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7 10:20

〔記者溫於德/臺北報導〕臺北市仁愛路三段的空軍活動中心地上權本月3日開標,吸引元大銀、南山、新光人壽、全球人壽及富邦人壽五家業者競標,最終雖由元大銀以82.01億元得標、擊退南山,但南山認為,開標程序不符投標須知公告規定,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今日已遭附理由駁回,可抗告。

北高行認為,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有財產時,並非行使公權力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簡言之「非行政處分」,應屬私法上契約行為,若當事人有爭執,依規定應循民事訴訟解決。

而國產署招標、決標空軍活動中心,應屬「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之行為,南山也自承,地上權設定非基於公用目的等原因,因此認定,該筆土地確為國產署將「非公用」之私有財、設定地上權的私法行為,並非基於公法關係、以官署地位,對外作成行政處分。

回顧本起「逆轉」案,國產署3日下午1時30分先到郵局領取投標文件,5家廠商卻只領回4封標單,並將標單資訊陸續登錄電腦,此時南山以75.59億元得標;但在場的元大銀人員隨即抗議,並拿出上月31日郵遞投標文件證明有投標,國產署才發現元大銀「標單失蹤」、還是最高價的標單。

國產署立刻確認才知是郵局人員疏失,依郵戳日期、時間判斷,元大銀確實在期限內投標、應認有效標單,但因郵局人員未將元大銀標單放進「標單專用箱」,才導致國產署人員收件時,僅取得南山等4份標單。

  • 位於北市仁愛路三段的空軍官兵活動中心地上權案由元大銀以82.01億元得標;圖為該址現狀。(資料照)

    位於北市仁愛路三段的空軍官兵活動中心地上權案由元大銀以82.01億元得標;圖為該址現狀。(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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