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8 19:18

〔記者楊國文/臺北報導〕蘇姓中年男子前年在捷運下班尖鋒時間,以肩揹包上披掛外套為掩護,暗地伸手偷摸、抓揑正妹小麗(化名)臀部,她不甘受辱,扮演「女柯南」拿相機拍蘇男蒐證並報警;高等法院今依性騷擾防治法判蘇男拘役40天定讞。

判決指出,50多歲的蘇男明知下班時臺北捷運人潮眾多,心懷不軌,2016年10月31日傍晚,從劍潭站搭乘捷運,相中身材姣好的小麗為目標,緩慢移動到她的身後。

蘇男以肩揹包披掛外套為掩護,數度伸手偷摸、抓揑小麗的臀部,儘管小麗一再閃躲仍遭蘇男摸臀得逞,她不甘受辱,扮演「女柯南」拿相機拍蘇男蒐證,蘇男心虛拿起揹包遮掩,小麗不放棄,直到蘇男在臺北車站下車後才順利拍到他的臉部,趕緊報警。

蘇男否認性騷擾,很多人都這樣拿著外套,不能憑小麗擅自拍他照片就指控他性騷擾。

小麗咬定蘇男性騷擾她,她說,劍潭站當時人多,蘇男就站在身後,她感覺臀部被揑抓、偷摸,立即回頭就看到蘇男的手放在她的臀部上,她氣得看他時,他還故意將手舉高,且一副做虧心事的樣子,才決心無論如何都要拍照蒐證並報警。

小麗並請求法官將蘇男重判,避免將來有其他女子受害。

高院認為,小麗和蘇男不認識,應無陷害她之理,且小麗指控前後一致,蘇男又一路躲避小麗,認定蘇男性騷擾犯行明確,今判他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4萬元定讞。

  • 正妹小麗搭捷運遭大叔癡漢摸臀,她自扮柯南拿相機蒐證,色狼被高院判拘40天。(示意圖)

    正妹小麗搭捷運遭大叔癡漢摸臀,她自扮柯南拿相機蒐證,色狼被高院判拘40天。(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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