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效如何,尚待觀察

運輸署公佈共享單車租賃業務守則,並與4間營運商簽署備忘錄。

根據《守則》,營辦商不應在市區投放單車。資料圖片

《守則》主要包括,基於道路安全考慮及市區內沒有完備的單車徑及路旁單車泊位,營辦商不應在市區投放單車;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主動向用戶提供適切協助,包括安全守則及防止違泊或阻塞等指示;建立有效處理查詢及投訴的服務熱線,以及回覆查詢/投訴的服務承諾;設立有效的實地巡查機制;及向政府提供營運數據作監察和分析用途。 

署長陳美寶感謝4間營辦商HobaBike、Ketch'up Bike、LocoBike及ofo支持落實《守則》,呼籲業界繼續與政府各部門攜手同心,合力推動「單車友善」環境。運輸署亦會在適當地點增建不少於3 500個單車泊位,便利市民使用單車。對於單車違例停泊黑點,政府相關部門會繼續採取執法行動及進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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