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必須必須封殺,明星作為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受到大眾的監督。

作為明星,在收入高於凡人無數倍,欲戴皇冠,必承其重,擁有公眾的親睞,享受無數聚光燈和舞臺,高收入高回報,就必須德行統一。普通人吸毒都觸放法律,更何況明星?

作為公眾人物,最起碼的法律和道德底線要遵守,給他們的粉絲影迷作一個榜樣,至少不能成為負面影響。所以必須要嚴重化封殺,從此不再踏入娛樂圈。

至於說能不能被原諒?這個對觀眾來說已經無所謂了吧…


公眾人物,實屬不應該,但是談及能不能被原諒就扯的有點遠了!人都是公平的,法律,法規,不外乎任何一個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至於會不會被原諒那就要看人們怎麼去理解這件事情了,可以說事不關己高高掛起,也可以說耳聽目染,評論下倒也無妨!至於別人會不會需要你的原諒就看是不是別有用心了


???我國藝人作為娛樂界公眾人物,自己的一言一行都會受到全國人民的關注和監督,有些人作出有違道德理念、有違法行為的事,其行為非常之惡劣、非常之可恥。

對有違道德理念、有違法行為的藝人必須封殺,劣跡藝人不封殺、天理難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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