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根据法院最新消息,李萌和杨幂工作室的名誉侵犯案终于落下帷幕。判决书显示杨幂并没有构成对(李萌)名誉权的侵犯,法院驳回原告李萌的全部诉讼请求,杨幂胜诉。

去年4月,杨幂陷入“诈捐门”事件。据悉,杨幂曾在《我是证人》成都发布会期间,承诺捐给盲童学校的多台打印机,但一直没有后续,于是中间人李萌向媒体揭露,指责杨幂疑似诈捐。

“诈捐门”事件持续发酵,杨幂形象一落千丈,随后杨幂工作室称并非“诈捐”,只是中间工作人员处理不当,所以款项才一直没到位,虽然杨幂后来完成了补捐,但是负面评论仍是不断。

虽然“诈捐门”告了段落,但是李萌却认为杨幂方诬蔑自己,双方各持一词,你来我往,唇枪实战不断,最后李萌一纸状书将杨幂告上法庭,

如今这桩名誉案终于告一段落,法院认定杨幂并没有侵犯李萌名誉权,杨幂胜诉,李萌也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很多网友也都在评论区支持杨幂,正义或许会迟到,但是不会缺席。

可实际上,法院判定结果只是称杨幂没有侵犯李萌的名誉权而已。那么,杨幂到底有没有诈捐呢?我们来分析一下法院这张文件。

第一,杨幂方确实将购置款项汇给李萌,但李萌却一直推迟购置工作,这才导致物资不到位。从这一点看,杨幂确实有点冤枉,明明已经给了钱,可李萌没有落实,最后还被扣上“诈捐”的名号。

第二,杨幂方并不存在侮辱性言辞,李萌上述无效。

第三,杨幂一开始承诺的是向学校捐赠了100根盲杖、50台盲人打字机,但实际上汇款只有盲杖的钱,并没有涉及打字机,打字机的50万是后来东窗事发后,杨幂方才补上的。

不过这里也存在一个误会,在聊天记录中,李萌说:“我们给学校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盲文打字机教室,那教室花了我们40万呢”。

杨幂方工作人员以为打字机是李萌自己掏腰包,可实际上李萌并没有这个意思。

尽管如此,杨幂方还是在宣传通稿上写已捐赠盲杖和打字机,本想落个好名声,没想到却被李萌摆了一道。

从这一点看,杨幂确实存在诈捐行为。当然,李萌也不是什么好人,先后被爆欠钱不还,还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在打字机这事上,还和杨幂玩文字游戏。

不过如果杨幂方工作人员能上点心,落实相关工作,和李萌说清楚捐赠款项,也不会落下一个“诈捐”的名号,希望以后明星们都能注意下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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