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覺得有必要說一下我的親身經歷。

那是二十年前我最初創業選擇的就是飲食,只不過我做的不是酸辣粉而是燴麵館,大凡初次創業的人都一個通病,那就是只算利潤而忽視成本。

我選擇經營的地點是在我老家的縣級市,不要看縣城不大可是全國旅遊城市,每年來旅遊的中外遊客上千萬次,當地人均年收入在五萬左右,大多從事旅遊餐飲。

我的燴麵館就在縣城以北的環城路上,那裡近鄰一個大公園,每到星期天,除了外地來的遊客,還有本地的居民,其中更多的是帶著孩子的家長和少男少女,我的燴麵館門前就是車來人往的環城路,無論從哪方面看都佔盡天時地利人和,但是就是這樣好的地段,在苦心經營了半年之後關門大吉。究其原因我得出一個結論,第一,不要做傳統的麵食,尤其是不要做人們只有餓了才吃的麵食,在四線城市尤其如此,固定的居民他不會掏錢去吃你一碗燴面。

第二是在做餐飲之前先不要計算利潤而是首先要核算成本,一碗燴面本身的成本,燴面的成本其中就包括人力成本,房租和由此產生的水電費都在一碗燴面的成本里。除去這些剩下的才是利潤,本末倒置,我只算利潤而忽視了成本。

以我為鑒,除去成本才是利潤,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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