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今依違反「刑法」背信、業務侵占等罪,起訴蔡正元等3人。蔡正元不滿駁斥,「全部不是事實!全部都是多出來的!」北檢指他侵占阿波羅公司,但阿波羅只有他一個股東,「背信侵占我自己這說得通嗎?」

蔡正元表示,中影哪有什麼股款的問題?時任中影公司副董事長莊婉均掏空7.5億,他去把它承接下來,這7.5億的債權不是他的是誰的?他拿這些債權去跟莊婉均要股票和財產,只要到5億多,還有2億多掛在帳上,「你中影不把我拿回去誰把我拿回去」,所以根本沒有中影股款、中影減資款這件事情。

蔡正元說,他把莊婉均的債權放在阿波羅公司名下,阿波羅只有一個股東就是他自己,他去清算的時候把阿波羅資金拿走,「我清算我自己,這是很清楚的事情」。如果阿波羅有其他股東,北檢說他背信侵占還有道理,但只有他一個股東,「背信侵占我自己這說得通嗎?」何況莊的債權是他放在阿波羅公司,不是阿波羅公司自己的。

蔡正元還說,當時北檢要羈押他,說他背信侵占中影的減資款,結果羈押他的理由卻是說他背信侵占阿波羅的資金,「請問阿波羅公司百分之百是我的,我侵占誰?這不是很好笑嗎?」北檢為了要辦馬英九的案子,把他的罪名說成他侵占自己,還加了一條公益背信侵占,蔡指出,他的資金裡面有一部分拿去援救索馬利亞海盜案,到底公益背信侵占誰?

對於北檢指控他使用基金會的房子,蔡正元則澄清,這就奇怪了,是他出錢給基金會買的房子,不是基金會給他錢買的,這=這樣說不通吧;而且北檢現在還加個洗錢防制法,「錢是我的,我繞來繞去洗什麼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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