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9 11:53

〔記者李欣芳/臺北報導〕行政院為建構國家資安法制化,在「資通安全管理法」今年5月11日經立法院三讀完成立法、將在明年元旦起實施後,行政院資通安全處進一步草擬完成「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等「資通安全管理法」的6項子法,近日將呈報行政院覈定,同步在明年1月1日起實施,象徵臺灣國家資安法制的建制邁向新紀元。

「資通安全管理法施行細則」、「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資通安全維護計畫實施情形稽覈辦法」、「資通安全情資分享辦法」與「公務機關人員資訊安全事件獎懲辦法」等6項子法,已完成60天的法案預告期,並經召開座談會與各界溝通,徵詢與溝通過程大致順利。

外界關切未來在國家資安法制制度化後,臺灣資安專業人才相對不足的問題如何解決?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處長簡宏偉表示,在「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其6項子法明年實施後,政府也會同步培養所需的資安人才。

這6項子法在完成預告後,資通安全處僅做執行細節的微幅修正,近日將呈報行政院覈定後,送立法院備查。6項子法的實施日期,與「資通安全管理法」相同,都訂為明年1月1日,這些國家資安的法制化明年將全面實施。

立法院三讀通過的「資通安全管理法」明定,各公務機關應設置資安長,推動及監督資安事務,經行政院覈定的關鍵基礎設施提供者應訂定資安計畫,且若未通報資安事件,可罰30萬至500萬元。

至於6項子法,其中,「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辦法」是指公務機關等發生資安事件時,如何展開應變及向上通報、聯繫的規定,這個辦法將資安事件分為4個等級,第1與第2級屬於較輕微的系統遭駭事件,第3、第4級則屬較嚴重事件,公務機關知悉第3級或第4級資通安全事件後,其資通安全長應召開會議進行研商,並得請相關機關提供協助。

  •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草擬完成「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等「資通安全管理法」的6項子法,近日將呈報行政院覈定,同步在明年1月1日起實施,象徵臺灣國家資安法制的建制邁向新紀元。圖為先前舉辦臺灣資安大會情形。(資料照)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草擬完成「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法」等「資通安全管理法」的6項子法,近日將呈報行政院覈定,同步在明年1月1日起實施,象徵臺灣國家資安法制的建制邁向新紀元。圖為先前舉辦臺灣資安大會情形。(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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