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多倍保投保年齡從30-55歲,這是一款重疾輕症多次賠付,包含身故責任的終身重疾險。

一聽到多次賠付多倍保障,就高興了,是不是這麼好呢?

新華多倍保產品的基本形態——

1、癌症多次間隔期5年

老生常談——

癌症治療的五年生存率:

專家經過大量的臨牀觀察和資料統計,發現腫瘤患者的複發和轉移,大多數(佔80%)是在手術根治術後3年左右,10%是發生在治療後5年左右,這就形成了用「五年生存率"的概念去評價某一癌症的治療效果。但在3年或5年後可能又出現腫瘤複發或轉移。

5年,看似多次賠付合理,但超過5年可以認為是治癒了。

大部分保險公司重疾分組多次賠付的產品,間隔期只有180天,還有90天的。

癌症間隔3年期是合理的,也很多產品癌症間隔期是3年。

2、多次賠付設置不合理的保障期限,只保到85歲

新華多倍保,85歲之前,累計給付的保險金以各組別對應的單一組別給付限額之和為限,85歲之後,累計給付的疾病保險金以基本保險金額為限。

85歲之前,比如老王50歲罹患了第一組疾病,已經累計賠付到達了300%的保額,這組疾病責任終止;60歲,又不幸罹患了第二組疾病,這時給付一倍保額。

老李比較幸運,85歲之前健健康康,85歲之後罹患第一組疾病,給付一倍基本保額之後,合同即終止,如果在90歲有老年癡呆呢,不存在多次賠付了。

對年齡越老越不友好啊,可是高齡風險更高呢~~呃~~

3、輕症重疾共享保額,同組輕症賠付後影響重疾和身故保額

比如罹患了某一組輕症,先給付了保額的20%;不幸又罹患了同組的重症,那隻能給付剩下的80%。

4、首次確診輕症,不能豁免續期保費

小編騙人,有豁免!

確實有豁免,豁免條件是「累計給付疾病的保險金達到疾病保險金額時」,意思就是要得5次輕症,每次賠付20%,5次賠付了100%,不然就是得一次重症達到賠付100%,才才纔可以豁免!

其他保險公司只發生一次輕症,即可以豁免續期保費。得5次豁免是個什麼概念?

5、貴

保額30萬,成年30歲,一年保費也要一萬左右,0歲兒童要5000左右。

每一款保險產品不是非黑即白,你得想清楚自己到底需要什麼保險。其次,無論是什麼保險,都要想清楚3個問題:保什麼、給誰買、保多久。

適合自己需求的保險,纔是最好的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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