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王扬宇台北10日电)北检侦办前立委蔡正元等人涉嫌业务侵占阿波罗公司资产、挪用款项,及侵占领航基金会款项等案,今天依法起诉蔡正元及他的洪姓妻子、岳父。

台北地检署起诉指出,蔡正元为阿波罗公司负责人,竟意图为自己不法所有及利益,利用其进行中影公司股权交易,及业务上管理阿波罗公司资金帐户的机会,自民国96年7月起至97年1月止,以清偿个人房贷、领航基金会筹备处经费、住宅装修费、竞选立委广告托播费及留存个人帐户使用等方式,将阿波罗公司出售中影公司股权的款项共计新台币3585万多元予以侵占。

此外蔡正元利用阿波罗公司为中影公司股权交易平台的机会,借机出售阿波罗公司名下的中影公司股份1100万股给清晞公司,得款4亿余元后,就代表阿波罗公司与自己订立信托契约,为阿波罗公司管理信托资产。

而蔡正元及他的洪姓妻子、洪姓岳父,自98年3月起至102年8月止,将信托帐户中的2亿4247万多元挪为己用。

在侵占领航基金会款项部分,北检认为蔡正元自95年5月8日起至96年7月29日止,担任中影公司董事长期间,向青辅会申请设立「青年领航基金会」;100年2月28日,蔡正元向台肥购买某建案2户房屋,并将这2户作私人住宅,不过蔡正元将其中一户登记于领航基金会名下,挪用基金会资金支付房屋房款、装潢款,共计2142万多元。

不过蔡正元的妻子在106年6月,以返还装潢款名义,还1272万多元给基金会,尚有870万多元款项未归还。

北检侦办后认定蔡正元及他的洪姓妻子与岳父,分别涉犯刑法的业务侵占、公益侵占、背信、商业会计法等罪,今天依法对他们提起公诉,并建请法院量处适当的刑度。(编辑:李亨山)10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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