,宅九畝。斬得兩個首級,可當「百石之官」。斬得33個首級,可成為「屯長」。如果率軍殺2000~8000個敵人,就可升任到「大將」。有獎當然有罰,作戰之時以五人為一屯,百人為一將,如果作戰結束,「一屯」或「一將」居然沒有殺死一個敵人,那就要處死為首的「屯長」和「百將」。

商鞅的這一變法宣布後,秦國上下大為震撼。貴族恨之入骨,平民將信將疑。對於反對的人,商鞅則不假顏色。變法啟動後,太子觸犯了法規,商鞅沒有辦法處罰「君嗣」,就拿他的兩個師傅——貴族虔和賈開刀,一個抓起來關進監牢,一個判處黥刑,在臉上刻字以示懲罰。四年後,虔又犯法,商鞅削掉了他的鼻子。

他不喜歡反對他的人,甚至也討厭讚美他的人,在當初的朝堂大辯論時,他就說,「拘禮之人不足與言事;製法之人不足與論變」,也就是不允許爭論,不允許辯駁。

其次,商鞅的治國思想中有強烈的反智、愚民和好戰的特點。商鞅對商人階層不但毫無感情,而且視之為仇讎。在他當國之時,國家管制了「山澤之利」、糧食買賣和旅店經營,自由商人幾乎被消滅。同時,商鞅對知識分子也非常仇視,他認為國有「五害」,分別是儒家學者、商賈、隱士、手工業者和勇士,在《農戰》一文中,他毫不客氣地說:「有這些人存在,敵人來到,一定打敗仗,敵人不來,則一定很貧窮。把這些人趕走,敵人不敢來,來了也會被打敗。去討伐別國,一定能戰勝,不去討伐,則一定能富足。」」他更形象地說:「有一千個農戰之民,只要有一個讀《詩》和《書》的文士在,那千人就會懈怠。有一百個農戰之民,只要有一個有技藝的人在,那百人就會懈怠。」所以,這些文人和有技藝者必須徹底清除,「重刑而連其罪」。在《戰國策·秦策》中還記載,商鞅曾向秦孝公提出要「焚書」,雖然不知有沒有執行,不過100多年之後,他的思想繼承者還是完成了這個工作。

在商鞅的經濟思想中,「強國」與「富民」似乎是對立的。他極端地認為,人民不但不應該有思考的能力,而且絕對不能夠富足。

商鞅反對貧富懸殊,認為「治國之舉,貴令貧者富,富者貧」,不過在他看來,理想的狀態是讓人民始終處在同樣的貧窮線上,最好的狀態是家裡沒有一點兒多餘的糧食——「家不積粟」,以保持飢餓進取的精神面貌。強兵就必須使民弱、民怯、民愚,這樣的人民通過重刑或重賞即可變成勇敢而兇猛的戰士。而一旦社會出現貧富差距變大的情況,就應該動用國家機器,用行政剝奪的方式來實現均衡,這就是所謂的「貧者益之以刑,則富;富者損之以賞,則貧」。很顯然,商鞅把人民的貧困與無知看成是國家兵源和社會穩定的必要條件。

商鞅的這種極端主義思想,在後世已成絕響。不過必須指出的是,後來的治國者,儘管再不敢像商鞅這樣說得直白、幹得決絕,卻也並非沒有效尤者,至少有兩個理念頑強地留存了下來:

第一,不能讓民眾太富足、太有思想的潛意識一直留存了下來,最終變成一種系統化的愚民政策;第二,絕大多數的治國者把國家強大遠遠放在民眾富足之前,強調「國強民安」,而不是「國強民富」,所謂「安」者,年份好的時候,有口飯吃,饑荒到來的時候,不餓死,這已是最大的善政。

其實在他的治國邏輯中,戰爭是起點,也是終點,並且循環往複不應該停止:民眾都去耕作了,糧食就會迅猛增加,打仗就有了物資,然後用軍爵制度激發人民戰鬥的熱情,攻城略地之後,土地和人口又增加了,就可以擴大農耕,繼續發動下一場戰爭。如此,國家就成了一台強大而無比恐怖的戰爭機器,人民則成了無知無畏的殺戮之士。

正是在這種「備戰備荒為打仗」「把戰爭進行到底」的戰略支配下,秦國成為戰國列強中最可怕的國家,「兵革大強,諸侯畏懼」。到秦孝公十九年(公元前343年),周天子封賞秦孝公,授予他「興兵約盟,以信義矯世」的權力,第二年,諸侯都前來祝賀,然後由秦國率領,一起去朝拜周天子。這一儀式表明,在商鞅的輔佐下,秦孝公終成戰國霸主,重現了先祖秦穆公當年的盛況。

據說商鞅每次出門都如臨大敵,需有十多輛兵車保護,重甲持戈的士兵同車護衛。據《戰國策》記載,秦孝公病重時曾萌生把王位傳給商鞅的念頭,鞅「辭不受」。孝公一亡,繼位的秦惠公及宗室貴族當即群起攻之。商鞅舉家逃亡,來到一個叫關下的地方,想投宿旅舍,旅舍的主事不認識商鞅,說:「我不能接待你,商君的法令規定,讓人投宿而沒有驗明身份的,會遭受連坐之罪。」商鞅仰天哀嘆道:「嗟乎,為法之弊,一至此哉。」


雖然都是法家,但是他們的變法理念是不一樣的。法家分法術勢三家。法以商鞅代表,主張制定完善法律,依法治國,以法律的形式確定國家制度。術派申不害,主張以術治國,術也就是後世所說的帝王馭下之道,也即權術。勢派以慎到為代表,主張集權,加強中央集權,集權利與一身,皇權不容覬覦與分割。最終韓非將法家法術勢三派發展融合,成法家集大成者!真正的法家正式形成!

至於商鞅與申不害一成一敗,實則是法派與術派的較量,因此要詳細了解法派的優劣勢與術派做對比,一切就自然明了!

首先法家強調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來約束君臣百姓,這樣的法制社會是相當完善先進的,國家依靠法律來運轉,即使君主是昏君,但是總領百官的丞相依然秉公辦事,國家照樣正常運轉。

而術派也完全靠君主的權術來約束百官,一旦另立新君。則需要對新君重新培養,這樣的變法對君主的要求很高,如果君主不行,則變法夭折,有點類似後世的朱元璋懲貪,雍正整頓吏治的感覺,他只是對官場的短暫性的整頓,不能一勞永逸靠制度去解決問題。

通過這樣的對比,很明顯,法派要比術派明顯先進進步的多,這也就決定了,法派必然優於術派。法派的變法只要有兩代人的堅持,則基本上就成功了。而術派,一旦君主死去,基本上就廢掉了!


商鞅變法成功:第一,更符合當時歷史的發展,合乎秦國的國情,更符合新興地主階級的需求。第二,得到了秦孝公的全力支持,變法更徹底,更持久。第三,商鞅變法比較全面,有著充分的宣傳,取信於民,變法深入人心。第四,重農抑商,使百姓豐衣足食,深受人民愛戴。申不害變法失敗:第一,他的變法更多是加強君主專制。第二,把變法所有希望寄托在君主身上,君主賢明有見解,則指定的政策才有利於國家發展,反之國家不會有大的進步。第三,變法局限小,如貴族犯錯,君主有權可以免之。沒有做到人人平等,且受益人群太少,這是失敗的更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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