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開心 幸福的目的就是他們自身一樣,對的事情我們去做的時候 ,只是因為它是對的,應該去做它,哪怕人們經常會給它賦予一些「目的」「原因」,但是就算除此之外,也應該做它,

比如運動 旅遊 學習,,,,


脫離老年羣體,脫離道德綁架
做錯了事情要還的
做之前問自己 會後悔麼 不會 就幹
讓自己開心


喫飯、喝水、睡覺,尋求方法從真正意義上擺脫對死亡的恐懼和焦慮

自殺


只要是能提升自己並且讓自己開心的事都是對的

學穿搭 學舞蹈 學攝影 練字 跑步 做飯

幫助別人梳理他的思維導圖的同時也是一個反省自己的過程

工作上給自己定目標設DDL通過努力完成後獲得成就感的同時也獲得老闆的認可

生活上陪父母做能讓他們開心的事珍惜和家人在一起的每分每秒學會照顧別人

總之要相信你想做的每件事都是有意義的,他就是有意義的。意義這種東西沒有客觀標量的。

還有就是,只有小孩纔看對錯,大人只看利弊。


在不影響他人的時候,無關道德理論


題中提到的

運動 學習 旅遊 是很多人都知道的,除此之外 早起 衛生 和好朋友聊天聚會 做義工 良好睡眠 和小朋友玩,,,,

之於我,它們是「輕鬆,愉快卻又深刻的事情」

那 對的事情 有沒有優先順序? 有沒有一些對的事情(或者普通事情)可以促進我們做/保持 對的事情?

從個人角度來說 認為是有的(雖然這樣(不可避免)看起來又是在為對的事情尋找理由 目的):

運動會讓人更有精力去做其他對的事情,心情好

好的睡眠習慣會帶來早起,讓一天效率更高,有更多時間去做更多對的事情

哪怕是日常的衛生習慣也可以通過儀式感或者例行公事開啟一天,同時避免了因為沒有做這件事情的糾結/拖延/自責/惰性(破罐破摔)的連鎖反應,,,,

(曾經有過一段時間不太講衛生,比如起牀後總是先躺牀上玩手機而不是先洗臉刷牙,然後進入拖延情節,彷彿一個死鎖,玩到接近中午才起牀)

比如 最近發現身上帶本書,尤其手上抓著可以把忍不住看手機的習慣改成看書

未完待續


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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