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投訴警方,被告多次要求接見律師等要求遭延誤

9.29遊行演變成激烈衝突,96人被控暴動罪,大部分被告昨已提堂,均獲保釋候訊。而被控一項襲警罪的社總總幹事許麗明則及另外兩名被告出院後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三人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23日與其餘被告一位再訊,期間獲准以一系列條件保釋。辯方投訴警方「唔當佢係人」,多次要求接見律師等要求遭延誤、強迫被告拍照,故冀法庭紀錄在案。

社總總幹事許麗明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被控暴動的兩名被告樊耀淦及陳澍峯可獲現金1000及5000元保釋、居於報稱地址、每週一次往就近警署報到、不得離港、交出旅遊證件,以及除因轉車、會見律師及工作原因,須禁足金鐘道至龍和道一帶政府總部範圍。樊透過律師投訴留醫瑪麗醫院時,有便衣警員在其不適且非自願的情況下拍照。

據悉,其中一名被告陳澍峯是樹仁大學學生。

社總總幹事許麗明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

許則獲准以5000元保釋、逢星期三下午12至3時到大埔警署報到,以及不得離港。許的代表律師直言最後一項條件過份,出入境自由乃基本法所賦予,同類案件中無此要求,加上許受國外民間團體邀請,將於10月離港作分享,最終獲該段時間離港。

步出法庭後的許接受傳媒訪問,指當日被捕後有女警用索帶綁緊其雙手,許其後多次表示手部冷凍、感到雙手「就嚟要廢」,要求鬆綁惟不果,直至隔了一段長時間,女警終答允其要求。許直言「我好感受到我真係一個object」,其後經醫生評估後,許的雙手均傷及神經,不時有麻痹等後遺症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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