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規醫院工作的醫生,按照規章制度+診療原則來做即可,並不需要每個人都能理解,我們也並不需要做到也不可能做到「萬無一失」,讓患者滿意從來就是個偽命題

就拿我的工作來說吧,產科的特點是繁忙、工作量大、急危重症多、糾紛事故多,所以凡是但凡工作能力正常的產科大夫,經過10年以上的磨練,處理病患都會越來越注重規章制度。我用一個真實的例子來說明一下這個問題吧:

急診上突然來了一個孕晚期突然大量陰道流血的孕婦,你作為首診醫生首先給予急診檢查,然後高度懷疑【重度子癇+胎盤早剝】,你馬上通知護士建立雙靜脈通道+全套血液檢查+急診超聲+輸血科急備血+通知上級醫生+通知手術室、IUC急會診、新生兒科+術前準備。這一些列的決策可能僅僅是你的判斷,在10分鐘內做出的通用急救處理,有可能病情並沒有這麼嚴重,也未必一定要進行手術 ,但是作為醫生我們的原則就是寧可誤診不能漏診,誤診患者頂多就是多花點檢查費而已,而漏診則是要付出生命的代價,孰輕孰重不言而喻。這上面的一系列行動牽扯到【首診醫師負責制】、【急危重症患者搶救制度】、【多學科會診制度】、【三級醫生查房制度】這些核心醫療制度。

積極對症治療,糾正休克,術前準備,應急團隊到位,完善輔助檢查後,發現患者確實和你預料的一樣,是嚴重的【胎盤早剝】,同時胎兒胎心緩慢伴有嚴重缺氧,檢驗科報告危急值患者嚴重凝血異常,經急救團隊討論後,患者生命垂危,馬上行剖宮產術。術中胎兒娩出重度窒息,經救治無效後死亡。患者凝血障礙,出血不止,給予動脈結紮,栓塞介入的輔助治療方案無效,多臟器衰竭,無奈之下只能切除子宮挽救生命。這裡面牽扯到了【手術分級制度】、【危急值制度】、【輸血制度】、【術前病例討論】、【疑難病例討論】、【查對制度】、【抗菌藥物分級】等。

術後患者並發多臟器衰竭,在ICU長達半月救治後才脫離危險,花費巨大,期間因為腦水腫、腎衰、肺部感染、心力衰竭等等反覆做過CT、磁共振、數不清的血液檢查等等。

儘管你認為已經盡全力了,診療過程並無嚴重差錯,但是患者家屬依然不滿意,開始打鬧,醫調委協調無效後患者起訴法院,認為你救治不及時,延誤治療,家屬認為來院時患者已經病危,不應做任何檢查,應直接去手術室等等。

最後經法院審理判決,你的診療過程並無嚴重差錯,但在切除子宮的問題上有所延誤,增加了患者的不良預後(儘管醫生是想盡量保留患者的生育能力),判決醫院負有次要責任,承擔患者損失的20%。

最終患者欠款30萬不交,醫院賠償患者10萬,醫院扣罰科室獎金1萬。

然後大家還是該上班上班,該工作工作,我們繼續治病救人。你可能覺得委屈,但是主任安慰你,你做的很好,責任是全科室的,面對醫療糾紛咱們「有難同當」,我們儘力就好,我們不依靠【道德】作為行事準則,我們依靠規章制度和診療規範,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儘可能的維護患者生命安全即可。患者救治過來,不能說明我們技術有多高,只是患者病情還不算重;患者就不過來,也不是我們品德不好技藝不精,只是生活中的無奈而已。

所以這個世界人和人的經歷不同,對問題的出發點和看法也不同,相互理解是不可能的,能理解的人不需要過多解釋,不理解你的人說破天也沒有用,所以作為醫生,最可靠的就是按照規章制度+診療規範行醫,這樣才即是對患者好,也是對自己好。


我說百年騙局的偽科學西醫們,你們就別狡辯叫屈了,如你們所說的當然不是過度檢查範圍。可人家感冒了、著涼肚子痛,嘔吐了,你們也讓人家去拍片,這不是過度檢查是什麼?這次檢查沒發現什麼,喫了你們的葯後因病情沒有好轉,你們就又讓人家去複查,這種事你們敢說沒幹過嗎?!筆者行醫四十多年,所收治的病人,80%左右都是你們沒治好的二手貨,在本中醫處訴說你們劣跡的,知多少你們知道嗎?曾經有一位五十來歲的男病人,因家庭鎖事發生怒氣傷肝,導致肝氣犯胃,右上腹及胃脘處脹痛,飲食即吐,你們讓其既作CT,又作B超,又作胃鏡的,結果屁毛都沒查出來,讓人在醫院留院觀察了幾天,白花了幾千塊錢不說,連半片藥片也沒給人家開,讓病人在醫院白痛了幾天,這種情況,這種事,你們還少做嗎?這種喫肉人肉喝人血的手段,你們還少用嗎?!


心如止水,神情淡定,不急不躁,多少年我都是這麼做的,該檢查什麼、該做什麼治療我都是按照臨牀路徑、診治指南要求去做,並根據新版內容不斷更新。患者的陳述、我的判斷、診療意見要清清楚楚寫在病歷上,有的醫生不太注意這個,認為這個無關緊要,其實這個很重要,一定要寫,不要嫌麻煩。拿最常見的『』感冐『』為例子,比如一般的『』鼻塞流涕『』沒有過多癥狀,很顯然就是普通感冒,一般沒有必要做檢查,甚至也沒有必要配藥,患者如要求緩解一下癥狀那就開一些通常的感冐葯(什麼葯就不必囉嗦了)。病歷上都不要忘了寫上『』若癥狀不能緩解或有更多不適請及時就診『』(很多醫生簡單寫成『』隨診『』應該也是沒有問題的)。如伴咳嗽、發熱,甚至心慌、胸悶,那麼就不好說了,血常規+CRP,胸片或胸部CT、心電圖都是該考慮的檢查項目,進一步的如心肌酶譜、肌鈣蛋白、尿常規、生化全套、腹部超聲也可能需要,若伴有明顯的頭痛、高熱,不能用普通感冒的伴隨癥狀解釋、無法排除顱內感染的,那麼頭部CT或磁共振也應要考慮做。這就是不少病人難以理解的地方,我來看個感冐,你給我又是驗血、又是拍片甚至CT、磁共振的,不是過度檢查是什麼?我要說的是,絕大多數病人不需要,少數病人不好說,即使暫不需要檢查的病人醫生也不要把話講滿,應要他『『隨診』』(一定要在病歷上寫上!)。特別是對不配合、無所謂的病人,醫生要更加小心,一條一條寫清楚,他若認為醫生是濫檢查、賺他錢,那沒關係,盡量解釋,不必免強,寫上『』患者拒絕相關檢查,若由此影響診斷和治療,患者願意承擔後果責任自負,簽字:***『』就可以了,權利、義務、責任對等,這在行業規定、法律上是有效的。我的做法供同行參考。

順便說一下今天遇到的例子。上午逛街,門診醫生打電話給我,一個本院同事帶來的熟人,一早起來『』頭暈、左上肢乏力『』,頭顱CT做了,未發現什麼,醫生要收病人住院觀察但他拒絕住院,問我怎麼辦。按照常規,一般囑咐年輕醫生該說的說清楚,寫在病歷上就可以了,我也不可能每一例都親自看,但今天逛街的地方離醫院很近,我就過來看看了,見病人左上肢明顯無力,舉不起來,病人說他從來身體好不生病,醫院沒去過,平時就有點血壓高(在他的理解裏血壓高不是病?),手有點發軟沒關係,活動活動就好了。實在沒辦法只好由著他,讓醫生再次解釋,然後病歷寫上『』高度懷疑超早期腦梗死,建議患者立即住院治療,患者拒絕,如因此出現病情加重等後果,其責任自負『』。後來的情況我就不多說了,患者從大腦中動脈小分支閉塞發展至主幹閉塞,且時間上也超過溶栓窗口,下午左側上下肢體完全癱瘓入院,只能以一般的措施治療,很多病例恢復都不太理想的。


首先,現在大環境下確實檢查有些多,但很多也是無可奈何的現狀。

先不可否認,檢查儀器讓我們的誤診率比以前低了許多許多,對於某些疾病早期發病也很有幫助,需不需要檢查,檢查什麼,就是需要醫生來判斷。

目前的醫療環境是不太好,少數的老鼠屎(包括少部分醫生和少部分患者及家屬)弄的大家人心惶惶,病人怕被坑,醫生也怕被訛錢,所以大家都很小心,所謂的檢查很多情況下就是證據,只有證明瞭沒有問題或者有這個問題,這個診斷纔是成立的,所以適當的檢查是必要的。

最後說一下怎麼解決這種問題,肯定是需要社會的力量,提高國民素質,解決看病的各種問題,加大醫療經費投入,融洽醫患關係,需要在國家的引導下,慢慢才能改善了,同時醫生也要多點耐心,雖然真的很忙,病人也要多點理解。


過度檢查和漏診的定沒有這麼簡單。過度檢查到底定義是什麼?我認為不論是醫生或者病人都說不清,不能檢查沒事就是過度檢查,疾病診斷的正確主要靠鑒別診斷。同一種癥狀可能是不同種病類。這就要靠大夫的水平和鑒別診斷。一個水平高的大夫,鑒別診斷做的更好,鑒別診斷的手段就是利用一切檢查手段鑒別,這些檢查有的有問題有的很可能沒事。不能說沒事的就是過度檢查。另外鑒別診斷還有利於防止漏診。一個低水平大夫只能頭疼治頭,腳疼治腳。高水平大夫,他會全面分析頭疼原因,引起頭疼的各種疾病,以及引起頭疼的假象疾病。只有全面掌握這些,才能不會漏診,才能正確診斷。但是在進行鑒別診斷過程中,要有大量的輔助檢查。這些檢查多數是為了,證明診斷的正確性的,因此多數沒事,也是盼望他沒事的,如果有事病情複雜了,可能是複合式疾病。但是這些檢查不做時,假如有事時,就引起漏診了。因此不是所有檢查都有事就不是過度檢查,最可怕的過度檢查是已經明確診斷了,所做的重複檢查。這個纔是過度檢查,最常見的就是普通感冒讓你做CT又做磁共振。再就是很多捆綁式檢查簡單的驗血,捆綁上十幾種檢查,這個就是最常見的過度檢查。做個普通CT捆綁上什麼三維處理等等。做個胃鏡檢查,捆綁上心電圖,血檢查。當然有的過度檢查是近幾年才興起的,主要是醫鬧雞蛋挑骨頭把大夫逼得。要想真正根除過度檢查,一是從醫療主管部門開始治理,二是醫院要自律,醫院制定減少過度檢查的具體措施,三是用行政手段約束醫生,四是醫患加強互信。沒有互信可能出現越來越多的防禦性過度檢查。


知道美國警察為什麼總是在稍微有點威脅的情況下就開槍嗎?特別是在對黑人的時候。因為,美國黑人佔監獄人口的50%,威脅是最大的,美國警察流行一句「寧可站著進法庭,也不要躺著進墳墓」,這叫趨利避害。回到問題,醫生檢查沒事叫過度檢查, 沒檢查出了問題叫漏診,那麼醫生怎麼選擇呢?過度檢查,檢查開了,你不做就簽字,不是我沒考慮到,是你不做,檢查做了也頂多被人罵,再就是扣獎金,扣工資。但是如果沒有檢查出了問題,出現漏診,暫停執業,甚至吊銷執照丟掉工作都是輕的,嚴重的有丟掉性命的可能。所以,怎麼選擇很清楚了吧,「寧可站著損失工資,也不要躺著進墳墓」。


謝謝你的邀請!

這是一個完全沒有正確答案的問題!

  • 我們目前主張精準醫療;
  • 但是,同時,我們的醫保在不斷的進行「卡壓、控費」!


現在的人們的「維權意識」越來越重,醫患關係越來越緊張,不能說究竟是誰造成的這個局面,但是醫生、患者、社會都脫不了幹係!

作為醫生,這就是一個「職業」,維持我們的生計,同時我們也保有醫者的「情懷」,我們努力「救死扶傷」,但是我們並不是「無私」奉獻!

不知道大家最近看沒看到「高鐵救人事件」,可以說作為醫生,這件事想想是後怕的,「幸虧病人只是輕症,幸虧病人癥狀緩解了,幸虧病人沒有出現其他問題」;

也不知道大家最近有沒有看到「聊城假藥案」,我感覺陳醫生應該感謝廣大的網友朋友,是「輿論」壓力迫使司法機關「秉公執法」,讓廣大醫護人員「稍感慰藉」!

可以說,現在的醫療環境,現在的醫患關係,我們只能用各種「證據」自保,哪怕有95%的幾率沒問題,我們也不管直接告訴你「患者」;

我們習慣用檢查來進一步證明我們的診斷,同時也是給了我們一份「證據」!

其實說也起來也挺可悲的,我們再三強調的「病曆書寫質量」,往往的初衷是為了保障在「打官司時避免出現漏洞」!

作為患者,我們期待高質量的醫療技術,我們同時還想「節約」醫療費用!我們很多時候都認為只有「檢查出來問題了,這項檢查做的才走意義」!其實,這種理解,這種觀念也是很可悲的!

我常常在思考「為什麼很多人總是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評判別人?問什麼總是在用雙重標準來定義自己和他人」?

為什麼醫生和患者之間總是在「互相猜忌」?

就像題目中的問題一樣,:

怎樣的檢查才能既滿足患者「所以檢查都陽性」,又能滿足醫生「沒有檢查的都陰性或者都沒問題」?

我也沒有答案,因為我也想知道這個雙贏的「答案」是什麼?一直在探索,但是現實很迷茫!

廣大的網友,有知道的可以回復我一下,我也很想知道答案!


感謝邀請,這個問題其實不是那麼容易回答。

首先,要承認過度檢查是確實存在的,而且在當今中國臨牀實踐中還很常見和嚴重。

其次,要分析這些過度檢查的原因。在我看來,確實有一部分是為了保護自己將來免受起訴的防禦醫學之外,還有很大一部分其實是由於臨牀水平較低造成的。而這個臨牀水平低的因素既有來自醫療機構體制性的,也有醫生個人的因素。也就是說是因為有很大一部分過度檢查是因為醫生和醫療機構水平不夠造成的亂檢查。

最後,要確定過度檢查的評價標準。不是檢查沒事就是過度檢查。既然要檢查,就是不確定有時還是沒事,即便知道有事,有些時候還要靠檢查確定是什麼樣的事,多大的事。比如癌症的診斷,有經驗的醫生通過問診和查體就能確定是癌症,但要確定是哪種類型的癌症,癌症發展到了哪一期,就必須要依靠檢查。陰性的檢查結果對診斷有時候也有決定意義。比如內分泌系統疾病診斷當中的很多激素抑制試驗,陽性和陰性就分別代表不同的診斷方向。所以判斷是否過度檢查,要看醫生的診治過程是否做到了盡職盡責,按照醫療常規進行的。

只要是問病史的時候該問的問到了,該做的查體做了,那麼按照合理的臨牀思維開具的檢查就是正確的,漏掉的檢查就是隱患。如果單靠問診和查體,以及現有資料就能明確的診斷,按照這個治療大部分有效,還要去做檢查,面對病人的質疑也拒絕解釋,那就是過度檢查。


多謝邀請,檢查健康信息是關乎生命的,人體和機器不一樣樣機器壞了換一個零件就行,而人是一個完整的系統,人體內部各個系統之間互相的影響也非常多,也非常複雜,直到今天我們人類對於自身很多疾病的瞭解還不夠完全,所以檢查健康信息不是隨便什麼人都可以提供的。假如要尋找準確的檢查健康信息,第一個篩選標準就是,看這個提供檢查健康信息的人有沒有受過正規,系統的醫學教育。所以,檢查沒事叫做過度檢查,(也是工作的責任),沒有檢查,出了問題叫漏診,(也是叫誤診),醫生該怎麼檢查讓大家滿意自己安全?因此,建議大家要找受過系統正規醫學教育的專業人士來提供檢查健康信息。當然,並不能保證受過正規系統醫學教育的專業人士所提供的信息都是一定正確的,因為人無完人,有些不準確的地方也是存在的,而且很多健康知識也在隨著醫學研究的深入而變化和更新。檢查健康信息是否正確最關鍵的一點,是看其有沒有科學研究的支持,也就是是否有科學依據。如果感到有疑問的話,可以去查一查有沒有科學根據。所以要想信醫生診斷檢查。使到每一位患者的安全。


依靠儀器的結果,失去了人的智慧靈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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