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以華工大量參與(到最後甚至是幾乎獨自完成)修築太平洋鐵路為標誌,在美華人於1865-1869年間已經有了相當的規模,而日本人成規模湧入美國是1868年以後的事,差不多是同一時間段。

但隨著日本經濟的發展,勞動力越來越不再成為負擔,在1907年和1924年日美兩國先後簽訂條約,前者禁止了日本低端產業勞動力遷入美國,後者幾乎阻斷了日本對美國的移民。

而且不同於華工的是,日裔一開始主要分佈在夏威夷地區。在早期雙方都受到白種美國人高度歧視的狀況下,兩個亞裔族羣都採取了各自聚族而居的生存方式。而19世紀60年代到20世紀初的屢次排華暴亂,基本都是白人直衝唐人街或華工營地而展開的。因此日裔被誤傷的情況記載不多。

畢竟日裔和華裔區分有難度,而且早期的日裔也像華裔一樣有許多做低端產業勞工的,在零星暴亂中受害時有發生。不過,由於早期日裔主要分佈在經濟利益衝突較少的夏威夷,且有大量從事農耕,再加上日本外交部門相對中國的更有力保護,大規模迫害事件的記載遠不及對華工的。

當然,種族主義一天不打破,日裔的這種安全就始終只是白人老爺的賞賜。從1942年2月19日直至戰爭結束,有超過5000名日裔社區領袖被逮捕,11萬以上的日本人被強迫遷入集中營(其中約60%都是土生土長的美籍)。

直到1988年,里根簽署公民自由法令後,美國政府才為這種武斷的行為道歉,並向每位進過集中營的日裔賠償2萬美元。


推薦閱讀:
查看原文 >>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