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投中網 作者:劉本迪

科創板又有規則指引發布。

3月15日晚,上交所發佈《保薦人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系統辦理業務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和《科創板創新試點紅籌企業財務報告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簡稱“指引”),進一步明確保薦機構、紅籌企業、以及投資者的相關細節問題。

指引共有25條內容,規定紅籌企業在財務信披中的具體要求和標準,其中第三條指出:

採用等效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的紅籌企業,應當根據《特別規定》的要求,披露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調節的關鍵財務指標。

採用境外會計準則編制財務報告的紅籌企業,應當根據《特別規定》的要求,披露按照中國企業會計準則調節的重述財務報表(合併資產負債表、合併利潤表、合併現金流量表和合並所有者權益變動表)。

指南共有54條內容,規定保薦機構通過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發行上市審覈系統辦理業務的具體操作,其中包括:

系統數字證書的申請與管理;申請文件的提交;審覈問詢與回覆;上市委員會審議會議相關事項;證監會註冊;中止、終止和複審;回覆時限計算等方面。

其中,回覆時限計算中規定: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回覆審覈問詢的時間總計不超過三個月。

此前有多位券商和創投人士對投中網表示,首批企業有望於6、7月前後登陸科創板。

另,3月15日,招商證券策略分析師對投中網表示,根據此前消息,3月18日有望可開始提交材料。

根據經濟觀察網的報道,3月16日下午,科創板會員準備工作座談會在上交所召開,百家券商的高管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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