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維煊

“家校互動”是家校溝通的一個重要方式。目前,幾乎每所學校都將“家校互動”作爲重點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但各個學校“家校互動”的效果差異卻很大。有些“家校互動”因爲“動”的時間節點把握的好,所以互動效果很好;有些“家校互動”由於“動”的時間節點不合時宜,因此令其效果大打折扣。

事實上,“家校互動”的時間節點不同,主題也是不同的。選擇什麼時間節點進行“家校互動”,要看校方主要想與家長互動什麼,互動的側重點是什麼。

溝通階段性表現,要“動”在期中考試後。每學期期中考試後應例行一次“家校互動”,並形成慣例。通過“家校互動”對學生前半學期在校表現、學習狀況、存在問題等與家長進行深度溝通。由於“家校互動”是在考試後進行的,還應將期中考試情況向家長單獨通報,但不要在全體家長面前公佈學生的考試成績。每學期期中的“家校互動”,有助於認真總結前半學期的教育教學工作,與家長共同制定下一步的班級管理計劃和對學生個體的教育計劃,實現家校真正意義上的合作,從而爲每位同學量身制定個性化的施教方略。

需要家長配合的活動,要“動”在活動前。學生參加重大活動,如:校慶活動、社會重大活動的開模式或閉幕式演出、社會重大活動的志願者服務、學校組織的冬夏令營等社會實踐、學校或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國內外遊學活動等,在活動之前應進行“家校互動”,讓家長對活動有清楚的瞭解,並獲得家長的支持與配合。例如:在開展夏令營活動前應進行“家校互動”,充分聽取家長意見,與家長共同設計活動內容與活動方案。

發生突發事件,要立刻“動”。如今資訊傳播迅速,時而會出現一些有關青少年的突發事件報道,如學生失聯、遭遇人身傷害、突發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這類事件即使不是發生在本校,也應及時通過“家校互動”,探討如何培養孩子的安全意識、自我保護能力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例如,突發學生失聯事件,應即刻通過“家校互動”尋找孩子;針對學校的作息時間,對上下學途中、在校期間、在家時間等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與自我保護問題與全班學生家長互動;針對潛在危險事件,與家長共同商討提高學生自我保護能力的方法,明確各自職責,切實做好安全教育。

學生犯了錯誤,要謹慎“動”。有些教師習慣在學生犯錯誤時找家長,這種做法並不妥當。任何一個學生都反感教師向家長“打小報告”,事事找家長並不一定能達到老師期望的結果。當學生犯錯誤時,要根據錯誤類型,謹慎與家長互動。如果學生犯的錯誤比較嚴重,例如:偷盜、打羣架等,需要與家長互動共同進行教育;如果是偶發的小錯誤,例如:作業沒完成、違反課堂紀律、不參加值日、頂撞老師等,教師應主動與學生談心,幫助學生認識到這些小錯誤一旦形成習慣對自身造成的影響,無需聯繫家長。

家長尋求幫助,要隨時“動”。每個老師都會遇到與孩子溝通不暢,或對孩子教育無能爲力的家長。此時,無奈的家長就會把全部的希望都寄託在老師身上,甚至把老師當成自己與孩子之間的“傳話筒”,經常找老師瞭解各種各樣的問題。教師們工作繁忙,遇到這樣的家長一定要耐住性子,在家長有需要時,隨時與家長互動,並在互動過程中,積極想辦法做學生的思想工作,化解學生與家長之間的隔閡。

學生家庭遭遇困境,要主動“動”。如果學生家庭遭遇困境,例如:父親(或母親)重病或離世、父親(或母親)犯罪、父母離異、家庭突發安全事故、家庭極度貧困、父母無監護子女能力等,教師要主動、經常性地走進學生家庭,瞭解學生家庭的實際困難,儘自己的力量幫助學生走出困境。如果憑藉自己的力量無法化解學生面臨的家庭困境,應主動與學校及相關社會機構聯繫,讓學生享受到社會的關愛,助力學生更好地成長。

“家校互動”不僅是學校教育的需要,也是學生成長的需要、家庭教育的需要。學校要應對各方需要,把握好“家校互動”的時間節點,在合適的時間,進行滿足多方需求的高效率的“家校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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