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贵州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贵州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截至2019年3月25日,贵州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23件,批准逮捕1494人,提起公诉222件1630人,出庭支持公诉146件;依法不捕238人、不诉68人;追捕145人、追诉165人;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70件次,立案侦查黑恶势力犯罪“保护伞”1件1人。

贵州检察机关坚持重拳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发挥好检察机关审前主导作用,共提前介入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27件,其中提前介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43件、恶势力犯罪案件184件,从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取证方向、证据完善、证据固定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2000余条。

坚持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加强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共追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45人,追诉165人,监督立案7件29人,发出检察建议和纠正违法通知70件次。

坚持挂牌督办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共挂牌督办黑恶势力犯罪案件60件,其中省检察院挂牌督办10件、省检察院与省公安厅联合挂牌督办9件、市州检察院挂牌督办42件。

坚持“扫黑除恶”与“破网打伞”同步推进,立案侦查恶势力“保护伞”1件1人,通过对已办结案件梳理、在办案件深挖彻查等共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203条,其中“保护伞”线索124条。

坚持加强协调联动,与省公安厅联合出台《关于建立扫黑除恶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与省纪委省监委联合出台《贵州省纪检监察机关与检察机关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试行)》,明确建立信息互通、提前介入、线索双向移送、联合会商、联合挂牌督办等协作配合工作机制。

坚持积极参加社会综合治理,对在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强化管理,共向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2份。

坚持专项斗争与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有机结合,强化扫黑除恶与脱贫攻坚联动,注意发现和依法严惩危害脱贫攻坚战的黑恶势力犯罪,2019年在贵州检察机关开展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专项工作。

坚持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贵州三级检察院共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了85个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专业团队,坚持捕诉一体,同一案件由同一办案主体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组建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家人才库, 省、市、县三级院55名员额检察官入选。

坚持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办理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共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92件、出庭79次。(贵州检察微信公众号 文字:窦彦峰 图片: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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