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9

財產來源不明 判刑兩年

〔記者錢利忠、周敏鴻/綜合報導〕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收賄案纏訟六年多,最高法院先針對一五八○萬元來源不明財產部分,判處兩年徒刑確定,昨入監服刑。林益世比傳票通知時間晚五分鐘抵達臺北地檢署執行科,並在妻子彭愛佳及從高雄包遊覽車北上負責「開路」的十多名鄉親陪同下完成報到,隨即雙手上銬,在陰雨天中發監臺北監獄。

由於林益世另被控在擔任立委及行政院祕書長任內,收受爐渣業者地勇公司負責人陳啟祥六三○○萬元賄款、向陳啟祥索賄八三○○萬元未遂等涉貪部分,已發回高院更審中,判刑定讞後,法官將另訂應執行刑。

林益世昨穿白襯衫、黑色西裝褲抵達北檢,對記者提問不發一語;負責替林開路的黑衣男子,與在場媒體爆發推擠,不僅撞歪金屬探測門,還擠傷法警的雙手。

昨早十一點,林益世經執行科檢察官人別訊問後,隨即被上銬發監臺北監獄;林步上囚車前,還被圍觀民眾嗆說:「蹲好蹲滿!」

林益世案是由特偵組(已裁撤)於二○一二年十月廿五日偵結起訴,並具體求處無期徒刑;犯罪事實有三部分,一是立委任內,收取陳啟祥六三○○萬元賄賂,協助地勇取得合約;二是行政院祕書長任內,向陳啟祥索賄八三○○萬元未遂;三是一五八○萬元的來源不明財產。

針對林益世親人涉案部分,林母沈若蘭案發後燒毀九十五萬美元贓款,並將一八○○萬元現金沉入水池,被依湮滅隱匿刑事證據罪判刑五月,可易科罰金十五萬元確定。彭愛佳、舅舅沈煥章及沈煥瑤等三人被控洗錢,因一、二審都判無罪,最高法院依速審法駁回檢方上訴,三人無罪確定。

  • 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昨發監執行。林益世雙手上銬被送上囚車,押解至臺北監獄。(記者羅沛德攝)

    行政院前祕書長林益世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判刑2年定讞,昨發監執行。林益世雙手上銬被送上囚車,押解至臺北監獄。(記者羅沛德攝)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