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劉藝龍

蚌埠市再一人落馬

3月11日,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蚌埠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市綜治辦原主任王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觀海解局注意到,蚌埠市紀委原副書記、監委原副主任趙明偉一審獲刑14年。蚌埠市委政法委原書記巫希平,一審獲刑5年半。

曾赴陝西渭南考察“雪亮工程”

王琦

公開資料顯示,王琦出生於1958年11月,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早年在部隊服役,1987年1月至1997年1月,歷任蚌埠市委政法委巡視員、調研科副科長、市委辦正科級祕書、值班室主任、市計生委主任助理。1997年1月,出任市計生委副主任。6年後任市文明辦主任。

2008年12月,王琦被選爲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後兼任市綜治辦主任。2013年1月,躋身進入市政協常委。2018年1月,履新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綜治辦主任。2018年12月被免職。

值得注意的是,從王琦被免職直到此次落馬,僅過去3個月。

觀海解局注意到,2018年4月27日,王琦曾帶隊來到陝西渭南考察交流“雪亮工程”建設及綜治視聯網建設工程。

考察組表示,在今後的工作中和渭南市互學習借鑑成熟做法和先進經驗,推進“雪亮工程”建設。

這裏,觀海解局給大家普及一下什麼是“雪亮工程”。簡單來說是以縣、鄉、村三級綜治中心爲指揮平臺、以綜治信息化爲支撐、以網格化管理爲基礎、以公共安全視頻監控聯網應用爲重點的“羣衆性治安防控工程”。發動社會力量和廣大羣衆共同監看視頻監控,共同參與治安防範,從而真正實現治安防控“全覆蓋、無死角”。因爲“羣衆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稱之爲“雪亮工程”。

前政法委書記一審獲刑5年半

觀海解局注意到,在王琦擔任政法委副書記期間,蚌埠市政法委原書記巫希平落馬。

巫希平

公開簡歷顯示,巫希平生於1957年1月,曾下放廣德縣相墊公社知青,後歷任廣德縣稅務局工作人員,廣德縣委組織部幹事、副科長,蚌埠市中市區區委組織部組織員、副部長兼人事局副局長,蚌埠市中市區區委組織部長兼人事局局長、蚌埠市中市區區委常委、組織部長兼人事局局長。1993年7月,擔任蚌埠市郊區區委常委、宣傳部長、組織部長。

1996年11月,巫希平被調往懷遠縣,先後任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2004年2月,出任蚌埠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後兼任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市公安局督察長、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2015年2月,只保留蚌埠市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觀海解局發現,巫希平是王琦的上級領導,兩人曾一起共事6年之久。

2016年2月,巫希平被查。

2017年8月23日,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巫希平犯受賄罪一案作出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至2015年,巫希平在擔任懷遠縣縣長、縣委書記,蚌埠市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收受禮金、購物卡、投資回報等方式,非法收受他人賄賂,價值共計人民幣251.7萬元,爲他人在辦理化工危險品運輸、處理經濟案件、開發商住小區項目、辦理車牌號、處理車輛違章記錄等方面非法謀取利益。

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巫希平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60萬元,違法所得251.7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宣判後,巫希平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服從判決不上訴。

紀委原副書記獲刑14年

觀海解局注意到,就在王琦落馬的幾天前,蚌埠市紀委原副書記、監委原副主任趙明偉被判刑。

趙明偉生於1964年11月,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2009年10月任蚌埠市招標採購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1年後,任市招標採購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2015年1月任蚌埠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2016年9月任蚌埠市紀委副書記,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2017年8月任蚌埠市紀委副書記。2018年1月任蚌埠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委副主任。2018年6月被免職。

2018年8月14日,趙明偉被雙開。

趙明偉

通報顯示,趙明偉多次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轉移涉案款物。收受禮金、購物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務,數額特別巨大。

3月8日,蚌埠市紀委原副書記、監委原副主任趙明偉一審獲刑14年。

法院認爲,趙明偉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夥同他人或單獨非法收受他人財物4791.9萬元、美元2.2萬元,索取價值39.697萬元房產,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爲已構成受賄罪,且部分受賄犯罪屬共同犯罪,依法應予懲處。鑑於趙明偉有坦白情節,涉案款物已基本退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資料 | 中安在線 蚌埠新聞綜合廣播 安徽省紀委監委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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