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疲劳,旅游大巴司机想喝点酒解乏却中招“隔夜酒”,驾驶证被吊销还要禁驾5年,男子将面临失业窘况。用酒来解乏,更是一大误区。

交警对司机现场处罚。

春暖花开,贵阳交警加强对旅游客车检查,确保市民和游客出行安全。

3月20日早高峰7时30分许,贵阳市交管局云岩区分局六中队副中队长罗通带领民警罗韬、曹远鸿在喷水池路口执勤时发现一辆旅游大巴车由紫林庵方向驶来。交警拦下这辆旅游大巴进行检查,却闻到下车来的驾驶员身上居然散发出酒气。

交警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为30.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的交通违法。

旅游大巴驾驶员称19日晚上自己感觉太疲惫,22时许回到花溪家中就喝了二两白酒想缓解下疲劳。20日早上5点,他就出门上班,6时30分许驾驶这辆旅游大巴出发,经贵黄路、改茶大道、三桥南路、延安西路准备前往煤矿村某酒店接旅客,在喷水池路口被交警拦下。

根据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行政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这意味着这名驾驶员将面临失业窘况。交警现场依法开具了法律强制凭证,同时将把这起违法通报至旅游管理部门。

贵州日报当代融媒体

记者 曹源麟

编辑:皮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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