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們一般做這類實驗是用的動物對吧,用人是違背倫理的,那有沒有什麼東西是做動物實驗測不出來的,根本沒法做的那種呢,這種情況下咋整?

還有大佬知道像哪種類型的實驗用小白鼠等動物效果是比較好的,基本不礙什麼事;哪些類型的實驗是效果比較差的,但也能接受,只不過後期工作會繁瑣許多。謝謝!


瀉藥

問題提的很好,但是

首先「用人是違背倫理的」這句話是存在錯誤的:

1)類似731那樣的暴力強迫、欺騙手段納入研究,以對實驗對象產生危害、研製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目的的人體實驗絕對是違背實驗倫理的、反人類的。我們必然堅定反對。

2)合乎倫理的人體實驗需符合幾個基本道德原則:維護病人利益原則、醫學目的原則、科學對照原則、知情同意原則。

對比可見違背倫理的人類實驗很明顯地違背了以上全部原則。

但並不是所有人體實驗都違背倫理:

以醫學研究為目的、科學對照、維護病人利益,是病人知情同意的實驗是我們接受的人體實驗。

再說動物實驗,又要拿出這張老圖了:

循證醫學GRADE體系下,你可以看到動物實驗的證據等級是相對較低的。而較高證據等級的實驗證據,幾乎基本都是以人為實驗對象所得:隨機對照試驗(RCT)、隊列研究(Cohort Study),而回溯研究的病例對照研究基本數據來源還是人。

所以回答你的第二部分問題,動物實驗做的不好的東西———主觀感受、實際人體效果之類的,最後還是回歸人體實驗。

但是,現代藥物研究的一般順序是:

藥物靶點的確認》化合物合成、篩選修飾》藥理研究(藥物分佈、代謝、效應、排泄,這一階段常用體外細胞實驗和動物實驗)、毒理研究(體外細胞試驗和動物實驗)》製劑的研發(開發適合人使用的製劑劑型,同時需要保證藥物效果)》臨牀試驗(即人體實驗,一般分為三到四期,其中安全性評估和毒理實驗伴隨始終)

以上順序並不是嚴格的遵循,存在重複之前步驟的情況也存在不經細胞實驗即開始動物實驗的情況。

如此複雜的流程,原因卻很簡單:動物實驗的結果結論外推到人體是存在風險的。

以毒理為例:

假設某藥物在sd小鼠實驗全數有效量(ED100)是0.1mg/kg而全數致死量(LD100)假設為1mg/kg

而它在人體實驗中ED100卻可能實際是1mg/kg

由於我們無法探求該藥物在人體實驗中的LD100,這使得動物實驗後的藥物外推人體是存在一定風險的,這使得我們一般在把動物實驗中有效的藥物,用量%種屬差異係數應用在人體實驗中

還以上面例子來說:

假設sd鼠和人種屬差異係數是10

則實際在臨牀實驗時,其實驗給藥量若以全數有效量為依據,則應給葯0.01mg/kg,觀察效果。

這一步就足夠攔住很多待測藥物了。

所以這裡可以回答你的第一部分問題:動物實驗都沒有效果做不出來的東西,在排除動物和實驗設計幹擾前提下,基本上沒有再繼續拿人作實驗對象的價值了。

對現代藥物研究而言,除極端大規模嚴重傳染病時部份疫苗可能存在跳過部分步驟後應用於人體的情況(2009年甲流疫苗當時縮短了部分臨牀觀察,但也沒有跳過人體實驗,並在之後補充了相應研究),事實上醫療幹預的實驗研究很多是很繁瑣的,動輒十數年、耗資數億元。

國內爭議較大的中藥中成藥不瞭解,可能不太一樣,好像有一部分按照法令可以跳過臨牀實驗。

以上,基本在動物實驗中得到的結論直接運用於人體的,可靠度基本都十分可疑。而不做動物實驗直接人體實驗的,則違背實驗倫理。

如果你是醫學生並有志於醫學研究,有的問題還需要多學習一點,實驗基礎知識可能有點缺乏。


還能咋整,當然是人體實驗咯~上西外那會我老師說日本在二戰做了很多人體實驗,所以日本在神經領域是世界一流的~

事實上很多藥物最終都是應用到人體的啦,不過現代藥物都是做了大量研究證明有效無害最後纔到臨牀實驗的,然後再找的志願者所以其實也沒你想像中那麼可怕。比如鼻炎藥物,醫院啊學校啊會有招募志願者免費給你治療當然會告知你這是新葯,然後還有補貼給你接著打電話給你有沒有效果~

關於中藥這個問題,因為西藥研究是看有效成分的,比如麻黃裏的麻黃素,但是中藥成分太複雜了你要用現代研究的方法很難搞一個方10幾味葯,這也是國際不承認中醫的一個原因,你總不能在論文裡面寫通過滋陰補陽達到療效吧~所以一些中藥研究是可以跳過一些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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