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即是訊息」,這是加拿大傳播學家馬歇爾·麥克盧漢(Marshall Mcluhan)的著名觀點,他想表達的是,傳播方式的不同,會影響人們對於信息的理解,而信息傳播技術的發展,會深刻影響人們的生活和交往。

每個人都是一個傳達信息分媒介,你接收了外界的信息,經過自我的加工和分析,再傳達給別人,人們相互之間的傳播,構成了一個龐大的媒介羣體。

現在每人都可以成為一個自媒體,發布自己的聲音,範圍更加的廣泛,而不是侷限於周邊,但這也對信息的真假,提出了更好的要求,不論是真的還是假的,影響力都是傳播者無法控制的,所以要確認之後再進行傳播,做一個負責任的媒介。


燈光節作為新媒體傳播介質,極大豐富了傳播的維度,讓受眾體驗全方位被挖掘,從而帶來羣體性的乘數效應,阿姆斯特丹政府極好的掌握了這個規律,讓所有參與者通過個人的傳播通道為城市代言,高明!


從光影經濟的角度看,舉辦燈光節無疑是通過燈光媒介傳遞更有效的信息


值得同行從業者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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