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一)就上篇未完成的发文,我们来说说上次的房客发生了什么事情!

这是一位台湾20多岁的台湾工程师,要来寻找一人住的房间,希望交通方便,也进公司地点,
第一次离乡背井到新加坡来工作,想必对著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一定满怀著新鲜好奇更不确定感,在我多次的建议后我们已经决定好的找房的目标跟地点.

他到新加坡的第一天,原本我在服务另外一位客人,我刚好看到一个很适合他的房子,非常近公司走下去公司大概5分钟就到了,主要是一位男屋主跟一位女房客住在之外, 没有其他的房客了,房子摆设干净整齐,没有杂物,房间内也有冷气, 觉得真的是蛮适合他物件,所以当我结束上一位客人时,就马上跟他联系, 如果可以的话请他可以下来看一下, 当天跟房东仲介及房东见面时,感觉上还算和蔼是一位大概50多岁的男子,我们就房屋的使用规则有所了解,尤其是在洗衣机跟冷气的使用时间上在多加确认. (洗衣两次,冷气没有非常硬性,可在一定的时间内吹冷气,其他时间不准开冷气,假日真的很热也可以吹个一两个小时.)当天签完合约后,隔天房客就开开心心的搬进去了.

以我在新加坡做了将近10年的仲介人生,

通常来说男屋主都会比女屋主来的个性温和也不会计较太多,
哎!!!!~谁知道这个男屋主偏偏是个例外,不知道,是他的仲介没跟他说得很清楚还是,这个男屋主的个性就是这么一丝不苟,以至于有一些小误会产生,
再加上台湾人的生活习惯跟新加坡人的生活习惯截然不同下, 有了不好的化学反应.

通常屋主们都会给予一两个礼拜去适应彼此或者让房客有可以改进的时间,也需要以互相彼此适应且互相尊重的住在一起,(像是吹冷气,出门要锁大门的这生活习惯上的事情)

刚好遇到这个房东不知道说是没有同理心还是没有耐心,(发现房客使用冷气的状况超过或提早半个小时,或是第一次忘记上锁大门,假日说好可以吹一两的小时也不可的情况)

房东马上就气呼呼地要房客搬出去,我一听到这个事情当然觉得很不可思议,马上打电话给对方仲介,了解一下中况,再请他去跟屋主说明,是不是有误会发生,或者可以在冷气的使用上再做调整,但仲介的商量后,屋主好像有所坚辞, 还要我们马上搬出去,我觉得实在太不可思议了,我说你的房东没有这样的权利,对方仲介当然也知道他的屋主理亏,又固执,对我们非常的不好意思.

####听清楚了,各位房客,在合约签后,印花税也成的同时,我们可以以法合理的居住到6个月后, 双方各有权利给一个月的通知后,解约并拿回押金, 如果屋主要强迫执行,并要求马上搬出去的话, 房客可以对自己的损失(饭店住宿费用,赔偿金等等),像小额法庭申述并, 并要求偿还房客的的损失金额.####

随后我跟我的房客,讨论并总结,
我说第一,我们的合约已经签订了通常在双方彼此不适应的状况下可以住满六个月后,在给一个月的通知,后我们双方可以解约,但是现在的状况是屋主跟房客同住了两天后,就要要求房客第三天搬走,
真的觉得非常的不合理且夸张,临时是要房客去哪里找住的地方!!!!!

真的是傻眼猫咪,我真的非常的生气,对方的仲介也觉得这样的要求是房东的不对有所理亏!若要继续留下来也是我们的权益,或真的只能上小额法庭.!!
但我在跟房客讨论之后房客也觉得跟一个性格相差很大的房东住在一起,对双方都是很不自在且折磨,尤其每天都要面对房东来讲,在他心里的压力会很大,所以长痛不如短痛,他立马找饭店, 我立马帮他在找其他房子看房,
我们就应要求隔天把钥匙交还押金拿回,结速这个美丽的误会,房东仲介频频跟我们道歉, 且请我们吃饭,并表达了歉意,我知道当仲介的有时会很为难,但只要负责任,做了该做的事,我想大家都可以放下那的羁绊,依旧要努力的向前看~

当然我也会很积极的帮她在寻找另外一个房子,但是奇迹发生了,刚开始是天堂又是地狱,然后又是天堂,这毁又是另外的血泪史⋯⋯(续篇.......)

总觉得关关难过关关过仲介的最大功能就是在帮你把关解决你的问题,因为你的问题就会是我的问题,你住的安心就等于我安心!

 

(Part 2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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