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要求各學校警惕學生切勿加入非法社團,以免負上刑責。

保安局週一 (24日) 根據《社團條例》,刊憲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據瞭解,教育局同日致函全港中學校監和辦學團體,呼籲各校防止非法社團滲入。

教育局提醒學校切勿租借校舍或設施予非法社團或非法社團成員進行任何活動。資料圖片

據瞭解,教育局在信中指,「港獨」不符合《基本法》,抵觸國家對香港既定基本方針政策。信件又明確要求各學校「防止非法社團滲入校園」,信中強調「香港民族黨」是一個「非法社團」,《社團條例》下涉及非法社團的罪行即時適用,提醒學校切勿租借校舍或設施予非法社團或非法社團成員進行任何活動,並要警惕學生切勿加入非法社團、參加活動或為其提供資助,以免負上刑責。

此外,當局更在信中呼籲,如發現學生有任何錯誤和偏激的觀念,校長和教師應加以導引,明確指出事實,並通知其家長有關事件,與家長攜手處理。信末提到,期望學校透過課程和不同活動,提高學生對《基本法》和憲制秩序的認識,培養下一代成為「具國家觀念、富香港情懷」和對社會有承擔的公民。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