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亲爱的同仁:

    想必大家最近从媒体上,看到了有关总裁声请解除限制出境的相关报导,我在这里要告诉大家,总裁身为集团领导人,为了带领企业走出去,和GoogleFacebookLine等科技巨擘打世界杯,每天日以继夜地勤奋工作,目的就是要让东森集团在这个高度竞争的市场中,得以生存下去,能够保障所有2500名员工有好的工作环境,并能够照顾好我们的家人。此次声请出境无法顺利获得法官和检察官的认同,我备感无奈,但充份尊重,只能继续更努力地打拚事业,来证明我的决心和毅力!

 

检方两度抗告  功亏一篑

    自从民国96年力霸案发生以来,总裁因为若干审理中的案件,一直遭到限制出境,虽然其中大部分的官司都已经审理终结,我也四度入监服刑完毕,但仍未获解除境管,然而为了公司各项积极发展的业务,尤其是和其他国际企业的合作计划,总裁身为集团领导人,曾多次向法院声请暂时解除限制出境,可惜均未能获得裁准。此次为了响应政府南向政策、总金额高达16亿美元的越南永安港大型共同投资案,总裁受越南河静省副省长邀约带团前往进行参访考察,以利后续加速推动各项规画工作,原本已经获得法院同意,却由于检方罕见地两度提出抗告,致法院最终更改裁定而功亏一篑。

 

忧心集团发展  贻误良机

    法院不同意我出境的理由,除了部分官司尚未终结之外,总是认定我并非公司法定负责人、各公司聘有专业经理人等。身为我最亲密的工作伙伴,大家有目共睹,总裁身兼集团执行策略长,是如何无时无刻不在为集团的下一步而念兹在兹,甚至忧心忡忡,光是每天亲自回复同仁的信件平均就多达上百封,时时在提醒大家「打破常规!快速行动!」、「快!快!快!」,站在领导人的高度,为了带领集团朝正确的方向前进,做出正确的决策,我每天积极搜集全世界各种最新最快的资讯,才能做出正确的决策,因为市场变化速度真的是太快了,只要慢一步、集团的竞争力就会大打折扣。对外合作更是如此,台湾的市场小、资源有限,企业要生存就一定要走出去,所以这几年我们积极和日本、韩国、中国大陆各知名企业寻求各种合作,唯有强强结合才能让集团事业有更好的发展,在洽谈的过程中,对方经常邀约我前往实际了解,可惜总裁均无法亲自站到第一线,只能等待同仁回来报告之后再做裁示,以致我们和韩国现代购物、日本亚朱兰的合作案,谈判过程都延宕了至少半年时间,不仅造成商业机会无法估计的损失,更因延误时机而影响集团企业竞争力,我对此深感遗憾与无奈。

 

尊重司法 期盼保障人权

我们尊重司法,配合审判,但同样地,司法审判除了发现真实之外,更应顾及人民权益保障。尤其本次总裁出国并非游玩,而是为企业打拼。总裁这些年来开庭逾600次,从未不到,从97年被限制出境、限制住居迄今,也从未违反规定。司法是无罪推定的,何况,我国已于2009年签定国际两人权公约,但对于身为企业家的我,却感受不到。人民配合司法被限制不得离境,但冗长的审判,遥遥无期的限制出境,却让人民的人权未能受到保障。

 

检方欲加之罪 万般无奈

      

回首96年力霸案发生时,检方起诉我八大块、18项罪名,具体求刑28年并科10亿元罚金。最后绝大多数犯罪均获无罪或轻罪判决。在9734月间,法院认为总裁已无继续羁押必要(总裁遭羁押禁见已达11个月),以3.5亿天价的保证金裁定让我交保,但检察官刻意阻止我交保,乃在97428日追加起诉一件内线交易案,本案经法院审理一审判决无罪,经检察官上诉,来回更二审已经近10年,仍未审理终结。

     其实这椿「内线交易案」,在案发当时的96年间,证交所严格的监视制度下,并未发现有任何违反证交所交易异常规定之事证,证交所是因为检方发函要求,才特别进行针对性的分析报告,这表示经证交所的缜密监控,东森国际公司股票在953月至7月间并无任何异常交易情形,而证交所是配合检察官函文要求,才认定东森国际有异常交易。但是由证交所针对东森国际公司当时的交易情形进行资料搜集及分析结果显示,在当时消息公开后之三个交易日涨跌幅可以最高可达21%的情形下,东森国际股票的涨幅只有0.9%,甚至不到1%,与其他内线交易案件中,消息公开后的涨跌幅往往高达1020%情形迥异,这能称为异常交易吗?!尤其在消息公开后的45个月内,完全没有出售股票获利,后来出售股票系为了发放员工年终奖金,才出售取得2000多万的资金,这会是内线交易吗?各家公司买卖股票都依公司规定办理,所有赚赔都归属公司所有,与我个人无关,但检察官却以此说明起诉了我。诚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万般无奈之余,我也只能自嘲,都怪我王令麟太过树大招风了吧!

 

官非血泪交织  虚掷生命

    回顾力霸案从96年到现在,宛如一部活生生的血泪史,从检方求刑28年,到第一次高院判决58月,已定谳部份服刑310月完毕,现在只剩一件内线交易,与起诉时求刑的28年,有著天壤之别。力霸案起诉及追加、并办罪名共计20项,我大多是被判违反商会法、伪造文书等轻罪,其中更有10项罪名是无罪定谳。当时检察官起诉时所指控及媒体报导之掏空力霸、掏空亚太电信,均获判无罪定谳。所谓的违反商业会计法与伪造文书均是个人早期在力霸公司担任董事当时召开董事会个人未亲自出席而有签到所认定的罪名,其实我自66年进入力霸集团担任董事,至89年即已辞去相关董事职务,定罪部分是之前签字所造成的。

    综上所述,力霸亚太案轰轰烈烈,但经审理判决定谳证明总裁并无起诉书所述之掏空事实,但为了给社会一个交代,转而针对东森媒体集团。但东森集团长期有外资投资,严格执行公司治理,既无掏空也无违法情事,最后再转向总裁个人,将有线电视股权交易案中,因为凯雷集团要求之股权需达一定百分比,而进行的收购股票行为判处重刑。法界重量级学者,对收购股票案做的专业判决评析,认为在并购案中,这些收购股票的行为并没有违法的问题。但是我并没有声请再审,因为清者自清,超过10年的诉讼,前后入监4次,我不想在流浪法院中浪费生命了。同时,我也以为父赎罪之心情入监服刑,以弥补力霸受害股东及员工。

 

定将坚此百忍  再创亮丽东森梦

    总而言之,总裁今天写此信一直在回顾自己过去十年的辛苦遭遇,旨在期勉自己从痛苦中教训。抱怨不平,并不能挽回已经发生的事情,相反的,总裁身为东森集团大家长,我不会因此次声请解除限制出境失败而气馁,总裁一定会坚此百忍,继续勇往直前。总裁深深感谢全体同仁过去陪同我走过艰辛道路,此刻也更相信全体同仁对总裁个人与东森企业的信心产生团结力量,共同奋斗,创造又一个亮丽的东森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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