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貪風暴4》裡面的曹元元那麼多罪名怎麼才25年?
法律從來不是用來維護正義的,而是用來維護秩序的。香港屬於英美法系,英美法系重判例,法官可以造法;大陸法系重條文,法官不能造法。
香港是疑罪從無
要麼編劇沒有注意查尋相關量刑依據 要麼就是故意的有隱晦指向 要麼就是香港的法律量刑原則就是這樣
香港的法律就是這樣,香港法律比大陸要寬鬆很多
香港的法制和大陸不同,而這是電影,電視劇看看就行了,圖個樂
電影都有映射主題,電影核心在哪?反應的東西就在那。育人的地方也不一樣,一個人一個人的看法,或許這個電影法律這一塊就是個電影需求呢?何必深究
香港乃我國的一個一國兩制的特別行政區,其法律上的量刑制度自然與內地不同,站在電視、電影的角度出發,影片需要的是收視率,畢竟是「戲」只要政策上不偏離,法律上不存在太大的偏差,符合國家廣電總局的審核即可。
怎麼說呢,可能是香港和內陸的法律不同吧,好像是那邊沒有死刑,對於一個人來說二十五年也不短了,可能是香港法律這樣覺得吧
這個結局是真實的,反應了香港法治的不足之處,壞人再壞,也沒有死刑。也許另外一種可能—編劇為反貪風暴5留下的伏筆。
電視劇看看就行了,圖個樂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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