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張孝義╱台北報導】

「三中案」曾於2014年由最高檢察署特偵組以「查無犯罪事證」簽結,北檢重啟調查一度引發爭議,北檢因陸續接獲前立委、現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等人告發,且告發範圍擴大到舊中央黨部大樓交易案,加上行政院黨產會傾其行政機關權力介入,北檢因而援引黨產會資料起訴馬英九,「打臉」特偵組。

特偵組2014年8月簽結三中案,認為國民黨將持有中視、中廣、中影「三中」部分股權的華夏投資股份出售,非直接以「三中」為買賣標的;2005年華夏投資持有中視、中廣、中影股權為33.94%、96.95%、50.47%,淨值78億2000萬元,並非外界所指152億。

此外,國民黨2005年以40億元出售中投與光華公司持有的華夏股份2.4億股;買方還承受華夏債務53億元,特偵組認為國民黨出售華夏股價在鑑價報告合理範圍,並未賤賣。

但北檢挑戰特偵組的見解,認為「簽結」係屬行政程序對案件處理,不具確定性,也沒刑事訴訟法「不起訴處分已確定」,不得對同案再行起訴;及曾為不起訴處分、應諭知不受理判決的法律規定,因此再度偵辦三中案。

北檢偵辦三中案期間,在黨產會大力奧援下,認定馬英九涉及不法。北檢認為特偵組偵辦時,未見華夏股權交易總價金先被設定為40億元,再被依此金額鑑價,致中影3大不動產價值及330部影劇著作文化資產被低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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