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兒童被性侵的電影,韓國電影《素媛》極具代表。這部電影是根據真實事件改編,預期改編,還不如說是整部緩解真實事件的殘忍。兇手原型趙鬥順在2008年12月綁架性侵了當時只有8歲的小女孩,2009年兇手被判12年有期徒刑。而根據3月21日韓媒報道,兇手趙鬥順明年就刑滿被釋放。

這一事件,引來社會很大的不滿,為什麼就12年?!但是根據當時的法律也沒辦法給趙鬥順增加刑期。不少網友表示:不能忍!連電影情節都不願回憶,太殘忍了。」

事實上,很多人都不知道,事件的真實比電影殘忍多了,片中美化太多了。真的沒辦法想像現實這個女孩的心理過程,真的人渣!

案件一:

韓國趙鬥淳事件詳細始末:

2008年12月於韓國安山市檀園區對8歲小學女生以殘忍手段實施性暴力,並造成其終身殘疾。而最高法院判決趙鬥淳12年有期徒刑,該判決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社會公眾都指責該刑法過於仁慈。這事件引起韓國法律界轟動。

案件二:

2012年夏天,7歲女童獨自在家睡覺,半夜被一男子入室擄走,實施了強姦和毆打,事後該男子用樹枝和其他條狀硬物捅女童的陰道和腸道,女童最後被附件的居民發現在一條小河邊,當時下著雨,女童重度昏迷,大小便失禁,血肉迷糊。送醫治療後診斷,腸道沒有一處是完好的,手術幾乎把腸子全部切除,陰道和腸道中間的部分全部破壞,陰道在外傷的情況下,又被糞便感染,子宮受損,也就是說,子宮、陰道、腸道都受到重創。醫院給女童安裝了人造肛門之後,意味著終身都要帶著便便袋生活,有可能無月經無生育能力。儘管女童多麼的慘,但是兇手被抓到後,拒絕認罪,不賠償。孩子家庭都是普普通通的家庭,支付醫藥費都成了問題,還要一直申訴,一方面是為女兒討公道,一方面是想得到賠償給孩子更好的治療。事件的披露後,引起韓國全民的嘩然,尤其是有女兒的家庭,多次集會遊行,迫使當時在任的韓國總統李明博出面向全國人民道歉,並很快修改了和強姦幼女的法律法案,2012年韓國推出化學閹割,就是因為該案件的推動。

至於該案子最後怎麼判,我就不大清楚了,後續報道少得可憐,畢竟媒體透露越多,對女童曝光的可能性越大。

電影《素媛》其實是把兩件案子融合一起的,電影受害者素媛,她的名字中文是夙願,弟弟的名字中文是夙望,其實就是想告訴曾經遭遇過性侵的女童或者少女性侵受害者:活著纔有希望。

如果媒體是有用的話,在這裡,非常非常非常希望,法律能真正保護女童,甚至更多生活在社會傳統輿論陰影下的女性,即使受到傷害,勇敢站出來,拿起法律,保護自己,遏制這種自私、殘忍、可惡的事件發生。記得:活著纔有希望!


這一天終於還是要到了,我們都不是素媛,沒人知道她內心的想法。

如果這樣都還能報復成功,那隻能說明韓國的暴力機關和監管機制有多麼的無能。

最怕的反而是媒體,它們為了博眼球什麼做不出來?


這貨能放出來往大了說:是對正義的強姦!往小了說:是對受害者和受害者的家人再次的強姦!有時候我很疑惑:法律的目的到底是什麼?不是懲惡揚善的嗎?可我們卻看到這樣的場景:惡徒揮著手!我出來了!小心你們的孩子哈哈哈哈....!喝醉了犯天大的法可以不受死!這隻有荒唐的國家纔有的荒唐法律!希望那貨放出來後能把那法官的女兒給姦殺了!更希望素媛的父親能看一下電影《守法公民》,希望你照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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