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大家都願意簽字。例如以下:

結婚證設定一個有效期的結婚本子↗必須要有結婚協議合同書→在裡面才能簽約合同;這份合同書就如同賣買房子合同書。這樣大家都公平,沒必要鬧得你死我活。律師也能照本子打官司就行了,無論雙方誰犯的錯誤都要罰錢,大事重罰,小事小罰,要求有憑據;懶人也要重罰,或者視於毀婚。

能罰錢的:污衊、出軌、懶惰、囉嗦、家暴、詛咒、不懂珍惜…………等。

能賺錢的:家務、撫養、教育、美德、勤勞、服侍雙方父母……等。

只要把婚姻變成政治商業化,不僅治療了懶人,還能治療了壞人;如果誰結婚就等於領獎一樣。不結婚就等於沒本事,給人誤讀是惡慣累累。


有專家發出驚人言論,認為結婚證應設置有效期,到期自動解約或選擇續約,這樣不但可以大大降低離婚率,還可以及時更新感情,不斷收穫新鮮的愛情,又能側面促進女性經濟獨立,且「婚姻自動解除,再婚需要買車買房,可以拉動經濟增長」。

此番言論引來各界人羣的激烈討論和各路網友的吐槽,不少人認為這一觀點太奇葩,反人倫人性。從法律的角度分析,該學者設置婚姻的7年期限,違反婚姻法「男女雙方自願結婚、自願離婚」的規定。婚姻情感心理專家韋志中認為設置婚姻期限只是鼓勵雙方不負責任。

「律師式」吐槽:

不應通過行政手段幹預婚姻自由

從法律的角度分析認為,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男女雙方自願結婚、自願離婚。該學者設置婚姻的期限,違反婚姻法相關規定。婚姻是男女雙方因為感情而對彼此的承諾,不應承載過多內容,也不應通過行政手段幹預結婚、離婚自由。對於感情很好的夫妻來說,如果到7年期後自動解除婚姻,徒增麻煩和變數,且到期後自動解除婚姻,本身就是人為增加了離婚率

33萬粉絲「大V」怪論:

給婚姻設有效期有益社會

中國單身男女人數已近2億,中國第四次單身潮正在來臨,許多人因為「恐婚」而選擇單身,而另一方面,現在的社會離婚率年年攀升,2014年共有363.7萬對夫妻辦理離婚手續。很多夫妻都熬不過「七年之癢」,甚至有些小年輕閃婚閃離。

他建議:結婚證應該像駕駛證、會計證、身份證這些證件一樣,設7年有效期,到期後婚姻自動解除也可以續約。

這樣一來,至少有以下幾個好處:

1.可以嘗試多段感情;從人性的角度講,人是喜新厭舊的,兩人在一起時間長了感情會變淡,如果結婚證期限7年,可以名正言順的換一段感情,好過偷偷摸摸的婚外情;

2.解決單身問題;每7年更換一次婚姻,不用擔心嫁錯人或者娶錯人,很多人就能勇敢邁向婚姻的殿堂,能夠有效解決單身問題;

3.拉動經濟增長;結婚證加上有效期後,7年後婚姻自動解除,再婚需要買車買房,可以拉動社會主義經濟增長;

4.促進女性經濟獨立;女性不能再長時間依賴男性,可以促進女性經濟獨立;

5. 降低離婚率;7年後婚姻自動解除,可以減少離婚成本,且由於到期解除婚姻屬於正常流程,不屬於離婚,這樣一來也能大大降低離婚率。

其實我覺得,對有獨立自主的人來說,有沒有有效期都一個樣; 到期了,對方願意續還是不願意續更是一個樣; 為啥呀,因為以咱這能力,啥樣的找不到呢?

對為依靠另外一半生活的人,也就是找了一個長期飯票的人,估計得憂慮死;

其實,我覺得這個有效期沒啥用; 該離婚的,還是得離呀; 有離婚的,有效期哪怕是七天,人家感情好,那也是得過一輩子呢;

續約就算了,我是不會去的,但是我覺得這個東西不可行,不能給愛情加期限,不然多無聊,點個讚唄,麼麼噠


都說婚姻是一座圍城,再成功的人想闖進去,在圍城裡的人都嚮往出來。如果是真的,我不會去續的,因為我已經過夠了這種生活,整天提心弔膽的生活,又要操心孩子,又要操心這個家庭,兩個人根本沒有話題,沒有感情,希望是真的,一切都可以結束,太累了。


七年為一個期限 躲得過一個七年躲得過第二個七年嗎?人總會有新鮮感 這下有了合適的藉口 也不需要責任了 乾脆不好結婚 反正下個七年 下下個七年就離了 乾脆一直談戀愛多好


這就好比有人問你,假如還有下輩子,你還願意娶(嫁)我嗎?如果兩個人真正的合得來,別說8年,就是80年,800年都想在一起!生生世世都要在一起,但這種情況好像世間少有,我估計天上的神仙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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