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年财团法人金融联合征信中心新进人员甄试
报名日期:102/10/17 ~ 102/10/31
笔试日期:102/11/16 下午
口试日期:102/12/14
各类科考试科目、语言程度限制及名额
甄试类别 类别代码 |
语言程度通过下列任一语言测验标准 | 正取 (备取) |
专业科目 |
资讯人员 (E9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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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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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征信企划人员 (E9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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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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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科学历资格及工作内容简述
甄试类别 类别代码 |
学历资格 | 工作内容简述 |
资讯人员 (E9701) |
教育部认可之硕士学位(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具以下条件: 国内外大学院校资讯相关学系学士学位或国内外大学院校资讯相关学系硕士(含)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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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征信企划人员 (E9702) |
教育部认可之硕士学位(已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并具以下条件: 国内外大学院校法学院或商学院硕士(含)以上学位。 ※口试得加分条件:取得考选部办理之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律师、会计师测验合格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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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计算
(一)所有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第一试(笔试)成绩:
- 各科原始分数均以100分计。
- 科目一占第一试(笔试)成绩30%,科目二及科目三各占第一试(笔试)成绩35%。各科原始分数加权相加后为第一试(笔试)成绩。
- 依应考人员第一试(笔试)成绩高低顺序,通知正取名额5倍之人数参加第二试(口试)。如同分者,依序比较1.科目一、2.科目二、3.科目三之各科原始成绩;若仍同分者,则增额参加第二试(口试)。
- 有以下任一情形者,不得参加第二试(口试):
(1)任一科目为零分或缺考者。
(2)科目二及科目三两科原始分数平均成绩未达50分者。
(三)第二试(口试)成绩:
第二试(口试)成绩,满分以100分计,并依下列与工作相关之构面及当日缴交各项资料进行综合评分:
- 仪态(包括礼貌、态度、举止等)。
- 语言表达与反应能力(包括声调、言辞、理解、应变、沟通等)。
- 才识(包括专业知识、技术与经验、问题判断与分析、领导等)。
- 人格特质(包括价值观、自信、志趣、抗压、企图心等)。
(四)甄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 第一试(笔试)成绩占甄试总成绩70%、第二试(口试)成绩占甄试总成绩30%。
- 第一试(笔试)成绩与第二试(口试)成绩加权相加后为甄试总成绩。
二、录取方式:
(一)录取按甄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择优录取,甄试总成绩未达60分者或第二试(口试)成绩未达50分者,不予录取。
(二)甄试总成绩相同者,以第二试(口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如仍为同分者,依序比较笔试之1.科目一、2.科目二、3.科目三之各科原始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录取人员以6等1级进用叙薪(月薪:新台币43,921元);如具考试院核发之律师、会计师资格证照者,以6等2级叙薪(月薪:新台币45,012元)。