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臺中報導

真是可惡!臺中一名李姓男子為因為缺錢花用,竟然恐嚇應召女子。據瞭解,李男去年與應召女子約定性交易,卻在完事之後,涉嫌持刀控制、恐嚇對方,並從女方皮包內拿出2萬元現金後逃逸,李男被捕後表示,因為要給小孩生活費才會犯案,臺中地院依強盜罪,判他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

▲李男應召完竟持刀搶劫小姐逃逸。(圖/示意圖/翻攝JK論壇)

據檢警調查,李男於去年9月24日晚上,透過LINE與應召女約好到臺中北區某間旅館從事性交易,因他先前拒絕第一位派來的應召女,所以第二位赴約的蔡姓女子,約當天晚間10點半抵達旅館,一開始蔡女先要求收取5000元,在與李男完成全套性交易後進浴室洗澡,沒想到李男卻將藏在包包的菜刀拿出,並尾隨蔡女進入浴室,更持刀抵住她的脖子。

蔡女當下心生害怕,李男以繩子綑綁她的手腳,還拿毛巾塞住她的嘴巴,李男在控制住蔡女的自由後,便從她的包包內拿取現金2萬元,並騎腳踏車逃離現場,蔡女之後掙脫立即報警。李男犯案後,沿路將菜刀棄置在水溝蓋前,隔天將1萬985元存入未成年兒子的帳戶,警方則循線逮到李男,當場查扣5000元現金。經法院審理時,李男雖已返還2萬元,但他的犯行卻讓被害人身心受創,法官依強盜罪判他有期徒刑7年6月,可上訴。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基隆紅燈區藏春色 警逮20泰籍辣妹
翹家投靠無良男友 少女被逼下海賣淫
男不滿女友「賣」!持刀刺:要讓妳痛
邀應召女陪喫遭拒 軍人搶皮包判8月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