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政府臺北辦公室大門深鎖。(記者黃耀徵攝)

2018-10-01 18:09

[記者王峻祺/花蓮報導]花蓮縣代理縣長蔡碧仲今指派臺北辦公室主任曹振忠點交縣府財產公文及檔案,卻遭人以「新房客」為由阻擋,針對花蓮縣政府臺北辦公室一事,花蓮縣政府主張原租約仍然有效,縣府行使租約及權利仍受保障,不排除委請鎖匠協助進入廳舍,以確保花蓮縣政府相關資產。

藍色字

花蓮縣代理縣長蔡碧仲回應全文如下:

一、依據合約,花蓮縣府臺北聯絡處廳舍租約至2018年12月31日屆滿,但在前任縣長9月12日解職後、新任縣長17日到任前,縣府內於14日決定進行解約。目前解約的簽呈還在內部程序,尚未用印及對外正式解約,因此還未發生解約的法律效果。對縣府而言,租賃合約仍然存續。

二、蔡碧仲縣長已指示臺北辦公室主任曹振忠,針對此事負起全責,至於是否過程前後或過程中,是否有行政失當之處,現在非當務之急,眼下為曹振忠參議應全權負責花蓮縣政府之財產清點責任,待此事處理告一段落後,向曹參議瞭解後再行檢討、論處。

三、縣府主張租約仍然有效,花蓮縣府派駐人員也還在廳舍內辦公,廳舍內財產、文件、資料當屬縣府所有。今日會同臺北辦公室人員進行財產清點,縣府行使租約及權利仍受到保障,不排除委請鎖匠協助進入廳舍,以確保花蓮縣政府相關資產。

另,有關「新合約」等事,縣府並未看到契約內容,當屬房東責任。縣府認定租約存續,正當行使相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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