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觉得喜欢@.@,是对一个人有所好感,

如果你知道他的缺点和优点,知道他让你讨厌跟喜欢的地方,

说起他的缺点,又气又好笑,但不会真的无法接受,

说起他的优点,又骄傲又感动,不管多小都觉得他很赞,

我觉得那种喜欢,渐渐累积起来的结果,就是爱了.

 

很多喜欢累积起来,累积到你都不会真的嫌弃他,想离开他.

知道他不是最好的,知道他不是最棒的,

虽然没办法让你永远都开心,永远都微笑,

就算让你难过了,伤心了,喜怒唉乐都有著,你就还是喜欢他,

你的反应还是想著他,为他著想,会关心他,会体贴他,

会努力想办法去感同身受他的感觉,会把他的感觉看的很重要.

会不自觉想对他好,想让他快乐,想好好疼爱他,

想著很多很多,最终,最希望能跟他在一起.

 

到最后,就是爱著那个人,爱著他的全部,不管好的坏的都爱.

那种,我想应该就是真的很爱很爱,真的是爱.

 

不过这只是我自己的看法@@,

每个人对喜欢跟爱的感受与表现都是不同的.

 

而且记得不要太在乎对方,太爱对方,到忘了原本的自己,

磨合融合,要处在互相了解下,保有原本的自己而做的改变,

一定要保有自己,也让对方保有原本的自己,

这才是最初两个人相爱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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