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為投資意向書

在股權投資行業,投資意向書是經常提及的文件。投資意向書又稱TS(term sheet)投資條款清單,區別於正式的投資協議,投資建議書除了個別條款如保密條款外,絕大部分的條款都是無法律約束力的,只是作為簽署正式投資協議的預演。但是交易的雙方,仍然需要嚴肅對待這一文件,一方面是由於其中關於估值和交易結構、對賭條款等方面的約定很可能會延續到投資協議中予以確認,另一方面也是反應雙方的交易態度,如果前期約定好的條款後期出現反覆,會給交易對方帶來不好的觀感。尤其投資機構如果經常簽了TS,而未實際投資或者後期又大幅度的殺價,在市場上就會名聲變差,就好像一個家庭里,出現了好幾起訂婚了之後又不結婚的,那村裡的人自然會覺得這家人不靠譜,長此以往,待嫁的妹子都不願意和你們家庭的人處對象了。

二、投資意向書的地位

投資意向書基本上會安排在初步盡調之後,深度盡調之前的階段簽署。這時,交易雙方對交易的推進有初步的意向,在關鍵的條款(如價格、交易結構)等方面未發生重大分歧。而且,投資機構已經對企業的主要管理層進行了訪談,並得到公司的基礎財務、業務資料等,經分析認為存在較大合作的可能。擬進行深度盡調,以確定前期企業報送資料的真實性。這就需要開始著手組建盡調小組、調配公司的盡調資源、以及外聘會計師和律師團隊。

對於被投資的企業而言,簽署投資意向書後意味著合作向前推進到新的階段,需要準備配合會計師和律師以及投資經理的為期約1-2周的現場盡調,並在離場後保持持續溝通。然而,只要沒有簽署正式的投資協議,一切都是未知數。很可能公司提供了大量的涉及商業機密的資料,而投資機構最後決定投資給了競品。所以,這其間提供資料的尺度把握也是需要仔細斟酌、反覆博弈的。

三、典型投資意向書包含哪些內容?

1、封面:

A公司與B公司與XXX之投資條款清單

A公司:投資機構全稱,B公司:標的企業全稱,XXX:主要的自然人股東。

2、簽字各方及交易背景概述:

列式甲乙丙各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簽字自然人的身份證號)。

交易概述:簡要介紹交易背景。範本如下:

本投資條款清單旨在初步確定甲方(以下簡稱「投資人」)對目標公司之投資事宜的主要合同條款,是協議各方就本投資條款清單所列事項達成的初步意向,不構成協議各方之間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但是,本投資條款清單中的「優先投資權」、「保密條款」、 「準據法」和「稅費」對協議各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協議各方應積極溝通、商談,儘早就投資條款清單所涉事項達成最終意見,並根據最終意見協商、起草、簽署正式的投資協議。

協議各方經充分溝通,就投資人對目標公司之投資事宜,達成如下初步意向。

3、正文:

3.1 目標公司估值

協議各方同意,目標公司本輪投前估值(或投後估值)為XX萬元人民幣。

3.2 投資金額

投資人擬通過增資擴股(或股權轉讓)的方式向目標公司投資,投資總額為XX萬元人民幣。

3.3 投資方式

投資人的本次投資為股權投資,以貨幣形式對目標公司進行增資擴股。(也可能以貨幣外其他形式投資,投資形式也可能是股權轉讓)

3.4 款項用途

目標公司應根據目標公司預算和經營計劃將從投資人獲得的款項用作業務擴張、補充流動資金或投資人認可的其他用途。

3.5 轉讓限制

在目標公司完成首次公開發行之前或被上市公司併購之前,未經投資人書面同意,實際控制人不得轉讓、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直接或間接持有的目標公司股權。

3.6 盈利預測與股份補償

乙方、實際控制人就目標公司的業績承諾如下:

20XX年度、20XX年度及20XX年度,目標公司的凈利潤分別不少於XXX萬元人民幣、XXX萬元人民幣及XXX萬元人民幣,該凈利潤以投資人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的審計的數據為準;

如目標公司在上述期間的實際業績未達到上述業績承諾(20XX年度、20XX年度及20XX年度內的任一會計年度實際利潤數小於相應年度的預測利潤數),則投資人有權選擇要求實際控制人進行股份及/或現金補償,投資人有權要求優先進行股份補償;

每個會計年度乙方的補償股份數的計算公式為:

補償股份數=(截至當期期末累積承諾利潤數-截至當期期末累積實際利潤數)÷補償期內各年度承諾利潤數總額×投資人認購股份總數-已補償股份數

每個會計年度乙方的補償現金金額的計算公式為:

當期應補償的現金=(截至當期期末累積承諾凈利潤數-截至當期期末累積實際凈利潤數)÷補償期限內各年度承諾凈利潤數總額×投資金額-已補償的現金

3.7公司治理

投資人有權委派X名董事(「投資人提名董事」)在目標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的董事會,投資人有權撤換其委派的董事,投資人委派或撤換董事的通知應自送達公司後生效。

3.8 隨售權

如目標公司股東擬向受讓方轉讓目標公司股權,投資人有權但無義務要求受讓方以相同條件按照投資人屆時的持股比例向投資人購買相應比例的公司的股權。

3.9 優先購買權

如目標公司股東擬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其全部或部分持有股份時,應徵得投資人書面同意,投資人有權但無義務按第三方給出的相同條件優先購買擬出售股份。

3.10 優先認購權

本輪投資完成後,目標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對新增註冊資本,在同等條件下,投資人有權按照屆時其持有的目標公司股份享有相應比例的優先認購權。

優先認購權在下列情況除外:(1)目標公司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安排;(2)行使既有期權或增資權;(3)目標公司公開發行股票。

3.11 反稀釋條款

投資人投資後,如目標公司再行增資時目標公司的投前估值低於投資人投資時的投後估值,則投資人有權按照廣義加權平均方式從實際控制人處無償(或以法律允許的投資人成本最低的方式)取得相應股權,或以法律允許的其他任何方式調整其股權比例,以反映目標公司新估值。在該調整完成前,目標公司不得增資。

3.12 競業禁止

在正式投資協議簽署前,實際控制人及核心高管應簽署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以保證:

(1)自目標公司實際控制人在目標公司任職之日起5年內不得離職,核心高管3年內不得離職;

(2)目標公司實際控制人自簽署保密及競業禁止協議之日起5年之內不得自營或參與任何與公司有競爭性的業務,核心高管2年之內不得自營或參與任何與公司有競爭性的業務。

3.13 知情權

投資人持有目標公司股權期間,目標公司應將下列企業信息以適當的形式提供給投資人,以使投資人了解目標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及預算情況:

(1)每季度最後一日後三十(30)日內目標公司向投資人提供季度財務報表;

(2)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後九十(90)日內目標公司向投資人提供該會計年度的合併財務報表。

3.14 最優惠條款

投資後,無論目標公司以何種方式引進新的投資者,應經投資人書面同意,並應確保新投資者的投資價格不低於本輪投資的價格。若目標公司在未來融資或既有融資中存在比本次投資交易更加優惠的條款(最優惠條款),則該最優惠條款自動適用於投資人,但未來融資或既有融資中關於董事席位的條款以及既有融資中關於價格的條款除外。

3.15 股權回購

目標公司需於20XX年12月31日前存續且完成首次公開發行或被上市公司併購(若截至20XX年12月31日,公司的首次公開發行申請已被證監會受理待其審閱,則期限自然遞延至審核的結果明確後)。如未達成上述條款,投資人有權要求:

(1)目標公司回購投資人所持股份;或

(2)實際控制人回購投資人所持股份;或

(3)目標公司或實際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收購投資人所持股份。

交易價格計算方法為:

對價金額=投資人投資金額×(1+12%×投資年限)

3.16 投資的前提條件

投資人對目標公司的投資,以下列條件獲得全部滿足為前提條件:

(1)投資人對盡職調查結果滿意,且從盡職調查結果看,目標公司符合投資人的投資標準,並向目標公司出具投資人同意本輪增資擴股的書面意見書;

(2)就本清單所列事項及其他投資有關事項,各方達成了最終意見;

(3)目標公司的董事會、股東會通過了同意本輪增資等相關事項的決議;

(4)投資人的投資已經內部有權機構審批、決策通過;

(5)……

(6)……。

3.17 保密條款

有關投資的條款、細則與補充約定,包括所有條款約定、本投資條款清單的存在以及相關的投資文件,均屬保密信息,協議各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協議各方另有約定或依法應予以披露的除外。

3.18 稅費

本次交易的業務、財務、法律盡職調查的費用由投資人承擔。其他因本次交易所發生的稅費,凡法律法規有規定的,由協議各方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無法律法規規定的,按照慣例經協議各方友好協商後按比例承擔。

3.19 準據法

本協議應受中國法律管轄並依其解釋。

4、結束語:

本投資條款清單于20XX年【】月【】日在【】簽署,自協議各方蓋章、簽字之日生效,一式叄(3)份,協議各方各執壹(1)份。

5、簽章頁

(此頁無正文,為XX公司與XX公司和XXX之《投資條款清單》簽章頁)

甲方:XX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

四、注意事項

1、價格談判時要界定清楚公司的現有債務是哪一方負擔。

2、估值是投前估值還是投後估值。(投前估值+本輪增資額=投後估值)

3、如果是併購,可能還要溝通關於財務交割的一些大的原則:比如關聯方的往來賬項如何清理,歷史留存收益是否在交割前分紅,交割的過渡期間的公司收益的歸屬,如果有內外賬的存在如何調整賬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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