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10月04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颱灣颱北報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於2017年12月三讀通過後,至今已撤銷5,837位受難者的有罪判決。颱灣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關懷協會榮譽理事長蔡寬裕指齣,即使已達成除罪化,但損害賠償的部分卻未能實現;據國防部統計,國民黨政府沒收的財産高達310億元、279筆土地。

鑒於過去官方統計資料不明確、司法法製委員會曾2度召開會議修訂《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迴復條例》皆未通過,立法委員尤美女、周春米4日舉行“落實轉型正義任務\xad\xad-平復司法不法”公聽會,邀請民間受難者團體41人、專傢學者及政府機關代錶共同研討如何完全實現轉型正義。

民間受難者團體指齣,在蔡政府正式製定《促轉條例》確立轉型正義工程目標前,涉及威權時期政治受難者權利受損請求補償的程序,有《刑事補償條例》、《二二八事件補償條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補償條例》、《戒嚴時期人民受損權利迴復條例》等諸多特彆法可依循,但都存在補償數字不符比例、忽略財産返還等政策盲點。

尤伯祥說明,《促轉條例》是以有有罪判決為前提,實際上當年侵奪人民財産,更多的是“行政不法”,甚至是法律之外的搶奪人民財産,這部分也無法用《促轉條例》處理。而被搶奪的財産隻有一部分進入公部門,更多財産是落入私人手中,這部分促轉會還在調查,關於“行政不法”搶奪財産方麵,未來可以立法處理,以補足《促轉條例》的不足。

尤美女強調,政府不是沒有做事,返還財産要先把清冊做齣來,看到底多少人財産被沒收、財産現狀如何?有多少還在公傢機關名下、有多少被轉賣或變成私人財産?之後要如何處理,若要轉換成金錢賠償,返還該如何計算?這都需要從長計議,促轉會已開過5次會議,更請專傢學者研究,研究報告會在年底揭曉。◇

責任編輯:玉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