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3月21日訊(記者 暢帥帥)外商投資法的出臺,是我國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對外開放的重要舉措。新華社20日受權發佈了外商投資法全文,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所副所長白明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外商投資法從法律制度上維護高水平開放,有利於進一步擴大外商投資准入範圍,有助於改善營商環境,促進外商投資,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從“分享性”國民待遇到“參與性”國民待遇

  “外商投資法的一大亮點是,對於外資來說,過去是分享性的國民待遇,未來更多的是參與性的國民待遇。”白明談到,例如外商投資法第十五條指出,國家保障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標準制定工作,強化標準制定的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

  此外,包括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寫入法律,使負面清單的各種實踐“名正言順”;強調對於知識產權的保護,對強制轉讓技術事宜予以明確的迴應等都是本次外商投資法的亮點所在。

  白明指出:“所有的開放都是相互平等的開放。”外商投資法附則中指出,任何國家或者地區在投資方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採取歧視性的禁止、限制或者其他類似措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該國家或者該地區採取相應的措施。

  白明還指出,外商投資法給予地方政府一定的政策自主權。外商投資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法定權限內製定外商投資促進和便利化政策措施。“

  產生“鮎魚效應” 促國內企業力爭上游

  關於外商投資法將會對中國經濟有哪些影響? 白明認爲,第一方面,外資來了,帶來了更多的要素、更多的資源,國內資源優化配置選擇範圍就更大了,配置效率也會更高。“就相當於廚師,有山珍海味做菜就容易點” 。

  另一方面也會產生“鮎魚效應”,更多外資進入帶來更強競爭壓力,倒逼國內企業的改革和發展。“如果沒有外資帶來的壓力,我國的企業可能還沒有那麼強的競爭意識。”白明稱。

  第三方面是學習效應,國內企業可以學習外資先進的管理模式等。

  最後一方面是優勝劣汰,有些企業是在國內政策保護下發展的,外資進入的壓力之下,如果不能在競爭中力爭上游,生存下去,就會被淘汰。

  白明也指出,外資企業進入在一定程度上會衝擊國內市場, 但是國內企業經過加入WTO以來這麼多年的發展, 也有一定的適應能力。現在很多企業都已做大做強,甚至在國際市場上也非常有競爭力。同時,反過來說,外資進入中國市場,也可能會面臨水土不服的問題,需要與國內企業開展合作。

  其他配套法律法規應該跟上

  關於國內企業如何面對外資進入的機遇和挑戰,白明表示,一個是企業要不斷提升自身的競爭力,要看到外資帶來的壓力;第二個是爭取合作機會,外資進入難免“人生地不熟”,國內企業應積極爭取與外資合作,把兩方面的優勢都結合起來;第三個是也要把外資企業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補短板相結合。

  白明強調,高水平的開放也必須有“紅線”保障。放開更多限制的同時,其他配套的法律法規也應該跟上。比如說《反壟斷法》,國內企業被監管的方面,外資企業也應一視同仁,保證公平競爭。

  作者:暢帥帥 編輯:李春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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