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台南歸仁雙屍命案震驚社會,被告之一謝志宏被判死刑確定,但謝志宏的自白被認為有瑕疵。監察委員王美玉調查後發現,除了謝志宏自白瑕疵,法醫鑑定也無法推斷行兇人數,加上測謊檢定無證據能力。王美玉提出調查報告,函請法務部轉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研提非常上訴與再審。

2000年歸仁雙屍命案,被告郭俊偉和謝志宏搭訕一名女子,郭俊偉強制性交後持刀行兇,謝志宏接著砍殺該名女子48刀致死,同時也將一名路過目睹行兇經過的老農殺害。此案歷經11年、歷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7次無法定讞,其中關於謝志宏是否涉案引發疑慮。

王美玉調查後發現,原確定判決的證據與理由架構,主要透過共同被告郭俊偉自白供述加以補強,但謝志宏2次警詢自白沒有錄音,取得過程有瑕疵;法醫文書審查鑑定認為單由被害人傷口數量、深淺或形態無法推斷行兇人數,以及謝志宏測謊時處於身心低潮,不符合測謊鑑定科學「再現性」。

王美玉說:『(原音)一共做了3份,其中6月28日1份、7月5日2份,6月28日跟7月5日都有不正訊問的疑慮,然後有疲勞訊問,他短短2頁自白承認性侵陳女、殺了陳女,也殺了老農,這2份自白完全沒有任何錄影、錄影,然後他有被威脅,被帶到另外一個郭姓嫌犯家裡模擬的時候還被恐嚇。』

王美玉表示,案發當天是郭俊偉與謝志宏第一次一起外出,且謝志宏當天所騎的機車上也沒有血跡反應。她表示,此案手段兇殘,確實泯滅人性,但人命關天,且證據確有瑕疵。因此,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通過王美玉的調查報告,調查意見併同監院委請鑑定的犯罪現場重建鑑定報告,函請法務部轉請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江惠民研提非常上訴與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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