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9 14:25

〔记者黄建华/高雄报导〕承造海军猎雷舰的庆富公司被控诈贷63亿元案,法院还在审理中,但庆富老董陈庆男与同案被告前庆富执行长简良鉴闹翻后,另控告简涉嫌侵占3部租赁车,简良鉴辩称是当初代垫90万元租车保证金,庆富迟未还款才没还车,并非侵吞,高雄地院传唤庆富吕姓离职女员工证实,当初90万元是简拿给他交付联邦租赁公司,简良鉴获判无罪。

庆富公司提告指控,简良鉴2012年3月起任职于庆富造船公司担任执行长,庆富公司为便利被告拓展公司业务,乃于同年3月23日起由子公司庆洋投资公司陆续向联邦国际租赁公司承租3部自小客车供简良鉴使用。

讵简良鉴于2015年8月间离职后,竟将3辆租来的自小客车侵占入己,拒绝返还予庆富公司、庆洋公司,经索讨未果,而提出涉嫌侵占告诉,并经检方起诉。

不过,高雄地院审理时,简良鉴否认侵占3部租赁车,辩称当初3部车的90万元保证金是他所垫付,庆富迟未还他钱,才暂时扣著车。

法院传唤联邦租赁公司人员证称,当初90万元保证金是庆富吕姓女员工交付。

已离职的吕女则又证称,90万元是向简良鉴领取,简从其保险箱拿出支应,吕女离职时还特别注记此事。

而庆富老董陈庆男虽说,「庆富当初给简良鉴的钱都是几百万几百万在给,当时拿多少忘记了!」法官认为庆富无法证明90万元是该公司所给,且经查庆富所有单据并无支出90万元租车保证金这笔帐。

依照「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如仅将持有物延不交还或有其他原因致一时未能交还,既难遽以该罪相绳(最高法院68年台上字第3146号判例参照)。

此外,简良鉴曾请求庆富返还代垫之保证金90万元等情,有2016年6月20日存证 信函为证,法官认为简良鉴辩称:因庆富公司不还保证金,所以才没归还车辆等语,即属有据,判他无罪。全案可上诉。

  • 庆富老董陈庆男指控前执行长简良鉴(见图)涉嫌侵占公司3部租赁车案,简良鉴一审获判无罪。(资料照)

    庆富老董陈庆男指控前执行长简良鉴(见图)涉嫌侵占公司3部租赁车案,简良鉴一审获判无罪。(资料照)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